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关联方交易与内部交易有何不一样的地方如何区分此两者
1、关系范围不同
关联方交易双方是关联关系,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以及同一集团下面的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其他关联关系,比如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以及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等。而内部交易仅仅包含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更多见于集团公司内部。
2、销售交易行为不同:
母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销售交易,肯定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否又属于内部交易,则要具体分析。购买子公司股票是增持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内部交易。
(1)上市公司董监高内部信息交易扩展阅读:
从某种角度来看,内部交易是一种“有实无名”的交易,即确实存在这种经济活动,但未发生在机构单位之间。
由于SNA~1993的核算对象是交易,因而必须将内部交易做显性化处理,即虚拟。一般来说,虚拟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赋值。这一看法对于实物交易核算来说是有道理的,但从内部交易核算来看,这也许不够全面。
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过去,价值的估计有时称为虚拟,但是最好是把虚拟这个术语留给不仅要估计一个价值,而且要构想一个交易那样一种情况”。因此,虚拟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首先构想一个“交易”,尔后为流量赋值。
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
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⑵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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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有哪些奇葩方式泄漏了上市公司内部信息
上市公司内部信息的泄露,不仅会影响公司本身的正常运作,还会影响股市的公平交易,比如中这些奇葩方式会泄露上市公司的内部消息:
01处于股市焦点圈,若是你能融入股票里手寒暄圈,你天天能领受到的讯息都可以判定为内部动静,比市平易近本身的判定要科学有用良多。
02若是你和一家上市企业统一写字楼,某段时候看到上市企业员工异常忙碌起来,或是听到其内部员工会商最新的投资或收购信息,可实时采办,这也算股票上涨的内部讯息。
03有时辰风行词汇的传导,也能作为内部讯息,好比某部商战电视剧莫名火爆,和剧中相似的股票代码就极有可能上涨。
04有时辰,上市企业高管或具有重年夜抉择权的中高层带领,在对交际际过程中,有意或无意的透露出部门黑幕买卖或信息,也可作为内部动静。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⑷ 上市公司高管对自己公司的股票增持和减持,如何区别于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违法交易
内部人买卖这个问题没办法杜绝,股市是一个信息能兑换成价值的地方,这种交易很难区别——买卖你能看见,但为什么你永远不知道(事后你能明白原因)。2015年那波牛市,内部内部人提前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大量买入,之后出重组,股价翻个3倍的事太多了,曝光出来的只是很小一部分而已!内部人肯定比散户更加了解公司,他们买卖股票肯定占优势,这个避免不了的。
你之所以想区别,本质上是想跟庄获利,实战中这个非常非常难!从技术上说,你根本无法从上亿交易中发觉出故意隐藏起来的内部交易,再加上内部人一般都是用“马甲”号,你怎么分辨?我个人认为更靠谱的方式还是深入研究,具体的很多细节说不完,简单点说吧——你找个十家八家重组前后的企业,从盘面,财报,公告再结合当时的市场热点去分析,相信你会找到点很有趣的东西!
说了很多口水话,希望能帮到你,就这吧!
⑸ 创业板上市公司与董监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如何处理
创业板上市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在对外披露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⑹ 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关联交易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内部往来: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内部交易:指由公司内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的相关交易。
关联交易:指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进行的交易。
2、主体不同。
内部往来: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和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内部交易:公司内部人员与公司本身,这里的内部人员可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典型的例子如“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范围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
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
3、行为不同。
内部往来:在证券市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得不法利益
内部交易: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判断。
关联交易: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须要根据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判断。
⑺ 上市公司董监高买卖股份规范,比如什么时间段不能买卖,窗口期具体是什么,年报前30日是30个工作日,等。
以下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又买入,有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2.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面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董事会不按第一条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⑻ 对于公司内部董事大量购买自己本公司股票怎么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简称董监高,这部分人对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较为了解,所以市场上资金较为关注公司高管持股的变动情况,如果高管大量买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如果高管出现大幅度卖出股票的情况,可能代表将来的业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要注意后期的风险。
由于董事属于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购买股票存在什么意义呢,我们该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们参考最近市场的一个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层监管函,原因是公司独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买入150多万的股份,买入之后公司股票出现了连续两日跌停,并未出现赚钱的情况,但仍旧受到监管层的监管,具体参考下图事实:
通过以上四种情况分析,我们得知高管大量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个人觉得大家尽量选择第三种类似,虽然股价长时间下跌后会造成公司股价被低估的状况,但本身长时间的下跌代表该股较弱,虽然你高管愿意大量购买本公司股份,但市场资金普遍不认可目前的位置属于低位,而且高管买入股票后可以持有几年时间,但很多我们投资者根本拿不了那么长的时间。
再次我们也讲到很多高管大量买入股票仅仅可能就是想给股价提振信心,或许并未出现被低估的状态,后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较大。但如果个股本身在上涨过程中,公司高管还愿意大量买入公司股票,代表后期公司发展的会越来越好,不然不会选择在上涨过程中买入股票,他们也是真金白银买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资金。但很多投资者说为了故意买入发布利好,诱导其他资金买入呢,但我上面也具体解释过,由于目前监管越累越严,此类现象较少,我们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总结:所以我们在投资过程中对于趋势较好的个股大家可以参考下高管的持股变化情况,特别是短期大量买入的情况,对于个股长时间下跌后出现高管买入的情况,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去碰,本身个股趋势较弱短期很难起来,高管可以持有几年,我们不会。再次个股趋势较弱大概率会存在惯性的下跌,大部分资金被套,短期很难有资金选择抄底给被套的解套。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⑼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去理解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
董监高如果离职,在离职半年后才允许卖出所持的原任职公司股票,而不论是何种离任原因,包括董事任期已到,并未能当选下任董事。
⑽ 在股票市场上面,公司内部持股人员包括董事长,要多久才可以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每次出售是否有需公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或持股少于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和其他规定情形内不得出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