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与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的债券交易业务有何区别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大宗交易的场外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现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分为两层——外汇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市场(以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为支持)和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业务(以“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为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和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银行间市场的两个交易平台和重要组成部分。
外汇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市场是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指为非金融机构等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合格机构投资人进行债券投资交易的系统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该平台技术支持方。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参与群体。外汇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的参与者全部是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的参与者由报价商和投资人组成,报价商主要由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投资人为一般企业(非金融机构)。
第二,交易券种。外汇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可以交易的券种包括政府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6类10余个品种。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目前可以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II1),未来平台会根据投资者需求不断拓展交易品种。
第三,交易机制。外汇交易中心债券市场是债券的批发市场,交易方式包括一对一直接询价交易、通过货币经纪公司的匿名交易以及通过做市商点击成交等交易方式,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债券的零售市场,交易方式是报价商匿名报价,投资人点击成交。
② 交易所债券市场所用交易软件有哪些哪里可以下载
都是用开户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软件就可以了
③ 在证券交易所怎么办理债券业务
只要你在证券公司开了股票交易帐户,那么就开了债券交易帐户了,就像买卖股票那样交易,输入代码、价格,确定
④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债券交易业务的流程如何
(1)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在交易商协会完成准入备案手续,然后向北金所申请开设债券交易账户、向上海清算所申请开立资金/债券专户;
(2)投资人分别与上清所和北金所联网,登录上海清算所系统和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统;
(3)投资人通过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统可查询债券基本信息,并根据需要点击最优报价进行成交;
(4)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统对投资人的资金账户和债券账户余额进行足额检查;
(5)系统根据时间优先的交易规则以及报价商非授信名单的限制规则与同业拆借中心报价进行匹配形成承诺指令,将承诺指令发送至同业拆借中心;
(6)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交易确认,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北金所和上清所,北金所将相关成交信息反馈给投资人;上海清算所根据同业拆借中心发送的成交信息,在现有券款对付规则要求下进行资金交收和债券过户。
⑤ 证券所有没有债券交易这项业务
这位朋友你好:
证券公司可以买卖债券,网上交易
⑥ 证券综合业务平台
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
来源: 联合早报
作者: 不详 发布日期: 2004年09月27日
所属栏目: 证券知识及财务分析
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通过收取佣金作为报酬,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固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文易的完成。
目前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证券交易制度特点,来对证券经纪业务做出限定和分类。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五类,专门有五种经纪人未办理:①佣金经纪人,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②二无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买卖证券:③专业经纪人,专门买卖交易所某一柜台的一种或几种证券;④零股经纪人,专门办理一股至九十九股之间的证券交易;⑤债券经纪人,在债券交易厅中代理客户买卖债券从中收取佣金。伦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两类,由两种经纪人来完成:①证券经纪商,纯粹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本身不买卖证券;②证券买卖商,上要为自己买卖证券以获取利润,有时也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证券买卖商必须严格区分自营买卖与代理买卖。且须向客户说明。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是由我国独特的交易制度所决定的。目前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实际运作情况看,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A股、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营业部都可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来代理。B股特许证券商又分为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和境外特许证券商。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买卖业务,可在其己开通交易的A股席位上进行;境外特许证券商可通过其拥有的日股特别席位完成代理买卖业务,也呵以委托境内日股特许证券商完成代理买卖业务。
国际上对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管理有两种做法。一是美国的登记制度,只要申请者符合法定条件,并申请登记注册。都可以被批准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特许制度,即对申请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者,除考察是占符合规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主管机关的特许批准。我国实行的是特许制度。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字证券经纪业务,都是通过下设的证券营业部来实施的。证券营业部的设立山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进行审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交易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证券交易营业部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
(2)有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3)有合格的业务人员。
(4)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
按照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
什么是证券自营业务?
一、自营业务的范围
证券经营机构用自己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通过证券市场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买卖证券的经营行为。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以证券资产为对象的买卖范围包括:
1. 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
2. 柜台自营买卖
3. 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
4. 非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
二、禁止行为
禁止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行为包括: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2.内幕人员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的和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禁止操纵市场
所谓证券经营机构操纵市场的行为,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的目的的行为。
具体指:
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禁止欺诈客户,欺诈客户行为主要是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混合操作。具体表现为在经营中不按照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及时按程序操作,而是将有利的价格留作自营,将不利的价格留给投资者。
其他禁止的行为
1.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
2. 证券公司不得将自营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3. 禁止委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为买卖证券;
4.当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证券经营机构10%以上的股份时,该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将买进或卖出的证券逐笔交由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登记清算机构办理交割,不得以当日的卖出或买进的同种证券抵充等。
⑦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交易方式分别是什么全价交易还是净价交易
可转换债券是:全价交易
其他债券品种:净价交易
以上不区分上海或深圳市场。
⑧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什么时候开始试行的
1.试行2007年7月11日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2007年7月11日发布
2.自2008年9月27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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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者:
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效率,促进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发展,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之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予以发布实施(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本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的投资者,可直接成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商,但应向本所会员部申请取得固定收益平台数字证书,并补签《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二、固定收益平台现仍处于试运行期间,其中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在试运行期间,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不计入本所各类指数。
三、平台试运行期间,《暂行规定》适用于交易商之间的交易;交易商与客户间的协议交易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暂行规定》自2008年9月27日起实施。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上证债字〔2007〕4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
规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⑨ 债券在 分别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哪个平台交易谢谢!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简称“固定收益证券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