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工商银行理财产品还没有到期,就被银行强行终止了,应该是触发了银行强行终止的条款,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银行和客户热线。
㈡ 购买的理财产品合约没有到期,却被提前终止,这合法吗
机构的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因为双方在此之前已经签订了合约,而且这种合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㈢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的情形。
一是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
二是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
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主要指加息、降息政策以及重大汇率(货币兑换)变动。例如,一款结构型理财产品挂钩于汇率(货币兑换)、利率指标,一旦这些指标发生变动,产品就会提前终止。
(3)银行提前终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㈣ 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为何被强退
理财市场的这一新动向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和疑问——理财“强退”合理吗?存量产品为何加速退场?
疑问一: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何被“强退”?
案例一:理财产品是某老人用养老钱购买的,看中的是两款产品5.6%和6.1%的预期收益率。客户经理仅在产品终止前三天进行了简单的电话通知,没有过多解释。表示不能理解。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终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一是由于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我行推动落实理财业务经营整改。对部分不符合新规要求且难以整改的产品予以提前终止,也是该项工作的一部分。二是2019年11月以来,市场利率加速下行,新增投资品收益急剧下行拖累理财投资组合表现。为保障客户收益水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我行决定提前终止该批发行时预期业绩基准较高的产品。”
今年以来,市场利率确实存在下行趋势,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普遍降低。数据显示,今年7月人民币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3.78%,环比下降2个基点,同比下降35个基点,创近44个月新低。
据了解,该老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资管新规发布前发行的“老产品”。与目前市面上的净值型“新产品”相比,这两款产品设定了“预期收益率”。而净值型“新产品”则摒弃保本保收益概念,多采用“单位净值”“业绩比较基准”等说法。
目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资金成本有所下降,资产收益率也在下行,银行理财产品动辄4%甚至5%的收益率已成‘过去式’。在此基础上,一些“老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高,银行存在成本倒挂的可能性,会对银行造成一定损失。
疑问二:提前“强退”理财产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目前涉及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没有规定,理财产品是否可以提前终止以合同约定为准,也就是理财产品说明书。
本次涉及提前终止的产品,其产品说明书中均包含提前终止条款,具体条款内容为‘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根据当前市场利率下行趋势,提前终止相关产品可以避免客户收益持续下滑,客户提前获取资金后可再投资获取收益,更有利于保护客户利益。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会设定提前终止的条件,如果触发相应条件,银行可以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但银行若采取终止理财产品等措施,应对客户进行充分告知,争取客户理解,并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这位老人的遭遇并非个例,但目前尚未形成普遍现象。
疑问三:存量“老产品”为何加速退场?
事实上,这位老人购买的这类“老产品”正在加速退出理财市场的舞台。2018年4月发布的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净值型理财产品将有助于破除刚性兑付对资金价格的干扰,使资金价格正确反映市场供需情况和违约风险,对不同程度的风险合理识别并定价,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资管新规发布以来,银行正大力开展理财业务整改。但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也面临较大压力。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研究决定,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1年,即延长至2021年年底。
过渡期的延长一定程度缓解了银行的压力。但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庞大,部分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的确存在一定整改难度,部分银行仍存在一定整改压力,需要更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疑问四: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还未到期的存续产品将何去何从?
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
为最大限度的保证资金的案例,想要对银行理财产品做有效风险评估,可以到辨险识财去查看该款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价报告。全方位了解潜在的风险。
㈤ 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想提前取回,怎么办
大部分不能提前支取,即使可以提前支取也会有较大损失,甚至回不了本金
㈥ 银行的理财产品没到期能取出吗
没到期能否取出来主要取决于你购买的理财产品规定的赎回条件。
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如固定期限类的),有的理财产品虽然能够提前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且需要支付赎回费用(如基金类的);有的理财产品有保本条款,但其前提是产品必须到期,投资者提前赎回就有可能亏损本金。
(6)银行提前终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选择
一看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状况
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而且银行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理财专家说,在当前弱市环境,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二看产品结构和赎回条件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了解产品的挂钩标的;对于那些自己不熟悉、没把握的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理财专家说,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有的理财产品虽然能够提前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且需要支付赎回费用;有的理财产品有保本条款,但其前提是产品必须到期,投资者提前赎回就有可能亏损本金。
三看产品期限
有理财专家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有长有短,一些半年期或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可能是在股市高位发行的,现在股指已经“腰斩”,这类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要想在短期实现“翻本”,难度较大。有的理财产品期限较长,设计的结构又比较好,即使现在亏损,但今后二三年内如果市场向好,这类理财产品完全有可能扭亏为盈。
四看投资方向
银行会把资金投向哪些方面,因为资金投入方向与理财产品收益率直接相关。另外,银行并非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股票类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由银行聘请的投资顾问负责管理,投资顾问一般由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担任,其投资研究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了解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