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核电站保险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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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60%)
一、保险原理
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掌握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以及保险的特征;了解保险与相似制度联系与区别。
2.保险的分类
了解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掌握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
3.保险的功能
掌握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以及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了解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掌握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贷款条款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了解战争条款和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和解决保险合同争议方式。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掌握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利益的时效;了解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2.最大诚信原则
了解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3.近因原则
掌握近因原则的含义以及近因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了解近因原则的典型应用案例。
4.损失补偿原则
掌握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了解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四)保险费率厘定原理
1.财产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含义;掌握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纯保险费率、附加保险费率和营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原理。
2.人寿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影响人寿保险费率的因素;了解生命表、基本利息的计算、确定年金的计算、生命年金的计算、人寿保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营业保费的计算和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五)保险公司业务管理
1.保险公司的投保业务管理
掌握投保服务和投保选择。
2.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管理
了解承保的内容、承保工作的程序和续保。
3.保险公司的防灾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防灾的概念、保险防灾的内容和保险防灾的方法。
4.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理赔的含义、保险理赔的原则;了解保险理赔的程序。
(六)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概述
掌握保险市场的含义和保险市场的特征;掌握保险市场的模式和保险市场的机制。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掌握保险市场供给的概念和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了解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保险商品供给弹性、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和保险商品需求弹性。
3.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掌握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与核定以及保险市场中介。
4.再保险市场
了解再保险市场的含义、我国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概况。
5.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沿革
了解新中国保险业的诞生、国内保险业的恢复、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与中国保险业发展。
(七)保险监督管理
1.保险监督管理概述
掌握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保险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保险监督管理的目的、保险监督管理的原则和保险监督管理的方式与监督管理目标模式。
2.保险监督管理内容
了解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和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3.保险监督管理方法
掌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转贴
二、保险实务
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财产保险实务
1.财产保险概述
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的特征和财产保险的种类。
2.企业财产保险
掌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和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3.家庭财产保险
掌握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家庭财产附加险(盗抢险)。
4.机器损坏保险
掌握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费率和机器损坏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器损坏保险的除外责任。
5.利润损失保险
掌握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利润损失保险的特征、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障项目、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率和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
(二)运输工具保险实务
1.机动车辆保险
掌握机动车辆保险及其特征、机动车辆保险的险别、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机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机动车辆保险的核保和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
2.船舶保险
掌握船舶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远洋船舶保险的免赔额规定、远洋船舶保险海运条款、远洋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
3.飞机保险
掌握飞机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和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掌握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赔偿处理、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运输保险和国际多式联运保险;了解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了解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掌握国内水路、陆路(公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和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四)责任保险实务
1.责任保险概述
掌握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责任保险的种类。
2.产品责任保险
掌握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和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
3.雇主责任保险
掌握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雇主责任保险的内容。
4.公众责任保险
掌握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公众责任保险的内容。
5.职业责任保险
掌握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
(五)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
1.信用保险
掌握信用保险的概念、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掌握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特点、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证保险
掌握保证保险的概念;了解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
(六)工程保险实务
1.工程保险概述
掌握工程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工程保险的类型。
2.建筑工程保险
掌握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对象、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附加险、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
3.安装工程保险
掌握安装工程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了解安装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以及安装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七)特殊风险保险实务
1.航天保险
掌握航天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航天保险的保险种类;了解航天保险的保险责任、航天保险的除外责任、航天保险的保险金额、航天保险的保险费率、航天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航天保险的赔偿处理。
2.核电站保险
掌握核电站保险的概念、特点以及核电站保险的种类;了解核电站保险的保险责任、核电站保险的除外责任、核电站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核电站保险的赔偿处理。
3.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掌握海洋石油开发保险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和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八)人寿保险实务
1.人寿保险概述
掌握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的特点和人寿保险的分类。
2.普通人寿保险
掌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3.新型人寿保险业务
了解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
4.团体人寿保险
掌握团体保险概念、特征和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5.人寿保险的核保与核赔
了解人寿保险核保和人寿保险核赔。转
(九)意外伤害保险实务
1.意外伤害的界定
掌握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的特征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3.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掌握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十)健康保险实务
1.健康保险概述
掌握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成立的条件和健康保险的特征。
2.健康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内容。
3.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掌握个人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十一)再保险实务
1.再保险概述
掌握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的特征和再保险的作用。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掌握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掌握临时分保、预约分保和合同分保。
4.再保险合同
掌握再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了解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再保险业务管理
了解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和分出再保险业务管理。
第二部分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40%)
一、保险公估相关知识
包括保险公估人概述、保险公估人的经营、保险公估人的监管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公估人概述
1.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及特征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概念、保险公估人的特征、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保险公估人的作用和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了解保险公估人的产生和保险公估人的现状。
2.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及分类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和保险公估人的分类。
(二)保险公估人的经营
1.保险公估活动的原则
掌握保险公估活动中的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合作性原则。
2.保险公估人的经营范围
掌握承保公估、理赔公估、参与防灾防损、残值处理、监装监卸和信息咨询。
3.保险公估的业务种类
掌握财产保险公估、责任保险公估、意外伤害保险公估和健康保险公估。
4.保险公估业务操作程序
掌握公估前的准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公估报告和结案等业务环节。
5.保险公估报告
掌握保险公估报告的含义、保险公估报告的特点、保险公估报告的内容、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和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了解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主要项目;了解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确认书等基本格式;了解典型保险公估报告的格式及编制原理。
(三)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1.保险公估人资格的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变更和终止。
2.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执业监管。
3.保险公估人的法律责任
了解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性质、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种类和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认定。
(四)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掌握职业道德概念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内容。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操守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备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了解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其他行为。
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法总则
掌握保险的概念、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2.保险合同
掌握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
掌握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的变更和保险公司的破产。
4.保险经营规则
掌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了解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限制。
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掌握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和对保险公司的接管;了解保险公司的精算和财务规定。
6.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掌握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相关规定。
7.相关各方的主要法律责任
了解投保方的主要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主要法律责任以及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合同法总则
掌握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了解违约责任。
2.合同法分则
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了解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了解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原则。
2.车辆和驾驶人
掌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
3.道路通行条件
了解道路信号灯和其他道路设施。
4.道路通行规定
掌握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以及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5.其他规定
掌握交通事故处理;了解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掌握民法通则的立法目的和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掌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个人合伙;了解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法人
掌握法人的一般规定和联营;了解企业法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4.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5.民事权利
掌握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了解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6.民事责任
掌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7.其他规定
了解诉讼时效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海商法总则
掌握海商法的立法目的和海商法中的重要概念。
2.船舶
了解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
3.船员
了解船员和船长。
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托运人的责任、运输单证、货物交付、合同的解除、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
5.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掌握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
6.船舶租用合同
掌握船舶租用合同的一般规定;了解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
7.海上拖航合同
了解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拖航合同的一般规定。
8.船舶碰撞
掌握船舶碰撞的概念和船舶碰撞的一般规定。
9.海难救助
掌握海难救助的概念和海难救助的一般规定。
10.共同海损
掌握共同海损的概念和共同海损的一般规定。
11.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一般规定。
12.海上保险合同
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以及保险赔偿的支付。
13.其他规定
了解时效和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Ⅱ 保险有必要买吗
有必要。购买保险是为了减少预期以外的事件对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造成冲击,为受益人提供经济补偿减轻负担。
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就是被保险人通过缴纳保费换取未来财务状况更大的确定性。
30岁,对于这个阶段的人群,首先应该重视的是自身的意外和意外医疗类保障;其次可以考虑一定数额的寿险,为父母做充分准备;同时趁现在年轻,尽早为自己准备好重大疾病保险。
1、意外险
统计资料显示,年轻人是意外发生率最高的人群。意外保险的一大特色就是保费低廉。因此,这类保险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是最经济实惠的。至于意外保险的额度选择,一般为年收入的5-10倍为宜。
2、重疾险
家庭成员如果罹患重疾,不仅要花费大量医疗费用,而且没办法工作也会产生收入损失,重疾险一次性赔付几十万,可以有效的应对各项支出。按照题主的情况,预算有限的前提下,可以参考这些:最便宜十大重疾险排行
3、搭配好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
尽管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但由于参加工作不久,个人医疗账户储备金不多,门诊自我负担比例较高,因此最好能获得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此外,可以附加一些住院津贴保险,以弥补医保的不足和误工补贴。
4、寿险
虽然说年轻人死亡多是因为意外,但还是担心万一不幸因为疾病死亡,如果自己只投了意外险,父母不就没得补偿了吗?因此,为了预防万一,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寿险。
Ⅲ 逆向选择的案例
汽车保险业逆向选择
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2011年开始,汽车保险业务增长得很快。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得高,出险率低,你进一步提高保险价格,干脆不买保险了。这种逆向选择效应的根源在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 企业人力资源逆向选择
企业的逆向选择在现实中的直接表现形式是企业高质量人才的大批量流失,逆向选择的出现往往是不完全或局部的,不完全表现为,企业一方面流失大量的人才,同时也在不断地引进高质量的人才。人力资源的进入障碍不能并不象假设中那样很高。而是很低,这样从表面上掩盖了’企业人力资源逆向选择的黑洞。使其表现不完全。另外逆向选择的出现也不是以企业整体为目标,往往是在许多关键部门局部出现。尽管逆向选择的出现形式是不完全和局部的.但它的破坏力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企业的人力资源逆向选择表现是完全的,那么企业先是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最终走向破产、消亡。 人力资源逆向选择的规避
首先,企业要从自身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出发,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做出人力资源规划,使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整体战略相配套。既要面对现实,保持企业人力资源队伍的基本稳定,又要预见未来,对现有人员和今后录用人员提出更高的任职资格条件,促进人力资源素质的整体水平提高。不能迁就现有人力资源队伍状况,穷于应付,不做战略规划,或是制订规划缺乏长远目标和发展标准。其次,要坚持任人唯能、唯才是举的原则,坚持用人自主权,在用人问题上不讲人情,不拉关系,不搞平衡,按照企业编制的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招聘人员,安排使用,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勉强接受,决不“因人设庙”。通过强化岗位绩效考核和竞争激励型薪酬管理,对绩效显着、潜能突出的员工应当大胆使用,破格提拔,对绩效差虽经培训督导仍无明显改进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果断清退,对暂时不宜清退的人员,组织下岗培训,取消与岗位挂钩的薪酬待遇,培训后重新考核上岗。
再次,要树立人力资源的投资理念,改变人力资源的使用只是成本消耗而不是资本投入的错误观点,克服一味追求低成本不做成本效益比较的倾向,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建立人力资源会计模型,对人员招聘、岗位培训、工作调配和薪酬待遇等重点环节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在薪酬福利制度设计和管理上消除平均主义倾向,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发挥薪酬福利的弹性杠杆作用,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马太效应”,形成和促进潜能—绩效—薪酬—开发的良性循环。 网络交易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市场交易中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研究产品质量信息的非对称性及其所造成的结果后,提出并引入信息经济学的。阿克洛夫所做的分析是对传统市场或者传统商务而言的。以下,本文力图对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市场中的情形又将如何作出探讨。
结论“柠檬”理论
阿克洛夫通过对美国旧车市场的分析于1970年发表了文章《“柠檬”市场:品质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得出了“柠檬”原理(“柠檬”来源于美国口语对“缺陷车”、“二手车”的经验称呼),并且开创了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理论。在旧车市场上,既定的卖者和关心旧车质量的买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非对称性,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买者不知道,在他不能确知所购车辆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他愿意接受的价格只能是所有旧车价值按概率加权计算的一个平均值,因而只愿意根据平均值来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值水平的卖者就会退出交易,只有质量低的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只有低质量旧汽车出售,而没有高质量的旧汽车交易,结果是低质量旧汽车将高质量旧汽车挤出交易市场。由此,阿克洛夫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是只使用过一次的“新”汽车,在柠檬市场上也难以卖到好价钱——它是“逆向选择”的必然结果,即由于消费者所处的信息劣势而被迫做出的反向选择。这一过程不断持续,最后市场上只剩下损坏最严重的旧车,所有好一点的旧车都会从市场上消失。于是,市场上只剩下了劣质商品——“柠檬”。
“柠檬”原理对经济学的贡献在于,它揭示了许多传统市场都存在的信息的非对称现象,深化了我们对真实市场现象的了解。一个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需要买者和卖者之间有足够的共同的信息。如果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就有可能限制市场功能的发挥,引起市场交易的低效率,甚至会导致整个市场的失灵。
在传统市场上由于逆向选择导致了市场失灵或市场运行的低效率,使得市场参加者不得不借助各种各样可能的方法或解决途径来提高市场效率,从而使得由于非对称信息而瘫痪的市场能够重新运转起来。在传统市场上解决“柠檬”问题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根据商品的开价来推测商品的质量
因为“柠檬”原理告诉我们,在非对称信息环境中,商品质量依赖于价格,也就是说高价格意味着高质量。或者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将价格作为传递和判断质量高低的信号,这也是市场参加者以价格判断商品质量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②制造与传播信号(signaling)
制造与传播信号是最为重要和最为常用的手段,主要通过品牌、广告或者向客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保修、退回等办法,来使消费者把他的产品与“柠檬”区别开,以相信它的产品是高质量的。
③中介。中介利用它的专业知识为买方提供信息,通过它来“撮合”买卖双方,比如券商、经纪人等,当然中介所获收益取决于它提供信息的质量。
④政府、消费者协会等建立的质量合格标准。通过这个标准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⑤搜寻(seeking)。这种方法就是消费者通过自身进行信息搜寻来改变其所处逆向选择地位,比如走访、调查、函寻等。
Ⅳ 保险公估人从业条件及其责任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60%)
一、保险原理
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掌握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以及保险的特征;了解保险与相似制度联系与区别。
2.保险的分类
了解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掌握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
3.保险的功能
掌握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以及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了解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掌握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贷款条款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了解战争条款和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和解决保险合同争议方式。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掌握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利益的时效;了解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2.最大诚信原则
了解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3.近因原则
掌握近因原则的含义以及近因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了解近因原则的典型应用案例。
4.损失补偿原则
掌握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了解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四)保险费率厘定原理
1.财产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含义;掌握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纯保险费率、附加保险费率和营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原理。
2.人寿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影响人寿保险费率的因素;了解生命表、基本利息的计算、确定年金的计算、生命年金的计算、人寿保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营业保费的计算和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五)保险公司业务管理
1.保险公司的投保业务管理
掌握投保服务和投保选择。
2.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管理
了解承保的内容、承保工作的程序和续保。
3.保险公司的防灾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防灾的概念、保险防灾的内容和保险防灾的方法。
4.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理赔的含义、保险理赔的原则;了解保险理赔的程序。
(六)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概述
掌握保险市场的含义和保险市场的特征;掌握保险市场的模式和保险市场的机制。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掌握保险市场供给的概念和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了解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保险商品供给弹性、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和保险商品需求弹性。
3.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掌握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与核定以及保险市场中介。
4.再保险市场
了解再保险市场的含义、我国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概况。
5.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沿革
了解新中国保险业的诞生、国内保险业的恢复、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与中国保险业发展。
(七)保险监督管理
1.保险监督管理概述
掌握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保险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保险监督管理的目的、保险监督管理的原则和保险监督管理的方式与监督管理目标模式。
2.保险监督管理内容
了解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和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3.保险监督管理方法
掌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转贴
二、保险实务
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财产保险实务
1.财产保险概述
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的特征和财产保险的种类。
2.企业财产保险
掌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和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3.家庭财产保险
掌握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家庭财产附加险(盗抢险)。
4.机器损坏保险
掌握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费率和机器损坏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器损坏保险的除外责任。
5.利润损失保险
掌握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利润损失保险的特征、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障项目、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率和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
(二)运输工具保险实务
1.机动车辆保险
掌握机动车辆保险及其特征、机动车辆保险的险别、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机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机动车辆保险的核保和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
2.船舶保险
掌握船舶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远洋船舶保险的免赔额规定、远洋船舶保险海运条款、远洋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
3.飞机保险
掌握飞机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和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掌握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赔偿处理、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运输保险和国际多式联运保险;了解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了解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掌握国内水路、陆路(公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和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四)责任保险实务
1.责任保险概述
掌握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责任保险的种类。
2.产品责任保险
掌握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和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
3.雇主责任保险
掌握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雇主责任保险的内容。
4.公众责任保险
掌握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公众责任保险的内容。
5.职业责任保险
掌握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
(五)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
1.信用保险
掌握信用保险的概念、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掌握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特点、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证保险
掌握保证保险的概念;了解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
(六)工程保险实务
1.工程保险概述
掌握工程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工程保险的类型。
2.建筑工程保险
掌握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对象、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附加险、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
3.安装工程保险
掌握安装工程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了解安装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以及安装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七)特殊风险保险实务
1.航天保险
掌握航天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航天保险的保险种类;了解航天保险的保险责任、航天保险的除外责任、航天保险的保险金额、航天保险的保险费率、航天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航天保险的赔偿处理。
2.核电站保险
掌握核电站保险的概念、特点以及核电站保险的种类;了解核电站保险的保险责任、核电站保险的除外责任、核电站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核电站保险的赔偿处理。
3.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掌握海洋石油开发保险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和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八)人寿保险实务
1.人寿保险概述
掌握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的特点和人寿保险的分类。
2.普通人寿保险
掌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3.新型人寿保险业务
了解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
4.团体人寿保险
掌握团体保险概念、特征和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5.人寿保险的核保与核赔
了解人寿保险核保和人寿保险核赔。转
(九)意外伤害保险实务
1.意外伤害的界定
掌握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的特征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3.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掌握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十)健康保险实务
1.健康保险概述
掌握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成立的条件和健康保险的特征。
2.健康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内容。
3.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掌握个人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十一)再保险实务
1.再保险概述
掌握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的特征和再保险的作用。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掌握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掌握临时分保、预约分保和合同分保。
4.再保险合同
掌握再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了解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再保险业务管理
了解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和分出再保险业务管理。
第二部分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40%)
一、保险公估相关知识
包括保险公估人概述、保险公估人的经营、保险公估人的监管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公估人概述
1.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及特征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概念、保险公估人的特征、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保险公估人的作用和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了解保险公估人的产生和保险公估人的现状。
2.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及分类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和保险公估人的分类。
(二)保险公估人的经营
1.保险公估活动的原则
掌握保险公估活动中的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合作性原则。
2.保险公估人的经营范围
掌握承保公估、理赔公估、参与防灾防损、残值处理、监装监卸和信息咨询。
3.保险公估的业务种类
掌握财产保险公估、责任保险公估、意外伤害保险公估和健康保险公估。
4.保险公估业务操作程序
掌握公估前的准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公估报告和结案等业务环节。
5.保险公估报告
掌握保险公估报告的含义、保险公估报告的特点、保险公估报告的内容、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和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了解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主要项目;了解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确认书等基本格式;了解典型保险公估报告的格式及编制原理。
(三)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1.保险公估人资格的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变更和终止。
2.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执业监管。
3.保险公估人的法律责任
了解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性质、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种类和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认定。
(四)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掌握职业道德概念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内容。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操守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备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了解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其他行为。
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法总则
掌握保险的概念、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2.保险合同
掌握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
掌握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的变更和保险公司的破产。
4.保险经营规则
掌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了解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限制。
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掌握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和对保险公司的接管;了解保险公司的精算和财务规定。
6.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掌握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相关规定。
7.相关各方的主要法律责任
了解投保方的主要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主要法律责任以及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合同法总则
掌握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了解违约责任。
2.合同法分则
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了解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了解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原则。
2.车辆和驾驶人
掌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
3.道路通行条件
了解道路信号灯和其他道路设施。
4.道路通行规定
掌握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以及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5.其他规定
掌握交通事故处理;了解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掌握民法通则的立法目的和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掌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个人合伙;了解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法人
掌握法人的一般规定和联营;了解企业法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4.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5.民事权利
掌握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了解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6.民事责任
掌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7.其他规定
了解诉讼时效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海商法总则
掌握海商法的立法目的和海商法中的重要概念。
2.船舶
了解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
3.船员
了解船员和船长。
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托运人的责任、运输单证、货物交付、合同的解除、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
5.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掌握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
6.船舶租用合同
掌握船舶租用合同的一般规定;了解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
7.海上拖航合同
了解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拖航合同的一般规定。
8.船舶碰撞
掌握船舶碰撞的概念和船舶碰撞的一般规定。
9.海难救助
掌握海难救助的概念和海难救助的一般规定。
10.共同海损
掌握共同海损的概念和共同海损的一般规定。
11.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一般规定。
12.海上保险合同
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以及保险赔偿的支付。
13.其他规定
了解时效和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保险公估的业务种类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60%)
一、保险原理
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掌握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以及保险的特征;了解保险与相似制度联系与区别。
2.保险的分类
了解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掌握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
3.保险的功能
掌握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以及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了解保险合同的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掌握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贷款条款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了解战争条款和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和解决保险合同争议方式。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掌握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利益的时效;了解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2.最大诚信原则
了解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3.近因原则
掌握近因原则的含义以及近因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了解近因原则的典型应用案例。
4.损失补偿原则
掌握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了解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四)保险费率厘定原理
1.财产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含义;掌握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纯保险费率、附加保险费率和营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原理。
2.人寿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掌握影响人寿保险费率的因素;了解生命表、基本利息的计算、确定年金的计算、生命年金的计算、人寿保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营业保费的计算和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五)保险公司业务管理
1.保险公司的投保业务管理
掌握投保服务和投保选择。
2.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管理
了解承保的内容、承保工作的程序和续保。
3.保险公司的防灾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防灾的概念、保险防灾的内容和保险防灾的方法。
4.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管理
掌握保险理赔的含义、保险理赔的原则;了解保险理赔的程序。
(六)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概述
掌握保险市场的含义和保险市场的特征;掌握保险市场的模式和保险市场的机制。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掌握保险市场供给的概念和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了解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保险商品供给弹性、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和保险商品需求弹性。
3.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掌握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与核定以及保险市场中介。
4.再保险市场
了解再保险市场的含义、我国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概况。
5.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沿革
了解新中国保险业的诞生、国内保险业的恢复、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与中国保险业发展。
(七)保险监督管理
1.保险监督管理概述
掌握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保险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保险监督管理的目的、保险监督管理的原则和保险监督管理的方式与监督管理目标模式。
2.保险监督管理内容
了解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和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3.保险监督管理方法
掌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二、保险实务
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财产保险实务
1.财产保险概述
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的特征和财产保险的种类。
2.企业财产保险
掌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和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3.家庭财产保险
掌握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家庭财产附加险(盗抢险)。
4.机器损坏保险
掌握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费率和机器损坏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器损坏保险的除外责任。
5.利润损失保险
掌握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利润损失保险的特征、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障项目、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率和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
(二)运输工具保险实务
1.机动车辆保险
掌握机动车辆保险及其特征、机动车辆保险的险别、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机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机动车辆保险的核保和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
2.船舶保险
掌握船舶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远洋船舶保险的免赔额规定、远洋船舶保险海运条款、远洋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
3.飞机保险
掌握飞机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了解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和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掌握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赔偿处理、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运输保险和国际多式联运保险;了解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了解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掌握国内水路、陆路(公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和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四)责任保险实务
1.责任保险概述
掌握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责任保险的种类。
2.产品责任保险
掌握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和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
3.雇主责任保险
掌握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雇主责任保险的内容。
4.公众责任保险
掌握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了解公众责任保险的内容。
5.职业责任保险
掌握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和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
(五)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
1.信用保险
掌握信用保险的概念、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掌握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特点、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证保险
掌握保证保险的概念;了解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
(六)工程保险实务
1.工程保险概述
掌握工程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工程保险的类型。
2.建筑工程保险
掌握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对象、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附加险、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了解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
3.安装工程保险
掌握安装工程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了解安装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以及安装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七)特殊风险保险实务
1.航天保险
掌握航天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航天保险的保险种类;了解航天保险的保险责任、航天保险的除外责任、航天保险的保险金额、航天保险的保险费率、航天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航天保险的赔偿处理。
2.核电站保险
掌握核电站保险的概念、特点以及核电站保险的种类;了解核电站保险的保险责任、核电站保险的除外责任、核电站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核电站保险的赔偿处理。
3.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掌握海洋石油开发保险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和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八)人寿保险实务
1.人寿保险概述
掌握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的特点和人寿保险的分类。
2.普通人寿保险
掌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3.新型人寿保险业务
了解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
4.团体人寿保险
掌握团体保险概念、特征和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5.人寿保险的核保与核赔
了解人寿保险核保和人寿保险核赔。
(九)意外伤害保险实务
1.意外伤害的界定
掌握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的特征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3.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掌握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十)健康保险实务
1.健康保险概述
掌握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成立的条件和健康保险的特征。
2.健康保险的种类
了解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内容。
3.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掌握个人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和团体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十一)再保险实务
1.再保险概述
掌握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的特征和再保险的作用。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掌握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掌握临时分保、预约分保和合同分保。
4.再保险合同
掌握再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了解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再保险业务管理
了解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和分出再保险业务管理。
第二部分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40%)
一、保险公估相关知识
包括保险公估人概述、保险公估人的经营、保险公估人的监管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保险公估人概述
1.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及特征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概念、保险公估人的特征、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保险公估人的作用和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了解保险公估人的产生和保险公估人的现状。
2.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及分类
掌握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和保险公估人的分类。
(二)保险公估人的经营
1.保险公估活动的原则
掌握保险公估活动中的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合作性原则。
2.保险公估人的经营范围
掌握承保公估、理赔公估、参与防灾防损、残值处理、监装监卸和信息咨询。
3.保险公估的业务种类
掌握财产保险公估、责任保险公估、意外伤害保险公估和健康保险公估。
4.保险公估业务操作程序
掌握公估前的准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公估报告和结案等业务环节。
5.保险公估报告
掌握保险公估报告的含义、保险公估报告的特点、保险公估报告的内容、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和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概念;了解最终保险公估报告的主要项目;了解初步保险公估报告、确认书等基本格式;了解典型保险公估报告的格式及编制原理。
(三)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1.保险公估人资格的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变更和终止。
2.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监管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和保险公估机构的执业监管。
3.保险公估人的法律责任
了解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性质、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种类和保险公估人法律责任的认定。
(四)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掌握职业道德概念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内容。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操守
掌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备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了解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其他行为。
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其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法总则
掌握保险的概念、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2.保险合同
掌握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
掌握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的变更和保险公司的破产。
4.保险经营规则
掌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了解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限制。
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掌握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和对保险公司的接管;了解保险公司的精算和财务规定。
6.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掌握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相关规定。
7.相关各方的主要法律责任
了解投保方的主要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主要法律责任以及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合同法总则
掌握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了解违约责任。
2.合同法分则
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了解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了解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原则。
2.车辆和驾驶人
掌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
3.道路通行条件
了解道路信号灯和其他道路设施。
4.道路通行规定
掌握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以及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5.其他规定
掌握交通事故处理;了解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掌握民法通则的立法目的和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掌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个人合伙;了解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法人
掌握法人的一般规定和联营;了解企业法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4.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5.民事权利
掌握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了解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6.民事责任
掌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7.其他规定
了解诉讼时效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海商法总则
掌握海商法的立法目的和海商法中的重要概念。
2.船舶
了解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
3.船员
了解船员和船长。
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托运人的责任、运输单证、货物交付、合同的解除、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
5.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掌握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
6.船舶租用合同
掌握船舶租用合同的一般规定;了解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
7.海上拖航合同
了解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和海上拖航合同的一般规定。
8.船舶碰撞
掌握船舶碰撞的概念和船舶碰撞的一般规定。
9.海难救助
掌握海难救助的概念和海难救助的一般规定。
10.共同海损
掌握共同海损的概念和共同海损的一般规定。
11.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一般规定。
12.海上保险合同
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以及保险赔偿的支付。
13.其他规定
了解时效和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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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保险经纪人考试怎样备考
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大纲
一、保险原理
该部分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其知识点如下:
(一)保险概述
1.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含义;保险的要素;保险的特征;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
2.保险的种类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按照保险标的分类;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3.保险的功能
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社会管理功能。
(二)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特征;保险合同种类。
2.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保险合同主体;保险合同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形式。
4.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贷款条款;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战争条款;保险单转让条款。
5.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解决保险合同争议方式。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时效;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3.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
(四)保险费率厘定原理
1.财产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保险费和保险费率;厘定保险费率的原则;纯保险费率的确定;附加保险费率的确定;营业保险费率的确定。
2.人寿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
影响人寿保险费率的因素分析;生命表;基本利息的计算;确定年金的计算;生命年金的计算;人寿保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营业保费的计算;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五)保险公司业务管理
1.保险公司的投保业务管理
投保服务;投保选择。
2.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管理
承保的内容;承保工作的程序;续保。
3.保险公司的防灾业务管理
保险防灾的概念;保险防灾的内容;保险防灾的方法。
4.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管理
保险理赔的含义;保险理赔的原则;保险理赔的程序。
(六)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概述
保险市场的含义;保险市场的特征;保险市场的模式;保险市场的机制。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保险市场供给的概念;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保险商品的供给弹性;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保险商品需求弹性。
3.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与核定;保险市场中介。
4.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市场概述;我国再保险市场;国际再保险市场。
5.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保险业的诞生;国内保险业的恢复;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加入世贸组织与中国保险业发展。
(七)保险监督管理
1.保险监督管理概述
保险监督管理的概念;保险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保险监督管理的目的;保险监督管理的原则;保险监督管理的方式与监督管理目标模式。
2.保险监督管理内容
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3.保险监督管理方法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二、保险实务
该部分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其知识点如下:
(一)财产保险实务
1.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的特征;财产保险的种类。
2.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除外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3.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家庭财产附加险(盗抢险)。
4.机器损坏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器损坏保险的除外责任;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费率;机器损坏保险的赔偿处理。
5.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利润损失保险的特征;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障项目;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率;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
(二)运输工具保险实务
1.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及其特征;机动车辆保险的险别;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机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机动车辆保险的核保;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
2.船舶保险
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远洋船舶保险的免赔额规定;远洋船舶保险海运条款;远洋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
3.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及其种类;飞机机身(零备件)一切险;旅客(行李、货物、邮件)法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赔偿处理;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运输保险;国际多式联运保险。
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内水路、陆路(公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四)责任保险实务
1.责任保险概述
责任保险的概念;责任保险的种类。
2.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
3.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雇主责任保险的内容。
4.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公众责任保险的内容。
5.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
(五)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
1.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的概念;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特点;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2.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的概念;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
(六)工程保险实务
1.工程保险概述
工程保险及其特征;工程保险的类型。
2.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对象;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附加险;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
3.安装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七)特殊风险保险实务
1.航天保险
航天保险的保障范围;航天保险的保险种类;航天保险的保险责任;航天保险的除外责任;航天保险的保险金额;航天保险的保险费率;航天保险的保险期限;航天保险的赔偿处理。
2.核电站保险
核电站保险及其特点;核电站保险的种类;核电站保险的保险责任;核电站保险的除外责任;核电站保险的保险金额;核电站保险的赔偿处理。
3.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及其种类;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八)人寿保险实务
1.人寿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的特点;人寿保险的分类。
2.普通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3.新型人寿保险业务
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
4.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保险概述;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5.人寿保险的核保与核赔
人寿保险核保;人寿保险核赔。
(九)意外伤害保险实务
1.意外伤害的界定
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的特征;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2.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十)健康保险实务
1.健康保险概述
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成立的条件;健康保险的特征。
2.健康保险的种类
个人健康保险;团体健康保险。
3.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个人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团体健康保险的常用条款。
(十一)再保险实务
1.再保险概述
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的特征;再保险的作用。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临时分保;预约分保;合同分保。
4.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的概念;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再保险业务管理
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分出再保险业务管理。
保险经纪实务考试大纲
一、保险经纪人概述
(一)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保险经纪人的定义;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保险经纪人的产生与发展。
(二)保险经纪人的特点及分类
保险经纪人的特点;保险经纪市场的特征;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分类。
(三)保险经纪人的作用
保险经纪人的宏观作用;保险经纪人的微观作用。
二、保险经纪业务运作
(一)保险经纪业务内容
保险经纪业务范围;财产保险经纪业务;人身保险经纪业务;再保险经纪业务
(二)保险经纪业务程序
展业宣传;确定客户基础,签订委托协议书;提供防灾防损,风险管理与咨询;制定保险方案;询价并确定最终保险人;投保实务操作;协助索赔;客户关系管理。
(三)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的选择与评估
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的评估;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评估
三、保险经纪机构的监管
(一)保险经纪机构监管概述
监管目标和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监管方式。
(二)机构监管
设立监管;变更和终止监管。
(三)资格监管
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
(四)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
经营规则;监督管理。
(五)保险经纪机构的法律责任
保险经纪机构的行政责任;保险经纪机构的民事责任;保险经纪机构的刑事责任。
四、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
(一)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的含义;职业道德的特征。
(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的执业操守
执业准备;执业过程;执业活动的重要方面。
五、风险管理基础
(一)风险概述
风险的含义;风险的种类;风险的特征
(二)风险与保险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与保险的关系;大数法则在保险中的应用。
(三)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含义和历史演变;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范围;风险管理的成本;风险管理的方法。
(四)风险管理过程
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六、个人和家庭风险管理
(一)个人和家庭风险管理实务
风险的识别和估测;运用非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运用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二)个人和家庭风险管理案例
家庭基本情况分析;风险管理分析。
七、企事业单位风险管理
(一)企事业单位风险管理实务
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测;运用非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运用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二)企业风险管理案例
案例一:某音乐剧的风险管理案例;案例二:某广告公司团体投保案例;
八、保险业务风险管理
(一)保险业务风险管理概述及流程
保险业务风险;保险业务风险管理流程。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业务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概述;我国保险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现状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三)再保险业务风险管理
再保险业务风险管理概述;再保险整体风险管理的主要技术;再保险分出业务的风险管理;再保险分入业务的风险管理。
九、市场营销基础知识
(一)市场营销概述
营销的基本概念;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系统与营销调研;市场营销环境。
(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
市场细分的基本概念;市场细分的步骤;目标市场选择策略。
(三)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
市场营销战略;市场营销策略。
(四)保险营销概述
保险营销的基本概念;保险产品定价与客户管理;保险营销战略与策略;保险营销渠道。
十、财会基础知识
(一)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的定义与作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过程
会计科目的设置;借贷记账法。
(三)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概述;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
十一、税收基础知识
(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定义;税收的特征。
(二)税制要素
税制的基本要素;税制的其他要素。
(三)税收体系
税收分类;我国现行税收体系。
(四)保险企业相关税收
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十二、金融基础知识
(一)金融基本概念及范畴
货币与信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工具;证券定价。
(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银行体系;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分类;金融市场的功能。
(三)利息与利率
利率的含义与种类;利率的作用;利率风险。
(四)外汇与汇率
外汇基本概念;外汇市场与汇率制度;汇率的决定;汇率的作用与汇率风险。
十三、法律基础知识
(一)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的一般规定;民事主体制度;代理制度;民事责任概述。
(二)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相关合同类型。
(三)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的概念及适用;保险合同与相关责任;保险市场经营与规范。
Ⅶ 如何买重疾险在哪里买
1.什么是重疾险?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要符合产品健康告知,才能购买,否则是买不了重疾险的。
想要了解重疾险有哪些值得买,可以看:十大最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大盘点!
2.那么,重疾险保障内容包括哪些?
①重疾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要求:所有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保险必须包含6种重疾。同时还规定了包括这6种重疾在内的,共25种重疾的定义规范。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重疾险都包括这25种重疾。
最重要的是,根据科隆再保险数据,这25种重疾已经覆盖超过96.5%的保险理赔。所以,一款重疾险所保障的重疾数量并不那么重要。
②轻症责任
轻症是比较轻度的重疾,大部分是重疾的早期状态。所以为了在重疾的早期状态就有钱进行充分的治疗,避免其发展为重疾,保险公司研发了轻症保险责任。建议大家,尽量在购买重疾险时,增加轻症的保障责任。
③身故责任
部分重疾险,也能提供身故的保障责任。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身故的保障。身故保障主要是给20~50岁的经济支柱用的,孩子和老人不太需要身故保障。
3.学姐有话说:
重疾险,灵活度都很高,可以是不含身故的消费型重疾险,也可以是身故赔保额的储蓄型重疾险,怎么选还是自己需求。可以参考以上不同类型重疾险的价格,在加上自己的预算来考虑。
Ⅷ 人寿保险中的二核是什么意思
二核即保单已经生效,在有效期内对保单进行的二次核保,当保单遇到一次理赔或者保全后需要再次核保,确认保险公司对保单的承保程度。
比如客户住院后理赔,公司理赔后会进行二次核保,来审核一下客户经过这次出险后风险是否和原来一样,还是加大了,是加大到什么程度了等等。如客户增加了附加险,公司也要进行二次核保。
(8)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原理扩展阅读:
运作
人寿保险交易中存在四种法律意义上的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险人通常是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同一个人。
例如,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但如果张三的妻子李四经张三同意给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李四是投保人,张三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和投保人构成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另外一个重要的关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获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受益无法自行决定,而是被保险人选定,投保人若要变更或者指定受益人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而受益人则必须接受这个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