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平台一般不是股权投资公司。
持股平台一般是合伙制企业
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LP)与普通合伙人(GP)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作为代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行使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权,而且也只有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约束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监督权。
1. 由上述概念可见,被投资企业要想要控制有限合伙制持股平台,选择做普通合伙人就够了,可以以少量的出资控制全部平台资本。而要实现对公司制持股平台的控制,则须通过股权比例优势、委派董事人数或者决策权与分红权的分离等约定的方式实现,相对更加复杂。
2.公司制平台的管理程序相对繁琐,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需要明确三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以确保持股平台运营管控有效,保证被代持的持股员工的利益得以实现。而有限合伙的内部治理机制灵活,合伙人之间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
3.公司制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直至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相应减少,而合伙企业没有该强制性要求。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有限合伙平台可分配利润大于公司平台。
❷ 如何对股权进行稀释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定向增发、直接发行新股,等等,都可以稀释原来的股票的股权。
每轮融资结束后,无论是创始人、员工还是投资人,你们的股权都会被同比稀释。
创业公司在引进投资人的时候,风投向公司注入资金,相应获得一定的股权。这既可以是创始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份额转让给投资人;也可以是通过公司增资方式,例如,公司原来总股本100万,两位创始股东各占50%,现在增加到200万,其中增加的100万由投资人认购,而各方共同约定:公司在增资后的总价值(不同于股本)为1000万。因此,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就变为:投资人持股10%(100万除以1000万),两位创始股东持股均为45%,相比增资前,创始股东的股权各稀释了5%。
创业公司在进行下一轮融资时,股权稀释方法也同上,各创始股东、前一轮的投资人的股权均会相应稀释。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❸ 公司融资,股权稀释可否不按等比例进行,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佐证
不能,公司法规定了同股同权,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你的目的:
1、不直接增资,你可以自己先出资增资,然后再将股权转让给向对方;
2、股权转让的时候溢价转让,比如原来是1股1元,你转的时候可以1:5溢价转给对方,即1股5元,这样你的表决权依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维护;
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四十二条规定,表决权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即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里你就可以约定比如你的表决权大于出资比例。
当然这些方式都需要与对方进行谈判。
❹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股权的稀释意味的意思如下: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由于中国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属于简单股权结构,中国证监会目前还未对复杂结构下的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做出规定,原则上规定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计算该行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考依据。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处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李兵和张捷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❺ 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作为中介买入股权,客户与基金公司之间属于什么合同关系
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作为中介买入股权,客户与基金公司之间属于委托理财关系,基金公司没有固定回报率,股票的涨跌直接影响了你的投资收益。这样的委托关系往往是投资人,也就是客户对于股市不太了解,又想介入股市,就委托有投资股市经验的基金公司代为经营。
❻ 公司融资,股权稀释可否不按等比例进行,有无相关法律
不能,公司法规定了同股同权,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你的目的:
1、不直接增资,你可以自己先出资增资,然后再将股权转让给向对方;
2、股权转让的时候溢价转让,比如原来是1股1元,你转的时候可以1:5溢价转给对方,即1股5元,这样你的表决权依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维护;
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四十二条规定,表决权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即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里你就可以约定比如你的表决权大于出资比例。
当然这些方式都需要与对方进行谈判。
❼ 持股平台是不是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设立的以购买公司股权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种资金的集合。持股平台是指多名股权投资者为购买同一目标公司股权而搭建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说是一种持股平台,它的存在形式也主要为公司或合伙企业,也不实际经营业务,设立目的也是为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也许很多人就有疑惑,会追问私募股权基金与持股平台到底有什么不同?投资项目时,是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去投还是用一个简单的持股平台去投呢?
私募股权基金与一般持股平台的八点不同之处:
1合意的形成过程不同
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意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行为撮合形成协议,是一种双向行为,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相互许诺;而持股平台是平台全体创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一种契约,是一种单向行为,全体股东或合伙人为实现一个共同的目的而履行自己的义务。
2成员构成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是管理人以非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的资金,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设立前是不确定的;而持股平台的设立不存在募集行为,其成员(股东或合伙人)在持股平台设立前是基本确定的,如员工持股平台一般为公司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
3投资对象不同
定向投资的私募基金只投向一个主体,而大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投向多个主体,被投资方并不一定与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有关联关系。而持股平台一般只投向一个企业,即平台份额持有人在职的企业。
4成员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必须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而持股平台的成员无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5管理形式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而一般的持股平台则无此要求。
6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除应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还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该法第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而持股平台只需符合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7设立程序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不仅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还需要在基金募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且后续需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披露;而持股平台无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8参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可以参与企业任何阶段的增资行动,包括有限公司阶段、股改后挂牌前、挂牌时及挂牌后各个阶段。而持股平台不能参与企业挂牌时或挂牌后的定向增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