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介绍保险中介机构的起源
保险代理制度在我国的起源 。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由保险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代理人展业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保险代理制度引进的背景 。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后,国内保险业务被停办,保险代理市场未能产生。80年代以后,伴随着我国民族保险业的恢复、发展,保险代理也应运而生。但在1988年以前,与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格局相适应,我国的保险代理人也不过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过“广代理”形成的一个专兼职相结合的附属代理机构,个人代理基本上没有出现。
1992年9月,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更重要的是“友邦”的到来使中国保险市场的营销理念发生了重大变革。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寿险代理人上街展业,这种“代理人制度,引发了中国寿险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寿险代理人制度迅速为国内保险业所采用,并至发展至今,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代理制度初期的发展 。
自从1992年保险代理人制度引进以来,代理人队伍发展迅速。目前,在我国农村有7万个保险代办站,代办人员近20万人;在城镇共有兼业代理机构15万人,从业人员40万人;个人代理人则超过50万人,其中大多数为寿险营销员。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今日在保监会举办的2007年度第一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保险市场平稳较快发展。2007年1-3月,全国新保保费收入1964.5亿元,同比增长22.7%。
保险代理人制度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展业方式,由于起步晚、积累经验少、相应法律不规范等原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很多隐患,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2. 保险中介的发展前景
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对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行业变革的机制体制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其中,提出要建设一个包含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和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在内的分层次的保险中介体系。这是监管机构第一次划分保险中介体系的具体层次,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队伍。这一新的政策,必将对保险中介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也会对整个保险市场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独立代理人是指同时独立的为一家或者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从隶属关系上来说,独立代理人是个体工商户,不隶属任何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持有个人从业资质。从业务代理关系上来说,独立代理人可以选择接收多家公司的委托,代理销售多家公司的产品。综合目前的具体实践和研究成果,各界认为独立代理人制度将从以下几方面对市场产生影响:一是解决了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地位问题,避免了双重征税;二是可以代理多家公司的产品,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提出了要求,有利于开发出更多适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还有学者提出可以促进营销员队伍优胜劣汰,在营销员队伍整体规模缩小的情况下提高整个中介队伍的效率和口碑。总结各方意见,展望未来发展,独立代理人制度对保险市场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量。
3. 保险第三方平台指的是保险中介吗
正规的保险第三方平台指的就是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由保险经纪公司按照各个客户的需求,负责去对比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然后推荐最合适的保险产品或者推荐不同保险公司的组合产品给客户,旨在让客户用更实惠的价格得到更实惠的保障。是您的私人保险经纪人而不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盛世创富是一家银保监会认证的保险经纪公司,专业打造高性价比保险产品。给您最全面的风险评估,最精准的需求梳理,最清晰的产品介绍,最贴心的理赔跟进服务。
4. 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什么机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保协共有会员302家,其中保险公司163家、保险中介机构90家、保险相关机构7家、地方保险行业协会42家。
5. 全国保险中介前十名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
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
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详见附录表格3),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
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
Ⅰ.市场规模
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
Ⅱ.资本能力
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
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
Ⅲ.赔款准备金
在这一指标中,中国公司在亚洲的排名普遍不高,原因可能在于业务扩张较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生命人寿两家公司不仅在市场规模指标中排名前10位,在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项指标中也进入前10名,说明他们对保险风险的控制能力超过其他中资公司。
Ⅳ.盈利能力
国内四家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排在资产收益率的前列,其中三家达到最高的资本收益率和盈余。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公司创造利润的强大能力。但在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总排名中,居于首位的国寿则退居第6,暗示该公司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上还需要花工夫。
费用率计算中,AIG仍然排名第一,只有三家中资保险公司入围前十,说明中资公司目前还存在盲目扩大规模而忽略效益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友邦虽然在国内寿险业的费用率排名中居于首位,但在亚洲总排名中其仅处在第116名。会计准则的差异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花费大笔的营销费用来保住市场份额,也是不争的事实。
赔付率指标中,位于前10名的绝大部分是成立时间不长,业务量较小的新公司,这与人寿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有关,保费收入与赔付时间间隔较长,一些新公司业务尚未进入赔付高发期。
Ⅴ.资产流动性
流动性指标包括三个计算比率:投资资产比率、当前的流动性以及整体流动性。
中国人寿及生命人寿在投资资产的比率上名列前茅,太平洋人寿处于第4位,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在10名之外,说明这些大型公司在资产管理上还需要加强。
在当前的流动性排名中,民生人寿、太平人寿虽然在国内进入前十名,但在亚洲的排名则在第90名以后。此外,在国内寿险整体流动性排名中,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跻身前十名。
Ⅵ.经营稳定性
经营稳定性测试包括两项指标:净保费收入变化,资本及盈余变化。净保费增长率指标上,四家大型公司和太平人寿进入前10名,说明中资公司在控制业务规模上能同时兼顾安全和发展。但是,在资本盈余变化指标上只有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排在前十名,这说明大部分中资公司的资本金仍未能跟上业务的快速扩张。
国内寿险公司前10名分析
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
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人寿总体竞争力排名为第二位,主要因为其在市场规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资产流动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其他指标上,其资本能力比较靠近行业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和经营稳定性则相对靠后,都在第15位。由于其净资产增长率太低,以至于公司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三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洋人寿的市场总体竞争力排名第三。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强的资产流动性(第1名)、市场规模(第3名)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但是该公司在其他指标上的表现则略逊一筹。其中,资本能力排在第12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别是经营稳定性,在我们所统计的25家寿险公司中排到第24名。同时,由于净资产增长率太低,导致其总体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四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排在第四位。其在资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资产流动性高(第2名),市场规模相对靠前(第6名),但经营稳定性和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表现欠佳,仅排在第19名。
第五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的综合竞争力排在行业第五位。这主要得益于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另外,该公司在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但其他指标,如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18名)、资产流动性(第19名)、经营稳定性(第18名)则相对靠后。
第六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在国内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得益于其良好的稳定性和资产流动性,这两项测试中,其在行业内均排名第3位。此外,该公司的市场规模排名第8位。其它指标排名居中,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资本能力排名为10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为第12位。
第七名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宏人寿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7位。其中,经营稳定性排在第2位,资产流动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8。另外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排名比较靠后,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
第八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8位。新华人寿的优势在于其市场规模(第5名)、经营稳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资本能力(第20名)、流动性(第17名)、赔款准备金(第24名)则相对靠后。
第九名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美国安泰保险集团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其稳定性(第6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6名);表现尚好且超过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2名);但在资本能力(第19名)、市场规模(第20名)等方面则表现较弱。
第十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作为唯一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其资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比较突出的表现在资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场规模(第7名)。稳定性(第10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3名)也都表现良好。其不足主要表现在赔款充足率排名较低(第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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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保险中介是趋势
同为保险中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既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之于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保险行业,区别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可以更好的满足自身保险服务需求;之于保险从业人员,了解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二者差异,能够帮助其更好的规划职业发展方向。
7. 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中介业务的管理规定。
一、推行保险中介渠道与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险中介渠道(机构和人员)及保险中介业务,系统应实现四项基本功能:一是保险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联网出单管理;三是佣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询汇总管理。
二、规范佣金支付管理
严禁通过虚列费用、虚假批退、虚假赔款、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账外直接或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支付各类费用;严禁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严禁向员工、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性质的人员支付佣金;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销售的保单,佣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不得通过营销员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严格落实“卖者有责”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营销员销售的保单,应在投保单、保单正副本明示销售中介的机构名称或营销员姓名。二是投保单、保单记载的销售中介名称或姓名必须与系统记载、佣金结算凭证、佣金转账支付对象一致。
四、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中介佣金转账支付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中介佣金一律转账支付(包括营销员佣金),严禁现金支付。二是转账支付对象必须与投保单、保单、中介业务佣金提取支付系统记载保持一致。三是佣金由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机构不得支付佣金,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行交叉销售机构结算制度
同一集团内不同保险公司建立交叉销售代理关系的,佣金结算方式采取机构与机构间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非本机构营销员支付佣金。
六、建立申报兼业代理机构实地调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机构、车商及广西保监局规定的机构外,其他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申报须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实地调查,并向保监局提交调查报告(需注明调查人)及该机构营业场所照片。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关键部门的关键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应明确:
(一)出单人员应严格区分保单的归属渠道,严禁将直销业务归属中介业务;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严禁虚列中介机构和营销员;
(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佣金、费用报销等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不得配合、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
(四)稽核审计部门应把中介业务作为审计稽核的重点,发现问题的,应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稽核审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其责任。
8. 2019年保险中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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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方面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
2008-02-0213:22:11和讯保险消息
时间:2007年12月08日,由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保险中介监管部筹划创办的首届“中国保险中介发展论坛”在北京永兴花园饭店举行,保监会主席主力陈文辉先生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陈文辉认为,保险中介的发展一定要服务于大局,这样才能找到发展的空间。从小的方面说,保险中介的发展,首先要服务于保险业发展的大局,只有服务好这个大局才能找到发展的空间。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还要立足于、服务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介市场的发展也是专业化发展的结果,保险业越发展保险中介越重要。
陈文辉提到,监管部门将从以下方面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第一,要坚持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第二,要真正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第三,要千方百计提高监管的透明度;第四,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信息化的水平。
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的发言实录:
陈文辉:首先我对这次论坛表示热烈的祝贺,在这个时候召开这个论坛确实非常有意义。因为党刚刚召开十七大,大家都在学习十七大的精神,说起来,诸位觉得十七大的精神是不是离我们很远,实际上离得很近,因为其中很多内容可能跟我们的工作,跟我们的事业发展息息相关。中国也刚刚开完经济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里也有很多内容跟我们工作息息相关。
最近保监会总结了十六大以来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应该说,这是中国保监会第一次对保险中介市场发一个意见。我想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召开这样一个会议和论坛更显得有意义。我也可以理解,这是一个对中介市场发展和落实的论坛。通过这个论坛,我们探讨怎样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中介市场,确实值得我们讨论。我也看到这个论坛非常丰富,有若干个板块,这些板块拼凑起来,中国特色保险中介市场的轮廓就能出来。我想借这个机会,谈一点我自己的意见,我想谈三个问题:
第一,保险中介市场在整个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回顾一下十六大以来,整个保险中介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值得我们总结的地方。
第三,从监管的角度谈一下,下一步如何促进这个行业的科学发展。
一、关于保险中介在保险发展中的作用。
保险中介的发展一定要服务于大局,这样才能找到发展的空间。从小的方面说,保险中介的发展,首先要服务于保险业发展的大局,只有服务好这个大局才能找到发展的空间。比如说,保险代理公司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首先要为保险公司服务,帮他卖保单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保险经纪公司做好消费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顾问,才能找到你的发展空间。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
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要立足于、服务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服务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介市场的发展也是专业化发展的结果,保险业越发展保险中介越重要。《若干意见》里提到保险中介归纳为“四个有利于”:第一有利于扩大覆盖面,第二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创新发展,第三有利于保险发展方式的转变,第四有利于整个社会风险的管理。这几个“有利于”都体现了保险中介怎么样服务于整个保险业的发展,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出专业化。
比如说关于扩大覆盖面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知道现在的保险公司已经够大,保险公司管理链条已经构成。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要想更大扩大覆盖面非常难,保险中介在这方面非常能起到作用。比如说邮政,即使不通公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邮政,我们可以通过邮政这个渠道,把我们的保险覆盖面大大扩张。当然,还有其它的方式。
完善市场机制,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最根本的是要知道消费者的需求在哪里?作为中介机构特别是经纪公司就要代表投保人的利益,更能知道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我们的各方面创新才能真正契合实际,也能做到专业化分工。过去我们保险公司大而全,今后要逐步进行专业化分工。
风险管理,去年国务院发的保险业若干意见中提到,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这个基本手段怎么样对中国保险市场建立起来,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管理顾问,在其中会发挥非常大的作用。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去年保监会联系整个行业,包括财险、寿险公司、特别是经纪公司,专门编了风险管理报告,在去年获得了很好的反响,还专门开了国际研讨会。今年这个报告还会编下去,我们希望今后一谈到风险管理,大家会觉得保险业在这方面是最权威的。
最近我们看到中国出口信用险公司还编了国际上的风险地图,把各个国家投资风险的情况向大家揭示出来。这是我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保险中介在保险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