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 重大疾病保险
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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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大疾病保险的话可以私信我了解
2.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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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在规划健康保障时,会将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之类的健康险傻傻分不清。其实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整体来说,健康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这四类,而重大疾病保险更倾向于疾病保险这一类。
另外,从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以及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主要保险责任来看,归属于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判断标准是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是否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所以说,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判断标准与被保险人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无直接关系。
消费者在购买为自己以及家人规划健康保障方案时,可以分别从医疗保障、护理保障、失能收入损失保障以及疾病保障这四个方面出发,量身定制最佳健康保障方案。
3. 世界上第一份具有保险意义的出现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世界上第一份具有保险意义的保险应该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 重大疾病保险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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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人寿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什么
中国人寿是我国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行业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什么?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管是哪一家保险公司,肯定会有重大疾病保险,只不过服务范围和赔付金额是不一样的,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次,中国人寿保险旗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非常多,有很多热门保险产品,比如国寿福至尊版、康宁终身至尊版,这两款都是深受投保人喜爱的产品。最后,不管选择哪一种重疾险,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每一款保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会有优势也会有劣势,投保人可以多咨询一下保险经纪人。
一:重疾险的种类很多,产品的功能大致一样,但是有所区别。
不管是哪一家保险公司,肯定会有重大疾病保险,只不过服务范围和赔付金额是不一样的,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小编提示,购买重疾险,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专业化的保障,每一个家庭都需要重疾险。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进行留言。
5. 重疾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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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平安无纯消费型重疾险。目前市场上,是否有,也不确定,至少,也已经好久没有听说到了。
重疾险有四种烈性:
独立主险型,应保监会要求,自2006年底独立的返还型重疾险已经停售,取而代之的是寿险附加重疾责任的捆绑式组合计划。
按比例给付型,目前,基本已无公司研发此类产品。
附加给付型,此类险种很难达到保障终身的效果,后期保费太高。基本也属于自燃消亡的产品。
提前给付型,这是目前市场的主流产品,平安全部的重疾险种,都属于此类型。
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提前给付重疾产生是适应投保人需要的一个变革,在健康险的发展历史上,重疾险出现得比较晚。以前的投保人都是买寿险,寿险是发生身故或高残时才给付保额的。
但如果投保人得了重大疾病,现在的治疗技术又日趋提高,不见得患上重疾就意味着身故,而且重疾的治疗费用也非常高,投保人这时急需用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就针对这个问题,在投保人购买了主寿险的基础上,让投保人再交少许的保费,使得寿险在保障身故、高残的基础上,也把重疾风险纳入了保障范围。
那么,投保人就可以在确诊重疾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保险金给付。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
正是因为其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所以提前给付重疾保费较低。
提前给付重疾相对目前市面上其他重疾险来讲,保障时间长,重疾保额使用灵活,是目前重疾险的主流形式。
提前给付,也符合人道主义关怀精神。
另,按照目前的社会实际医疗费用标准,重疾保额,至少要在20万-50万之间选择。否则,在未来发生保障作用的意义不大。
不知道你具体情况。推荐,平安护身福分红保险和平安智胜人生万能险。
仅供参考!
祝好!
6. 世界上首款重大疾病保险在哪个国家出现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7. 保险重疾险是什么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重大疾病保险1983年起源于南非,又称收入补偿保险,是指以特定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可以对冲被保险人因罹患重疾导致收入中断的风险,弥补因无法工作带来的收入中断损失。我分别从重大保险的起源、定义、以及如何挑选重大疾病保险进行解答。
(1)起源。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南非,1983年问世,它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2)定义。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以特定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
(3)如何挑选好的重疾产品。掌握如下十大原则您即可挑选出称心如意的重疾险。
原则一,四大高发轻症必须在内:(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2)微创冠状动脉手术(3)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4)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原则二,自带被保险人的轻症豁免:是被保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后,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同时豁免后面未交的保费,合同始终有效。目前市面上产品大多数都会自带被保险人重症、轻症、重症豁免,没有自带被保险人豁免的就不要买了。
原则三,支持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人豁免指投保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时,豁免后续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原则四,要确保不会共享重疾保额:共享保额是指轻症和中症的发生不会占用重症的保额。
原则五,轻症、重症至少赔付两次:一般来讲轻症3次,中症2次,重症2次,因为如果重症仅有一次,那么意味着当发生一次重症赔付后,保单责任就到此为止了。
原则六,赔付比例尽量高:这个很好理解,得同样的病赔付的比例却不一样,目前市面上轻症赔付20%-30%不等;中症赔付比例多为50%,少数产品能达到60%,那真的就是良心保险公司了,重症有的是2次一样都是100%保额,有的还会在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第四次按比例上升。
原则七,等待期尽量短些:等待期又叫观察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发现或确诊约定病症不予理赔,市面上的产品多则180天,少则90天,我们尽量选择时间短的。
原则八,优选病种不分组和分组合理的产品:不分组的一般会贵一些,分组的会相对便宜一些,但是分组的合理性就至关重要。
原则九,可附加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对于看中癌症的消费者或有癌症高发家族史的消费者至关重要。
原则十,投保要尽早,且保额要足够。
以上便是我对重疾险的介绍,如有疑问或者咨询详情,关注首席保典,欢迎私信。
8.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不少人在规划健康保障时,会将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之类的健康险傻傻分不清。其实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整体来说,健康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这四类,而重大疾病保险更倾向于疾病保险这一类。
另外,从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以及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主要保险责任来看,归属于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判断标准是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是否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所以说,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判断标准与被保险人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无直接关系。
消费者在购买为自己以及家人规划健康保障方案时,可以分别从医疗保障、护理保障、失能收入损失保障以及疾病保障这四个方面出发,量身定制最佳健康保障方案。
9. 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哪些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目前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大都相同,主要是针对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提供治疗费用上的保障。按照投保对象的不同,重疾险可分为少儿重疾险、女性重疾险、男性重疾险;也可因保险期间长短的不同,分为长期重疾险和短期重疾险。
1. 长期重疾险
长期重疾险根据保险期间又可分为定期和终身两种形式。所谓定期重疾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年龄内(一般为70周岁),亦即为保险期间,如罹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至70周岁仍健在,保险公司将所交保费无息如数返还,合同终止。因此,定期重疾险属于返还型重疾险。
所谓终身重疾险,是指保险期间没有明确规定终止时间,以被保险人身故为保险期间的终止。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患合同所规定的疾病,保险公司给付疾病保险金,该保险责任縰当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还将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縰如果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身故,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 短期重疾险
短期重疾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经过一定等待期,在保险期间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该项目给付责任终止。
与长期重疾险不同的是,短期重疾险采用自然保险费率,即随着投保年龄的增加,保费逐渐提高。从目前短期重疾险产品费率看,40周岁以后,保险费率增加速度非常快。因此,需要长期投保者,购买长期重疾险产品可能更合适。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重疾险作为主险种可单独投保,短期重疾险既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附加险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