㈠ 船舶保险的介绍
船舶保险(Hull Insurance) 海上保险的一种,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承保其在海上航行或者在港内停泊时,遭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及可能引起的责任赔偿。船舶保险采用定期保险单或航程保险单。其特点是保险责任仅以水上为限。这与货物运输保险可将责任扩展至内陆的某一仓库不同。
㈡ 远洋船舶保险的介绍
远洋船舶保险又称为海洋船舶保险,是海上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其以远洋船舶为保险标的,远洋船舶可在无限航区航行。
㈢ 船舶保险包括哪些种类
船壳险这种说法是另外一种分类方式了,上述分类是指按照船舶的状态分的。如果提到船壳,则是根据保险标的分的,也就是特指在各个状态中对于船体和船舶器具所投保的财产险。直白点说,就是针对船体和器具这些财产的保险,如果这些财产出现问题或者要修理,那么保险人要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比如说船舶因碰撞而导致船体沉没,那么保险人要全额赔付保险价值。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船东责任险”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赔险,PNI。是指船舶所有人因为船舶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比如一船所运载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那么船东要对货主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时候这种责任就是属于保赔险的范围。船员在船上发生工伤的情况也是属于保赔险的范围。
㈣ 船舶保险 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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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的经营形式?还是产品形式?存在形式,不明白你的意思。不过,冲着你关注船舶险的份上,我就将船舶险的一些所谓的“形式”介绍一下:
船舶保险一般有船壳险、保赔险及一些特殊保险。船壳险包括沿海内河船舶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渔船保险及船舶建造险;保赔险主要承保赔偿与责任,以及一些特殊附加险,如海盗、战争等。
船舶险经营一般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保赔协会经营以及渔船互助保险协会等形式。
㈤ 请解释一下船舶保险的相关知识
http://ke..com/view/1085536.htm
这个是保险公估师的职责。从这上面可以看出一点保险的东西来。
另外,水险是保险的起源,船险是水险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所以,船舶保既有保险的特点,又与普通保险不尽相同,需专门对待研究。
如果你对这方面感兴趣,可以发消息给我,我们交流一下。我是公估师
㈥ 船舶保险包括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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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航运保险主要包括货运保险、船舶保险和保赔保险“老三样”。
现在延伸出来的业务有海事责任保险,包括物流责任保险、码头操作责任保险等。
㈦ 如何理解船舶责任保险
一、船舶保险有哪些特点
作为最古老的保险险种之一,现代保险的起源,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在正常风浪引起船舶的自然耗损不在船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船舶保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由于船舶自动化能力增强,高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等特征,船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海难事故,损失巨大,少者数十万元,多者几百万或上千万元。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4、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5、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6、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7、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
二、船舶保险怎样索赔
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保险承保的损失。航行途中没有通讯设备的内河船舶应在到达第一港后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报案时,被保险人应提供的基本项目有:保险单、出险地点、出险水域或方位、出现简单经过、估计损失金额以及报案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在报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证书并尽快提供给保险人,其中包括:船舶证书、检验报告、修理记录、船员证书、气象证明以及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电报日志、船上往来电报、货物配载图。
在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后,保险人会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检验或修船事宜。当被保险船舶受损并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对受损船的修理进行招标以接受最有利的报价。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或费用,被保险人应将必要的证件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均可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㈧ 船舶保险的特点介绍
作为最古老的保险险种之一,现代保险的起源,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在正常风浪引起船舶的自然耗损不在船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船舶保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由于船舶自动化能力增强,高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等特征,船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海难事故,损失巨大,少者数十万元,多者几百万或上千万元。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4、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5、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6、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7、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
船舶保险索赔指南
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保险承保的损失。航行途中没有通讯设备的内河船舶应在到达第一港后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报案时,被保险人应提供的基本项目有:保险单、出险地点、出险水域或方位、出现简单经过、估计损失金额以及报案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在报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证书并尽快提供给保险人,其中包括:船舶证书、检验报告、修理记录、船员证书、气象证明以及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电报日志、船上往来电报、货物配载图。
在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后,保险人会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检验或修船事宜。当被保险船舶受损并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对受损船的修理进行招标以接受最有利的报价。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或费用,被保险人应将必要的证件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均可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