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印花税是多少 股票印花税怎么算
截止2019年1月,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例如:买入10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不需缴纳印花税;卖出10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需要缴纳印花税:(10000*10)*0.001=100元。
(1)证券交易印花税暂行条例扩展阅读:
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变动历史
1、199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其税率规定为对买卖双方各征千分之六,此后不久又因市场的变化调整为千分之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1991年开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定为千分之三。
2、1991年10月,鉴于股市持续低迷,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下调为3‰。
3、1997年5月10日,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上调至5‰。
4、2005年1月24日,下调股票交易印花税,执行千分之一税率。
5、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② 印花税最新规定
新规定
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领受下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③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四条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3)证券交易印花税暂行条例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纳税缴纳的时间: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④ 股票交易中的印花税是什么啊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股票交易中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并不是指交易的手续费。
⑤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什么时候交股市要交印花税吗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对买卖双方同时计征,基本税率为0.1%(注:原税率为0.3%。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
股市中的买和卖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下调下调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财产性收入方能落到实处、刺激金融产品买卖的成交量,繁荣资本市场以及可以使重交易环节税收之弊端得到抑制
印花税属于交易环节征税,其本质跟以前雁过拔毛的厘金有些相似,对税收制度的改革也极为有害。
⑥ 股票中的印花税是什么
应税凭证类别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 ‰ 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 贴花
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 ‰ 贴花
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 ‰ 贴花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 ‰ 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 ‰ 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 ‰ 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 ‰ 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 ‰ 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记载金额0.3 ‰ 贴花
书据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记载金额0.5 ‰ 贴花 立据人
账簿 12. 营业账簿 纳入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用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公积的合计金额0.5 ‰
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证照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时间 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幅度 市场动态
2008年4月24日 从3‰调整为1‰ —
2007年5月30日 从1‰调整为3‰ 两市收盘跌幅均超6%,跌停个股达859家,12346亿元市值在一日间被蒸发。
2005年1月23日 从2‰调整为1‰ 从调整后一直到2007年5月29日,股市行情一路走高。属于真正的牛市。
2001年11月16日 从4‰调整为2‰ 股市产生一波100多点的波段行情
1999年6月1日 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 上证b指一月内从38点升至62.5点,涨幅高达50%。
1998年6月12日 从5‰下调至4‰ -
1997年5月12日 从3‰上调至5‰ 当天形成大牛市顶峰,此后股指下跌500点,跌幅达到30%。
1996年初至1997年5月 印花税依然为3‰ 深市呈现大牛市行情,指数上涨660%多
1992年6月12日 按3‰税率缴纳印花税 当天指数没剧烈反应,盘整一月后从1100多点跌到300多点,跌幅超70%。
1991年10月 深市调至3‰,沪市开始双边征收3‰ 大牛市行情启动,半年后上证指数从180点飙升至1429点,升幅高达694%。
1990年 11月23日 深市对买方开征6‰印花税 -
1990年6月28日 深市对卖方开征6‰印花税 -
⑦ 股票印花税怎么算
截止至2020年11月1日,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以发行股票的有限公司为纳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险公司和有限银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价值为计税依据。由于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因而还规定,如果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其票面价值,则按实际发行价格计税。
(7)证券交易印花税暂行条例扩展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印花税
⑧ 什么是印花税,炒股如何征收
印花税的定义: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发行股票的有限公司为纳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险公司和有限银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价值为计税依据。由于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因而还规定,如果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其票面价值,则按实际发行价格计税。为方便计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负都比较轻。 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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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试述印花税与证券交易税的关系
我国证券税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完善的。现行证券税制税基涉及证券交易额、证券投资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涉及的税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种互相配合,通过对证券交易行为、证券投资收益和证券所得等方面的影响,发挥着调节作用。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出发,鉴于目前证券税制仍以证券交易税为主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完善证券交易税制、证券投资所得税制及开征遗产赠与税,从而分步骤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证券税制。
一、完善证券交易税,理顺证券交易税及印花税关系
宜将证券交易税视为政府管理证券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改变现行的对证券交易征税套用印花税有关规定的做法,使其具有法律上的严谨性,保证与证券法的衔接。在完善证券交易税的设计制定时,应遵循证券市场的内在规律,做到轻税、简便、易于征管,并选择在当前适当时机开征证券交易税。
(一)开征证券交易税的现实可行性
1.税源充足,计征压力不大。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不仅在规模上已今非昔比,而且交易品种也日渐丰富。目前国债、基金等品种的交易额已在沪、深两地交易所的总交易额中占有相当比重。作为以证券交易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证券交易税的全面开征在税源上已经有了充分保证。
2.税制变革对市场冲击有限。证券市场历来对税收问题极为敏感,但经仔细分析,证券交易税是按交易总额计税,税率仅为千分之几,与目前印花税税率相当。加之开征证券交易税是要力求保证投资者总体税负下降,因此,对投资者收益水平的影响程度有限,对证券市场不会形成太大的冲击。
3.市场法规环境已经成熟。作为对证券交易进行调节的税种,证券交易税的设计必须在征税范围、课税方式等一系列问题上与《证券法》保持衔接,才能保证其自身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在《证券法》颁布实施后,证券交易税的开征也势在必行。
(二)证券交易税税制设计构想
1.拟开征的证券交易税应以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并以其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税依据。证券交易税的征税范围可框定在沪、深两地交易所挂牌的除国债之外的所有交易品种,包括股票、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税拟采用税收的属地征收原则,中外投资者凡买卖我国境内上市的证券,一律征税。
2.在税率设计上,从各国证券交易税的发展进程看,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初期都采用低税率或阶段性暂停征收等措施来鼓励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设立证券交易税应遵循低税率课征原则,在活跃股市的同时有利于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通资金,而且对于每一具体的应税证券品种,应以统一税率为宜。
3.证券交易税宜实行单向征收,纳税人是从事证券出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即证券交易中的卖方为纳税人,改变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卖双方双向征税的办法。这种规定从理论上看有利于鼓励长期投资,抑制投机,也是实践中多数国家的一般做法。
(三)理顺证券交易税与印花税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征收的印花税同时充当着交易税与印花税的双重身份。宜改变印花税目前的征收制度,即在开征证券交易税的同时,印花税只对一级市场股票、债券发行时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或合同课征,这样做既改变了现在对一级市场不征流转税的状况,有利于调节一级市场股票发行价格,又为国家取得了财政收入。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过高,在两税分离之时宜采用低税率,即两税的合计税负不应超过目前的税负,以达到活跃市场交易的目的。
二、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制
宜继续保持原有的统一课税法,即证券投资所得仍列入所得税的课税范围,但应对现行的证券投资所得课税的有关制度作适当改进。
(一)对国家股、法人股一律征收同种税率的股息所得税
根据税收股权平等和同股同权原则的要求,对所有收益的纳税人一视同仁,应该对所有股东开征股息所得税,而且都由股份制企业代扣代缴,实行源头控制。这样做,既能使税务部门代表国家对股份公司的股息分配进行监督,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可以通过利益来驱动国家股尽快形成一个实在明确的法人代表,并把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在此基础上促进公有股上市流通,即实现股份全流通。
(二)执行统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税,改变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不一致的局面
应明确规定所有公司,无论是国内上市公司还是海外上市公司,无论是内地公司还是特区公司,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应执行统一的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央政府应统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省市级地方政府在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上给予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严肃税法,进而促进股票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公司间的公平竞争。
(三)对个人获得的股利股息应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在未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衔接和协调的情况下,我国出现了对同一来源的所得进行重复征税的现象。因此,对个人获得的股利股息应暂免个人所得税,这样既有利于发展中的上市公司快速地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资金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创造更大的利润,更高地回报投资者,又能调动起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积极性,从而带动起整个股市的繁荣发展。(作者单位: 阜新市财政局)
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神秘之物?
本刊讯者 陈元地
1月12日晚,一条消息通过中央电视台迅速传向全国:今年国家将适时开征新的税种,研究开征遗产阁,证券交易税和社会保障税,市场人士对此消息立即表现出极大关注,人们纷纷打探: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税种?它与目前的交易印花税有何关系?一旦开征,是否意味着股票交易成本大幅攀升?....低迷市道中又冒出一个敏感问题,投资人愈发无所适从.那么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神秘之物?
实际上,这只是税种的调整,而不是在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基础上再增加的税赋.换言 之,一旦开征证券交易税,就不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一直在研究中
1月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翁晓天先生市场人士关注的问题便有了解释.
翁晓天首先介绍了一些背景情况,他说,早在1993年以前,国家尺开始研究开征证券 交易税问题.当时证券法草案已经九易其稿,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没有结论另外,那时证券 市场还处于试点初期,市场规模小,品种较单一.于是,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里便有这么一种表述:考虑到证券交易税拟暂缓出台.
翁晓天说,在以后的每个年度里,国务院总局都提到要进一步论证证券交易税的设计方案.为此有关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参阅了大量的国外资料,并对国内市场的情况不 断进行调研等.
从翁晓天先生的背景交待中,似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的工作绝非始于今日,之所以迟迟未有实质进展,乃因证券法的起草工作久议未决,致使连何谓 证券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都没有定论.由此可见,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列入今年税制改革重点,与<<证券法>>出台不无关系.
翁晓天的话还让人想起这样一件事:1995年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高级官员曾提到在条件成熟时开征证券交易税.之后,市场传闻四起.
那么,证券交易税到底是何种"神秘之物"?
翁晓天说出的答案听起来还是让人感到释然的:实际上,这只是税种的调整,而不是 在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基础上再加新的税赋.换言之,一旦开征证券交易税,就不再征收股 票交易印花税.
至于投资人关心的开征证券交易税会否增加交易成本问题,翁晓天的解释是:"当前 证券市场比较低迷,在研究税种调整政策时,会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我们考虑,在目前环境下,税种调整时不会增加股票投资人的纳税负担."
还有一个背景需要交待:1994年新税制改革时,曾提出把证券市场上的印花税最终改设为证券交易税独立征收,此税定为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并提出在证券交 易税出台前,仍按原办法征收印花税.由此可知,股票交易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都属于行 为税类,前者为地方税,后者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国家为什么要尝试将股票交易印花税向证券交易税过渡?
股票交易印花税一直独挡一面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中派生的一个税项,是以股权转移书据的书立行为为课征 对象,由立据人缴纳.
80年代后期,深圳市证券机构门前买卖股票现象渐热,随着,市场的发展,深圳市政府为稳定局面,适度调节炒股收益,借鉴了香港的作法,于1990年7月1日推出股票交易印花 税;规定对卖方征收6%,后于1990年11月23日规定对买卖双方各征6%.不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又调整为买卖双方各征3%;1991年底,上海也开始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股票交易双方按成交金额的3%征收印花税.
看上去,几乎从一开始,股票交易印花税便具有双重功能,既是一项税收,又是调控市场的一种手段:1997年5月10日,当深沪股市牛气冲天时,国务院决定其税率由3%上调至5%;1998年6月12日,当深沪股市不断下挫时,国家又决定将其税率由5%下调至4%.
股票交易印花税开征之初,其收入一度全部留存深圳,上海两地.1993年底,因实行分享制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对股票交易印花税额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的办法.
进入1996年以后,的牛市使印花税额大幅攀升,达到121亿元,是1995年26亿元的约4.7倍.转眼之间,一头小猪长得又肥又壮.这一年年底,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 花税中央和地方他享比例的通知>>,规定中央与地方由对半分改为"八二"比例分享.
至1997年5月印花税率由3%上调至5%后,国务院又规定,对此新增的收入确定为中央 收入.至目前,按印花税率4%计,中央与地方分享的确切比例为88%比12%.
股票交易印花税功成身退尚需时日
显而易见,在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急速增加的同时,中央收入分享的比例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不断地调整比例,其基础都是中央如何分享地方税收的比重.而一旦改为证券交易税,问题便要倒过来问:能够分给地方多大比例?翁晓天说:"至于比例如何确定,研究时会考虑各方因素,如果仅想着增加中央税收,两个交易所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所以,会慎重对待这个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改为证券交易税后,便会存在中央分享地方收税问题了.
当然考虑的问题不仅于此.翁晓天说,与印花税相比,证券交易税外延更广,内涵更准,它是对资本市场挂牌证券买卖行为以及其它方式转让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其一般以交易额为基础进行征税,税率因证券品种不同而异,券种范围理论上可以包括几大类: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以前等于借着印花税的壳对股票进行征税,但随着股票交易额的激 增和证券种类的逐步扩大,印花税这个壳已经容纳不下了."翁晓天如是说.
翁晓天还提到两点.其一,现在只是明确提出要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其出台并 没有确定的时间表;其二,所谓券种范围包括上述几大类,是从完美税制角度考虑的,既然要设计大的框架,就不会仅着眼于股票,要有前瞻性.
除了前瞻性,当然也要有可操作性,翁晓天说,对于国债,是征税,轻税,还是免税,仍 在考虑中;对证券投资基金,其刚推出时国税局曾有规定,为扶持其顺利起步,暂免两年印花税到1999年底,到期后怎么办尚未有结论,但在设计证券交易税时会把基金纳入考虑范围,否则就不完整;至于期货类,虽然<<证券法>>中未列出,但现在还有三个交易所,期货 仍是一个金融品种,所以,设计证券交易税框架时也会对期货有所考虑,但其难度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