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st股票具有怎样的交易规则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①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②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条件,恢复上市条件,终止上市条件。
⑵ 什么是st st股票交易规则
ST就是交易所对财务异常的上市公司给予的特别处理,提醒投资者注意:
如下情况会导致ST:(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
⑶ ST股票首日上市新交易规则
一、修订了ST类股票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如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二、明确了股票上市首日(包括ST复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股票上市首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风险控制措施,便于投资者熟悉理解。修订后的风险控制措施为:
(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三)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临时停牌至14:57。
⑷ ST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ST是可能会退市的股票。就是提醒大家注意风险,更正常股票一样交易!
⑸ ST股票恢复上市,购买有什么规则
St是指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受到特殊处理,这也是对退市风险的警示。ST股是指国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并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异常和其他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两个审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年度的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的面值。
St股票投机者,有些人知道他们的股票一旦亏损年报公布就会停牌,而另一些人则不知道。对于那些知道风险的人来说,仍然需要投资,他们已经做了足够的思想准备,暂停上市的风险并不严重。交易所绝对有必要提醒所有交易账户注意风险,要求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披露函后才能交易st股票,以防止突发风险,这是对新股东的一种保护。投资基金的比例不能太高,否则投资风险会过于集中,可能给自己带来灾难。
⑹ 上海ST、*ST股的交易规则
上海ST、*ST股的交易规则如下:
1、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上海ST、*ST股),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2、上海ST、*ST股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一般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3、上海ST、*ST股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内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证券营业部名称与买卖金额。
4、上海ST、*ST股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股票投资是随市场变化波动的,涨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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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在A股市场上,股票买卖遵循以下的交易规则:
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
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
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⑻ ST股票的交易规则有哪些呢
财务情况或其他情况呈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接连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买卖被实施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买卖应遵从下列规矩:
①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②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上市公司的中期陈述有必要审计。
买卖规矩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陈述有必要经过审计。因为对ST股票实施日涨跌起伏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按捺了庄家的故意炒作。出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本,那么在短期内很难经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因为特别原因形成的亏本,或许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求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分,而仅仅对上市公司所在情况一种客观提醒,其意图在于向出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出资者要进行理性出资,假如公司反常情况消除,就能康复正常买卖。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条件,康复上市条件,停止上市条件。
⑼ 什么是ST股ST股的交易规则都是什么
ST股是指连续亏损的股票,如果继续亏损就会被强制退市,ST是为了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1.ST股票涨跌幅度是正负5%,它的波动比正常的股票要低,目的是为了控制风险;
2.ST股票不能够用融资买入,因为这些股票风险比较大,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这些ST股都不在融资的范围之内;
3.ST股票如果继续亏损,接下来会被强制退市,股票前面有ST就是告诉投资者风险非常大,谨慎参与。
A股市场不同的股票前面有不同的标志,如果股票前面有R,这说明该公司可以融资融券;如果股票前面有L,这说明该股票有可转债;如果股票前面有ST,这说明该股票的风险非常大,随时都可能会退市。股票前面加上ST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这是管理层对投资者的保护,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
三、不建议投资者参与ST板块
ST股票的风险我们肉眼可见,能够扭亏为盈的企业非常少,我们操作ST股票的成功率会非常低,投资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资金安全,ST股安全性没有任何保证,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些股票里面寻找机会,远离ST股就远离了风险。
⑽ ST股规则是怎么样的
ST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翻译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则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有6种情况。(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股民通俗理解就是: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等等。如:亿安科技股票2000年曾创造过100元的神话,但是2001年和2002年出现亏损,则被戴上了ST帽子。是否ST股都是亏损股?不一定。如:高斯达(600670)1998年到2000年虽然没有亏损,但是它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
*ST 2003年5月8日开始,警示退市风险启用了新标记:*ST。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并区别于其他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2)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3)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6)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无法完成200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公司应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同时在报纸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半年度报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2003年9月1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两个月结束后,公司仍未披露半年报的,交易所将自到期日次日起对其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前冠*ST标记,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此规定,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均冠以*ST标记,目的是使股民能够非常容易地区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哪些不存在退市风险,便于作出投资决策。
ST行情显示有特别之处, 指定报刊上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将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与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ST何时取消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6种情况已消除,并且满足(1)主营业务正常运营;(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ST股票都是亏损股吗? 不是。如:高斯达1998年到2000年虽然没有亏损,但是它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如中川国际(600852)1997年每股收益是0.334元,也实行了ST处理。但亏损股一定要ST吗?也不是。1997年重庆川仪(000607)、二纺机(5.02,-0.17,-3.28%)(600604)、龙舟股份(600711)等亏损股没有实行ST。因此,实行ST要由公司申请。有的公司,如中川国际,虽未亏损,但乌干达项目可能会给收益带来影响,所以也申请ST。2002年,ST南摩扭亏为盈,为慎重起见,没有取消ST,撤回了取消ST的申请。
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上市公司股票的暂停、恢复或者终止上市。证券交易所应在作出上述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认为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暂停、恢复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予以纠正,或者直接撤消其决定。
暂停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情形,证券交易所应自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恢复上市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
终止上市 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应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法定期限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证券交易所应在其披露年度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公司财务报告盈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期限之内。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司也不是无退路可言,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三板交易)。如2001年,水仙电器、粤金曼、深中浩先后退市,之后到三板转让。2002年,ST九州、ST海洋等,也先后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