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汇中财富的理财产品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受法律保护。但受法律保护不等于法律和政府保证你本金和收益。 法律只能在对方欺诈或者违反协议的时候,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但对方没有履行和支付能力的话,法律也没办法。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P2P理财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防范风险,比如说看有没有抵押,资金是否托管等等,以及风控是否到位,收益是否在相对安全的范围等等,深金在线就很不错
『叁』 汇中财富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您好,您可以详细说一下您遇到的具体情况吗。【摘要】
汇中财富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提问】
您好,您可以详细说一下您遇到的具体情况吗。【回答】
我在汇中放了70万元,是我们的朋友在汇中做理财,听说,有问题,【提问】
现在出现什么问题了吗?【回答】
公可现在不收钱了,倒下了【提问】
这个钱能要回来么?【提问】
那现在风险系数是很高的,也不是百分百能要回来的。【回答】
噢,你说怎办了?【提问】
如果最后没给的话去经侦【回答】
好的【提问】
嗯【回答】
『肆』 汇中财富贷款真是高利贷我在汇中财富贷了3万块钱,分24期每期还1967元,还了3期上次逾了一期,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就怎么?是不是罚息比较多?烦请详细描述一下,以便更好地帮到您。【摘要】
汇中财富贷款真是高利贷我在汇中财富贷了3万块钱,分24期每期还1967元,还了3期上次逾了一期,就【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就怎么?是不是罚息比较多?烦请详细描述一下,以便更好地帮到您。【回答】
你好【提问】
您好【回答】
我借了两万,一直还的,有一天逾期了。客服给我打电话要收一百元逾期费用我没给他,客服人员骂我。我就一直没还【提问】
今天发短信告诉我要起诉我,起诉之前最后一次协调减免还款【提问】
我就想问真的能起诉我吗【提问】
看到了【回答】
从您讲述看来,这个客服应该是吓唬您【回答】
因为100元起诉,这金额都达不到立案条件吧【回答】
哦,我一直犹豫呢,因为欠了五六年了。【提问】
欠多少?就一百块吗?【回答】
贷款我一直没还,【提问】
是这样吧【回答】
中间没有催促您还款吗?【回答】
既然对方愿意协商减免,个人建议您还是还款比较好。否则逾期记录一直在您个人征信里也不好【回答】
但是协商中您可以争取要求对方减免利息甚至只还本金【回答】
不管如何,还清欠款对您比较好【回答】
『伍』 汇中财富理财产品好吗
P2P理财吗??
『陆』 汇中财富还得上钱吗
汇中的财富是不期望满足的钱。汇中财富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北京,是财富管理、生活健康管理的专家咨询品牌。拥有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高端健康管理、全球保险、海外地产、移民留学等8个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涵盖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多种货币。众财富主张以惠中集团为核心,构建惠中战略生态联盟,整合全球资源,通过商务合作构建全球跨行业产业联盟生态系统。专注于教育、健康、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的投资运营管理。他依靠众多的资源实现了自己的成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公司发生了大量的事故。
从理论上讲,集中财富的原因根本不是原因。那么汇众财富是北京一家大型的个人对个人理财公司,也算成熟成功的网络贷款公司,但为什么不把钱还回来,就是因为汇众财富的领导肆无忌惮的经营!我们的客户,无论是钱的去向还是退钱的时间都应该向我们的出借人清楚的说明,但是汇款中的财富并没有退钱,也没有做到守时。你只是用会议的几分钟来搪塞,这对我们的贷款人是一种残酷。
『柒』 汇中财富出事我在汇中财富投资五万元,自投资以来,心里老实悬着,不知汇中财富会不象别家理财一样是骗子
投资是有风险的,既然投资了就应有承担风险的准备。现在的理财公司不再像几年前那样,投进去稳赚不赔了,跟炒股一样,风险也较高的。
『捌』 汇中财富是不是骗人的
汇中财富是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企业,总部位于北京CBD,目前,已相继在天津、成都、郑州、武汉、青岛、西安、上海等地开设8个区域总部,并在71多个城市建立营销与服务网络。
汇中财富引入国际领先的“个人对个人”借款咨询和财富管理服务,并结合中国信用状况,一方面为社会小微人群提供包括借款咨询、协议管理、风险评估、回款管理等服务,另一方面为中产阶层和高净值人群提供债权对接信息匹配、资产配置等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汇中财富与众多的银行,信托等业内著名金融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普华永道”、“大成国际”等国际企业具有深度合作。
汇中集团常务副总裁蒋竹衡女士(右)与汇中财富副总裁王凤至女士(左)接受采访
汇中财富自2013年成立至今,其快速良好的发展势头,持续获得行业与媒体的广泛关注。此次媒体开放周的设立,正是创造了媒体与企业间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增进企业与媒体间的互相交流,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8)石家庄汇中财富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