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是什么产品了,易碎品肯定价格会高一点,每个公司的定价是不一样的,保额也不一样
㈡ 商品质量保险主要是对什么进行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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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品质量保险即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按保险标的的购货发票或修理费收据金额来确定。
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使用者更换或修理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所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使用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使用标准而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失和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运输公司因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汽车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业损失和继续营业而临时租用他人汽车所支付的租金等;被保险人根据法院的判决或有关政府当局的命令,收回、更换或修理已投放市场的存有缺陷产品所承受的损失和费用。
可以!金诚华夏就可以买,你要购买的叫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可以赔付
㈣ 产品质量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产品质量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保险产品
凡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合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消费或使用的产品,均可作为保险产品由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出售的保险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因以下质量问题经产品使用者或消费者要求被保险人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而被保险人未能履行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但保险人对每件保险产品的赔偿金额一次或累计均不得超过该件产品的保险金额: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二、因保险产品的修理、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运杂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对于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违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的任何损失;
二、出厂时为不合格产品,包括次品、处理品、废品等;
三、用户不按说明书安装、使用或经过用户自行拆装、维修过的产品;
四、运输、仓储过程中保险产品的损失;
五、保险产品的自然磨损;
六、保险产品造成使用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按产品出厂价格加成10%来确定;
二、保险费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预计产品销售额计收。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的实际产品销售额书面通知保险人,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应补交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保险人退还被保险人差额。
赔偿处理
一、保险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下列各项赔偿:
1、修理产品,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2、产品退货,按保险金额赔偿;
3、因产品修理、退货引起的运杂费用及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的50%。
二、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要向被保险人进行追偿。
㈤ 产品质量保险
影响费率的条件有很多,不仅仅是销售额,产品性质、销量、品牌、知名度、信誉等等都是可以影响保费的条件。建议到保险公司去详细咨询。
㈥ 如何投保产品质量保险
产品质量保险还是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险一般保险公司都不做的,除非你的保费很高。
㈦ 什么是产品质量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因而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按保险标的的购货发票或修理费收据金额来确定。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使用者更换或修理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所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使用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使用标准而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失和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运输公司因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汽车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业损失和继续营业而临时租用他人汽车所支付的租金等;被保险人根据法院的判决或有关政府当局的命令,收回、更换或修理已投放市场的存有缺陷产品所承受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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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产品质量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其产品存在缺陷致使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与产品质量保险的区别:首先,风险性质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且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与受害人之间订有合同为条件。它以各国的民事民法制度为法律依据。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并以合同法供给方和产品的消费方签订合同为必要条件。它以经济合同法规制度为法律依据。其次,处理原则不同。产品责任事故的处理原则,在许多国家用严格责任的原则。即只要不是受害人处于故意或自伤所致,便能够从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修理者等处获得经济赔偿,并收到法律的保护。而产品质量保险的违约责任只能采取过错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存在过错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可见,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对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险的影响也具有很大的直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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