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销售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就可以,至于销售其他金融产品没有限制
2. 保险明明不是理财产品保险公司业务员非要说有理财功能这点不算违规吗
这明显是寿险业务员的误导,你需要留下相应的证据,例如录音,或者让他在某些方面签字
3. 非阳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可以直接售卖他们的保险业务吗
非阳光保险公司业务员可以卖他们的保险,那样不是白帮忙吗?又得不到提成。
4. 在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下购买了理财产品,如何解决
可以去业务员所在保险公司进行举报或者去当地的保监局举报。
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或理财时,应主动利用保险公司的查询和投诉系统,对保单等“去伪求真”。
2、掌握区分真假保单和理财产品的基本技巧:
一般而言,真单印刷质量较高,假单相对粗糙;真单上保险单号、流水号、限售地区等信息 一应俱全,假单往往没有这些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真单正面或背面印有保险公司的统一客服电话和网站,供消费者查询,假单上往往 没有统一的客服电话,仅留有手机或虚构的固定电话。
3.最重要的是,请理性认识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
保险就是保险,理财只是附属功能,除了以保险形式售卖的纯存理财产品,带保障功能的保险理财产品收益率肯定是比不上专属理财产品的,因为客户的一部分交费要做成保费,而不能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且说实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投资团队也就是一般水平,唯一有优势的就是所谓的分红,但其实分红方式是不透明的,保险公司愿意拿出多少利润来进入分红账户完全是自己说了算,所以只能指望保险公司互相的竞争来博个可能的高分红,靠这个本身不靠谱。因此大家既然买的是保险就更应该关注其保障功能,理财功能只能是附属考虑的范畴。
另外,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本来就是通过客户长期稳定的交费来保证稳定增长的现金流。因此对客户中途退保是很敏感的,会收取高额退保手续费,所以保户投保时一定要想清楚再保。
业务员佣金高也是退保手续费高的原因,30%~40%的佣金其实是保险公司设想客户能20年每年交5000块,因此会拿出首年保费的很大一部分给业务员做佣金,以后就没那么高了,而且是逐年减少,一般拿个5年左右以后就没有了,因此如果客户过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当然要收高额手续费,因为保险公司已经把保费很大一部分给业务员做佣金了,客户退保了,也不可能从业务员那里退佣金的,只能向客户收了。
=保险并非骗人的,现在很多返本性的保险其实就是通过流动性的转换来帮助保险公司盈利。只是现在确实有许多业务员的不专业或者故意隐瞒某些保险知识误导客户,使整个行业的声誉受损。
5.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卖别家理财公司产品可以吗
正所谓小富靠智,大富靠德,因此一个人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应该讲道德,知廉耻,不触碰红线,守住道德底线,作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应该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不卖别家公司理财产品,这是道德品行问题
6. 请问,做保险的业务员可不可以在做保险是时顺带推销一些其他产品。或者代理几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谢谢
保险代理人,面对的是保险公司,可以代理本公司的产品,卖给客户,其他公司的不能卖.如果是保险经纪,面对的是客户,可以卖你所有的保险产品.至于其他商品,你看着办,只要合法合规.一般保险公司招募代理人原则不允许兼职,但依然很多人兼职.
7. 为什么有的业务员可以卖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业务员可以卖好几家公司的保险产品,他们怎样获得的资格
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可以卖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比如大童、泛华等。保险代理公司是帮助保险公司卖产品的,可以代理多家保险公司。而某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只能销售其所在保险公司的产品。
8. 保险业务员卖不出保险怎么办
如今社会大环境的改变,人们的就业观念也随之变化,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尝试寻找自己的位置。保险业务员由于内在或外在的原因,会离开目前自己所供职的保险公司,甚至脱离保险行业。 但这并不等于说原来买的保险就没人管了。尽管与您直接联系的人是保险营销员,但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您与保险公司,它的履行与否并不因保险代理人的存在与离开而有所改变。 而且,保险公司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孤儿保单”的管理,孤儿保单是指保单或保单持有人得不到保险业务员主动积极的售后服务。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统计和处理孤儿保单的部门,负责收取续期保费,帮助客户变更保险合同,协助客户维护保单和理赔。一个卓有信誉的保险公司会将“孤儿保单”妥善安排的,所以不必担心因业务员的流动而使保单效力受到影响的问题。
9. 保险营销员可以卖两家公司的保险产品吗
靠拿佣金只能在一个保险公司做,但是那种直接拿提成的保险卡单销售和车险销售做哪个公司的都可以。
10. 问用保险公司的制度卖其他的行业产品就是传销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就算不是也防不住有些人用传销的模式
保险公司和传销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处。
个人的展业(生存条件),都相似。
不同点:
销售的产品不同。(保险的产品是对消费者的一份保障,而传销销售的是物质产品---有的甚至产品都没有----光拉人头----老鼠会)
生存的条件不同:
保险公司是合法销售。
传销为现行的法规所禁止。
题外话:传销与直销也有区别。
直销是合法的,而传销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欢拿保险和传销作比较,既然有朋友问,那就来谈谈
1:从产品的角度,传销或直销产品大多质量不错,价格合理,但那只是温饱后的附加生活用品,对生活起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险是一种化解或转嫁风险的手段,没事的时候只当半强制的存钱,而一旦风险来临,则是对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助,有时,这种补助是雪中送炭.保险的另一种功能是理财,该功能已越来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采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险公司交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即属此类.
2:从销售的角度,传销或直销系统不讲究业务员卖多少产品,他主要是鼓励业务员拉人,一般业务员本人都会用,下线人越多,产品销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传销或直销系统业务员只有金字塔顶上少数人收入高,一般业务员赚不到钱.而保险销售团队,虽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销售为主的,不管一般业务员还是主管,都是销售员,
且往往主管的销售业绩更高,当然也有少数业务员的业绩高过主管的,业绩越高,收入越高.
3:从行业的角度,传销或直销只是整个日用品行业的冰山一角,他的产品可由其他非传销或直销产品替代;而保险是社会三大金融行业之一,已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其产品特别是保障类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老百姓的保险意识日益强烈。但很多人仍对“死缠烂打”的保险代理人没什么好感,甚至有些人将“卖保险的”和搞传销的“老鼠会”等同起来。
的确,由于保险代理人的收入通常与销售业绩挂钩,再加上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很多人在对险种条款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登门推销,有人以夸大保险责任来欺骗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户保费的事件也不断发生。这些大大损害了保险业整体的美誉度,使很多人对保险代理人避而远之。
不过,事实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与传销人员有着本质的区别。
保险代理与传销6点不同
1、对保险代理人和传销人员的要求不同现有的保险营销是国际上通行的展业方式,从业者必须经过严格的代理人资格培训和保监会组织的考试,方能取得代理人资格。传销表面上对从业者大多只有年满18岁的限制,培训缺乏系统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较低,非法传销甚至向参加者进行灌输所谓“善意欺骗”的技巧。
2、销售产品不同保险是一种服务,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期和保障,险种较多,条款内容也较为复杂,并且是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开发和创新。传销产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较为简单。
3、保险和传销与客户的服务关系不同在保险代理人与保户签订保险合同时,才是保险的相应承诺和复杂的服务工作的开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极力向保户推销自己的产品。传销公司的实力和规模均有限,经营管理上也极不稳定,售后服务工作大多仅停留在买卖关系上,或根本没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工作。多数情况下,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骗取钱财。
4、价格制定的不同保险的价格是保险企业制定,然后报经保监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向市场推广,而传销产品价格则是由传销企业自己制定。
5、保险与传销的经营获利方式不同保险资金一方面要运用于向保户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资获利。由于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比例和范围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的限制,仅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等少数领域,范围较窄。传销是以暴利敛财为目的,所出售的产品大多价格严重偏离其价值,真实的生产成本很低,利润是其成本的几倍之多。
6、销售增长模式不同保险的销售增长是由广大保险代理人努力推销完成的,而传销是以拉人头为手段,向参加者收取高额的入门费,依靠下线人数的增加来完成销售业绩的增长。
保险代理人管理谋变
完善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体制,解决好他们的归宿问题,已成为近年来业界关注和探索的热点。已经有少数保险公司开始实行“职员制”,把部分优秀的代理人转为公司员工。
据了解,“职员制”销售模式中,所有通过考核的保险销售人员都将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雇主和员工的关系,销售人员和公司的内勤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午餐补贴等福利。在工作期间,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对销售员工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对销售人员的展业行为进行考核和监控。
虽然新的模式最终能否解决原有个人营销体制的矛盾,能否带动整个市场营销管理模式的变化,这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无论怎样,在个人营销模式仍将长时间占据市场主流的情况下,任何对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业界都应予以关注支持。
另外,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为保险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险经纪公司的员工有内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负责销售保险,但是他们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员工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