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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门槛

发布时间:2021-11-01 22:38:04

Ⅰ 农产品特色保险模式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2、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3、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3、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2、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3、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4、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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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们是做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我们可以在农产品品质保险和你们合作吗

做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那么已经产品的保险也是可以合作的。

Ⅲ 2020年农业种植补贴有哪些哪些人可申请

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以下简称《惠农政策》)。2020年农业种植补贴有哪些?哪些人可申请?下面我们来看下《惠农政策》的相关规定。

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据统计,自然灾害每年给中国造成1000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受害人口2亿多人次,其中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7月13日上午,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在吹风会上介绍:6月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暴雨洪水集中频繁发生,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全国共有433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其中109条河流发生超保洪水,33条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长江、黄河上游、珠江流域西江和北江、太湖先后发生1号洪水。目前,长江干流监利以下河段及洞庭湖、鄱阳湖和太湖水位仍处于超警状态。其余大江大河水势平稳。

《惠农政策》提出,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继续在13个粮食主产省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省(自治区),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生产总成本或农业生产产值;在20个省份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

以上只列举了部分补贴,更多补贴可查看《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Ⅳ 武汉特色农产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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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英文简称WAMEX)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农业厅主管,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监管。交易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创新的金融模式,为农畜产品交易提供中介、信息、交易、结算、交收等服务的现代电子交易市场。交易所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鲁巷)光谷资本大厦五楼。

Ⅳ 特色农产品保险包括

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农业保险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是以地域命名,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举办的各种保险的总称,除含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其他各种财产、人身保险。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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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农产品可以投保哪些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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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随着绿色农产品体系的构建,生态、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但是,有关农产品的安全事件为人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农产品可以投保哪些保险产品?农产品责任险是对农产品的哪些风险进行保障?主要是承保新鲜农副产品保质期短,易变质、产品运输等风险。

消费者购买了农产品后,一旦食用后造成人身危害等责任事故后,均可通过有效渠道获得商业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目前社会食品安全体系不健全,消费者心理十分脆弱的情况下,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一种保证,“就像网上购物,保险公司更像第三方的‘支付宝’功能,成为消费者与生产者之外的第三方责任‘担保人’。”

Ⅶ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农业部2015-2016年补贴政策一览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
7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补贴20亿元,实现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进一步提升我国粮棉油糖综合生产
2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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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山东: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

3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进城乡要素融合,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

此外,意见提出,要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支农支小差异化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农商行回归本源。开发多维度、定制式金融产品,对扶持乡村振兴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力度。

另外,在推进城乡服务融合方面,意见提出,将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我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城乡要素融合

1.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2.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宣传推介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新招录选调生优先派到农村任职,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向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科技副职。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方式,为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所得收入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允许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3.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化流转管理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农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效整合利用农村零星闲散土地资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村庄发展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4.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5.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政府债券对城乡融合等公益性项目支持力度,提高使用效益。通过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各类金融工商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

6.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支农支小差异化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农商行回归本源。开发多维度、定制式金融产品,对扶持乡村振兴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力度。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因地制宜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建立省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

二、推进城乡服务融合

7.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完善城镇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和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提升办园条件,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落实县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关政策,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时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8.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推进乡镇卫生院空编补齐,鼓励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

9.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推进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一批风筝年画村、刺绣剪纸村、雕刻面塑村、柳编草编村等“非遗”村落。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农业遗迹、文物古迹、民族村寨、传统村落和灌溉工程遗产;指导传统村落严格按照“一村一档”建立档案;强化乡村建筑文化传承创新和建筑风貌规划管控,引导规划、建筑、园林等设计人员参与美丽村居建设。

10.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持续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探索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农村养老周转房和幸福院建设模式。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难残疾人分级分类保障政策。

11.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优化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制定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和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三、推进城乡设施融合

12.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省、市、县(市)和乡镇“四级”国土空间规划,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开展县域村庄布局工作和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

13.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指导各市统筹规划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设施,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多元化投资机制,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统筹规划城乡污染物收运处置体系,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完善城乡绿化体系,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深入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

14.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全面开展乡村基础设施产权普查登记,落实产权所有者管护责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污水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管养体系,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四、推进城乡经济融合

15.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六大行动”,积极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培育一批百亿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突破口,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到2022年,全省建成50家左右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10家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精品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创建。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16.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广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典型监测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抓好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17.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开展棉花目标价格保险,对适合的农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业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生产者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创新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项目。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省级补贴规模,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机制。

18.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建设,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和轮作休耕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全面开展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维护参与者权益;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抵押融资。健全深化农业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五、强化工作保障

19.注重试点引领。支持济青局部片区及有一定基础的市、县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选择部分市、县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

20.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省有关部门要围绕人口、土地、财政、金融和产权等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建立督导激励机制,按规定开展督导调度,完善城乡融合奖惩措施。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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