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近看到薪福社能为保险代理人返佣,请问有人知道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吗
我之前也关注到了薪福社提供的帮助,也看到了薪福社这个业务费用结算。
薪福社支持快速结佣和批量公对私发放。
合作时,薪福社首先会为保险代理人开通云账号,发薪人员在线操作,实时发薪,也会降低风险,减少麻烦。
㈡ 急问·····保险公司车险一般给代理人返佣多少
他们一般先要看你有多少量,根据量的多少一般返利比利在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五不等
㈢ 保险行业返佣怎么处理
实际上,返佣是一种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第58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上海市每一位寿险代理人都签署了一份《诚信服务承诺书》,其中特别承诺了“不向客户返佣”。根据该承诺书,代理人对自己的展业行为负责,任何人都可以向保险同业公会投诉有返佣行为的代理人。根据情节轻重,违规代理人将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吊销从业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当代理人向客户赤裸裸地返佣时,实际上他是冒着被吊销从业资格的巨大风险,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人我们难以指望他会对客户的保单设计与售后服务负责。
另外,如果大量佣金被返还给客户,那么代理人的实际收入必定远低于其他代理人。而保险客户享受的绝大部分售后服务,其成本实际上都是由保险代理人个人支付的。这样,返佣的代理人在售后服务上受经济因素影响,其售后服务品质必定大打折扣。客户在获得返佣的同时,代理人也放弃了售后服务,最终受损害的是客户自己。
类似这样主动要求返佣的事件正越来越多。在保险营销竞争开始激烈的时候,营销员以返还佣金的方式争取客户,这本是“潜规则”。但借助网络等新型营销模式,返佣这种形式渐渐由暗变明。很多投保人接受了这种方式,并且变被动为主动,把返佣视为应得收入,直接向代理人提出返佣要求。虽然保险返佣尚处灰色地带,对返佣比例和数量尚无权威统计,返佣案例和数额正在逐年增加。过度返佣滋长了客户的“要价”心理,约见不同的代理人,进行“比价”,这压挤了那些正常展业代理人的生存空间。代理人返佣的背后,更折射出个险营销的窘境。如果说返佣展业是“劣币”,正常展业是“良币”,其结果是被“返佣”所浸淫的市场很快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这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营销环境极为不利。
营销员用返佣的方式做业务,对保险营销的市场秩序是不利的。客户在接触保险的时候,如果几个公司的营销员都说可以返佣,每个人返的还不一样,客户难免对营销员的素质产生怀疑,进而质疑整个保险营销行业的诚信。
一般说来,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明确规定禁止代理人返佣。但具体执行起来有难度,毕竟返佣某种程度上只是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事情。但如果出现对公司返佣则属违法行为。如公司给全体员工买补充大病保险,单位出钱,保险业务员给主管负责人返佣,这就是行贿,金额大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返佣购买的保单,其售后服务堪忧。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二者很难兼得,由于售后许多环节的服务费用仍由原代理人承担,代理人赚少了,服务自然会打折扣,最终受损的还是客户自己。若返佣愈演愈烈,将毁掉保险业的立身之本——声誉。而随着市场竞争逐步规范化,最终胜出的一定不是返佣的保险公司,而是服务质量好、收费合理、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保监会一直在这方面加强监督监管制度.尽管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禁止“返佣”的规定,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有禁不止———客户得到了好处,一般不会主动举报营销员“返佣”的问题,因而也就谈不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于是,只能寄希望于营销员的自我约束,逐步放弃“运盐”的短视行为。同时,监管机构、保险公司等给予舆论支持,看上去有些困难,但有利于营销长远发展。福建的一个小城市,营销员统一不返佣,收入不错,客户也不主动要求返佣,认为那也是营销员的劳动所得。没有运盐就省掉了运棉花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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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险代理 客户 返现
返佣是一种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1、《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第58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上海市每一位寿险代理人都签署了一份《诚信服务承诺书》,其中特别承诺了“不向客户返佣”。根据该承诺书,代理人对自己的展业行为负责,任何人都可以向保险同业公会投诉有返佣行为的代理人。根据情节轻重,违规代理人将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吊销从业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2、当代理人向客户赤裸裸地返佣时,实际上他是冒着被吊销从业资格的巨大风险,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人我们难以指望他会对客户的保单设计与售后服务负责。
3、另外,如果大量佣金被返还给客户,那么代理人的实际收入必定远低于其他代理人。而保险客户享受的绝大部分售后服务,其成本实际上都是由保险代理人个人支付的。这样,返佣的代理人在售后服务上受经济因素影响,其售后服务品质必定大打折扣。客户在获得返佣的同时,代理人也放弃了售后服务,最终受损害的是客户自己。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㈤ 保险业返佣是行规吗
返佣是一种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1、《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第58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上海市每一位寿险代理人都签署了一份《诚信服务承诺书》,其中特别承诺了“不向客户返佣”。根据该承诺书,代理人对自己的展业行为负责,任何人都可以向保险同业公会投诉有返佣行为的代理人。根据情节轻重,违规代理人将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吊销从业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2、当代理人向客户赤裸裸地返佣时,实际上他是冒着被吊销从业资格的巨大风险,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人我们难以指望他会对客户的保单设计与售后服务负责。
3、另外,如果大量佣金被返还给客户,那么代理人的实际收入必定远低于其他代理人。而保险客户享受的绝大部分售后服务,其成本实际上都是由保险代理人个人支付的。这样,返佣的代理人在售后服务上受经济因素影响,其售后服务品质必定大打折扣。客户在获得返佣的同时,代理人也放弃了售后服务,最终受损害的是客户自己。
㈥ 返佣和不返佣的保险代理人,如何选择
2009年小王去香港给丈夫买了一份重疾险,她听说一些代理人会给客户返佣,于是她也和代理人提出返佣条件。代理人同意了她的要求,双方看似都“赚”了,却留下巨大隐患。
2012年,这位代理人因为返佣被举报吊销执照,小王的保单也随之作废。不仅丈夫的保障没了,重新投保费率比三年前还高,给家庭带了不小的损失。
虽然内地的处罚没有香港保险严格,但代理人返佣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代理人被开除,我们的保单服务会大打折扣。
4、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返佣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面临处罚甚至是监禁。一个代理人为了卖保险知法犯法,对自己不负责,对消费者就更难说了。
而一个保险销售平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比代理人更多。如果平台纵容代理人返佣给客户的行为,那它极可能是不可靠的。
无论是代理人还是保险销售平台,提供保险服务,获得佣金是合理合法的。
代理人主动要求返佣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们消费者也不应该为了蝇头小利,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㈦ 保险代理公司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保险代理公司的主要赢利模式:
1、赚取佣金:保费进入保险公司,返佣到保险代理公司,发给代理人后,刨除办公、人力、其他成本后,就是保险代理公司的纯利润。通常很低,保险代理公司很多都举步维艰。
2、作成平台:作成超市类的采购平台,帮助客户进行选择。这对客户、保险公司都有好处。可以选A的X产品,选B的Y产品,选C的Z产品进行组合。要很大规模,要很好的连锁平台。
3、资本市场获取利润:连锁性保险代理公司上市成功后,在资本市场获得相应的资本利润。就想国内创业板公司的上市一样。
整体上经营很困难,绝大多数都举步维艰。保险公司尚经营不易(通常8年后才会赚钱),何况保险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