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私募债权基金的种种疑问现在信托能做到8%-12%收益,而市场上遇到私募债券基金能做到15%-20%
其实私募基金(起点5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都是比较正规的,其实私募和信托运行方式差不多,私募属于单个品种的信托,或者就是募集资金来购买信托产品,当然你说的15-20%收益的是单一的产品,为什么收益率比信托高呢,因为风险性,信托产品一般要经过信托公司和银监会的双重审核才能批下来,而私募相对容易多了,所以很多做不成信托的项目就通过私募的方式发行了,当然成本也提高了;另外,信托公司运营的成本比较高。
从安全性来说,信托私募虽然都不保本保息(承诺保本保息都是不合法的,大多数是不懂的人或者本身就是骗子),但是信托公司实力强大,固定收益产品有个刚性兑付的原则,就是项目出问题的话,信托公司兜底,但是私募就不行,就那么一个项目,出了问题,抵押物不能变现的话,很难保障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的
答:公司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一;注册时到资金1000万,二;公司结构稳定的管理团队(包含风险管理、操盘管理)。具备公司硬件的请看下面,找信托公司合作发行募集债券类理财产品,当然前期要做很多工作、不一定找信托就会同意发行募集,看每家公司的公关实力,信托公司谈下来后,会给你一套详细流程、包含基金招募书,找托管银行、找券商等等,前后大概要花费2-3个月时间、顺利的话产品就出来了。不过现在发行私募基金多种方法、如:投资于期货的对冲基金(合伙制)、期货的单账户资产管理、基金是子基金、你不一定要发行债券类理财产品啊、
3. 私募基金,私募债券,私募债三者的区别。
1、投资标的不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标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证券基金则是以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收益为浮动型。私募债和私募债券是一个意思,投资标的为公司/企业债权。
2、投资期限不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长,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证券基金一般有个封闭期,封闭期相对固定,封闭期后可以开放申购赎回,收益也是浮动型;私募债券基金/私募债则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投资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对固定的。
3、投资风险不同:私募股权投资风险与私募证券投资的风险都比较高,私募债券投资因为属于债权投资,所以风险相对二者较小,当然还是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3)私募债券基金产品建账扩展阅读:
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
1、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2、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
3、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
4. 私募债券基金怎么理解
私募排排网为您解答,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预期年化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私募债券是指专门投债券的私募基金。
5.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6. 公募债券和公募基金,私募债券和私募基 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
首先给你说下公募和私募的区别。
公募就是公开募集,也就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谁都可以来买,对买的人几乎没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私募就是私下、非公开的募集,或者是向特定的人群募集的方式。只有某些对这个东西比较了解或者有一定实力的人才能来参与,不能在公共场合大张旗鼓的宣传。
再给你说一下债券和基金的区别。
债券就是借钱,A机构发债券,就是说A机构要借钱,债券就是你借给它钱的凭证。你拿着债券,就可以在债券到期的时候跟A机构来索取你借给他的钱,和他承诺给你的利息。
基金是很多人把钱凑到一起,统一由专业的人去管理投资,然后大家一起享受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举个例子,你有50万,你存到银行里,银行只能给你规定的利息,挺低的;你做股票,又不会做;你买债券,可是很多债券老百姓根本买不到,只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在这些情况下,你可以把钱放到基金里。如大家都把钱放到基金里,你五万我十万的,那基金的资金就会很多,5亿,10亿……专业的基金经理拿着这5亿或者10亿就可以去投资了。他可以拿到很高的银行存款利息,他可以坐庄炒股票,基金管理人做股票一般都比我们有经验,他还可以直接去买你买不到的债券……反正比你单独拿着50万能投资的范围就大多了,而且基金经理如果很专业的话,赚的钱也比你自己拿去投资赚得多。到时候再给你分红,你就会有一个收益。具体基金分类我就不说了,不同的基金收益不同,风险也不同。
所以你的问题中,基金、债券是指这种产品的性质,也就是说你的钱做什么去了。而公募、私募是指这个产品募集的方式。具体的组合意思我就不解释了,虽然你不是学金融的,理解起来应该不困难了吧?
7. 如何选择债券型私募基金
所谓债券型私募基金,是指以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我国债券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大部分公司起步于2011年-2012年债券牛市。债券私募行业的最好发展时期是2012年,当时股票私募由于熊市,发展非常艰难。2014年下半年股市向好,导致股票私募基金迅速进入爆发性增长时期,但债券私募基金发展保持稳定状态。债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于债券交易的固有特点从而有以下几点区别于股票私募基金管理人:第一是门槛高,不仅表现在主要管理人的从业经历都比较长,且主要管理人都有大型金融机构管理者的从业背景;第二因为债券的交易比较复杂,进入债券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者较少;第三由于债券私募基金的主要委托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债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加看重合规性和市场声誉。债券私募基金目前和公募债券基金一样,都是一个小众市场,规模占比很小,但发展空间巨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对比全球共同基金业产品类型结构分布,目前中国基金市场中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占比将近47%明显偏高,全球仅为15%左右;债券基金规模占比仅7.9%,而全球共同基金中债券基金占比为25%左右。所以,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逐步向净值型转变,打破预期收益率的刚性兑付,追求稳定收益的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发展空间将明显上升。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虽然债券型私募基金是投资者较好的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债券型私募基金都是好的选择对象。在投资时,还是要详细了解投资机构的长期业绩表现、管理规模、基金经理投资经历等条件,选择善于把握债市趋势机会的、在业内口碑良好的私募机构。比如北京千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千为投资”),就以他特有的颜值和气质,吸引了众多银行和投资者的青睐。他的投资团队,是业内首支连续三届获得“债券策略金牛奖”的团队(2012年至2014年私募基金金牛奖),团队成员荟萃银行、公募基金、券商、私募基金、信托、评级公司、IT等行业的精英人才,均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平均金融从业时间10年以上,多年来专注于债券固定收益及低风险组合投资,管理过往债券类投资产品规模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8. 我们公司是做私募基金的,是做固定收益类的、想打入银行、该怎么做
1.银行理财产品
钱的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去向一般是短期的企业融资(例如商业票据等),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这类资产可以划分为现金类资产(到期日一年以内的高信用等级债券)。
特点
(1)从资金的投向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尤其是银行承诺保本的产品,通常都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
(2)具有固定的期限:从短的7天到3个月、半年,中途不允许退出。
(3)收益率水平为现金类资产水平,相对较低,合适的比较基准为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同等期限的利率水平,目前年化收益率的范围多在4.5-5.5%之间。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
(4)投资门槛一般在5万元起。
风险点
(1)尽管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可以兑现本金和收益,但时常出现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情况。
(2)流动性问题:一旦产品开始运转,在到期之前难以变现。
(3)由于存续期有限,投资者需要不断的滚动投入,因此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长期投资工具来说不合适。
(4)投资者需要区分保本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十分多样,有的投向大宗商品或外汇等高风险资产,不适合普通保本型投资者购买。
适合对象
以短期现金管理为目标,且期限固定的投资者
2.信托
钱的投向
信托产品即所谓的“影子银行”,也就是资金需求方绕开银行直接向投资者借钱——资金多数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某项目(例如拆迁)或者某企业的资金需求(例如新生产线)。这些融资方一般在其它资金渠道枯竭后才会考虑信托,因为信托借款的利息非常之高,从借款人的角度,付出的年利率一般在20%甚至更高,相比之下,银行贷款的成本要低得多。
特点
(1)按照期限和借款人条件不同,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同,目前年收益率大致在10%-15%之间。信托计划收益率可以参考温州民间借贷指数,这一指数反映的是民间借贷最为发达地区的公开借款成本,该利率反映的是借款者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要扣除信托发行方以及渠道收益(一般在5%左右),才是投资者收益。
(2)合规的信托产品最低起投点是100万,低于此门槛的产品多为集资购买这种擦边球的方式(也就是许多人把钱交给一个人去买)。
(3)期限一般是1-3年为主,中途一般无法退出。
风险点
(1)绝大部分信托理财渠道会宣传所谓的“刚性兑付”——
也就是投资者一定会拿到本钱和利息,但实际上这是没有根据的。13年开始也陆续出现了刚性兑付被部分打破的案例。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地方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表示中央政府不会替地方还债,之后信托发行量显著下降。对于“刚性兑付”这一预期投资者要保持清醒,随着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及房地产业的下滑,打破刚性兑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2)从信托资金的去向不难得出结论,信托借款人一般有两个特征:一是本身已高负债(其它低成本融资渠道枯竭,需要借助信托这一高成本渠道);二是要为信托借款承受高额利息支出。用专业术语来说这一类企业都加了很高的债务杠杆(Leverage),资金链紧张。因此信托从本质上来说属于高收益债(High
Yield Bond),也叫垃圾债券。
(3)集资购买信托的行为进一步放大了风险,由于实际购买合同上只有一个人,而其他众多集资人并不是法律上认可的信托计划受益人,因此一旦出现购买人跑路的现象,集资人的权利难以保障。
适合对象
风险承受能力高且有足够的风险处置能力(例如需要打官司)的高净值投资者可以适当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信托计划。集资购买信托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一般投资者应远离。
3.股票
钱的投向
如果你是企业首次发行股票(IPO)时认购,那么你的钱直接交给了上市公司;以后你是从其它投资者手上买入股票,钱并没有进上市公司的口袋,但由于你获得了股份,道理上来讲你买了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资产。
特点
(1)不确定的收益,且波动巨大,这一点不用多说。
(2)不确定的投资期限:你可以持有一天,也可以持有N年。
(3)较低的参与门槛:一般几百块钱就可以买股票。
(4)对投资者的真实要求高:知识、心理、操作等,但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
风险点
(1)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股市最大的风险是“你不知其中的风险”,多数人买卖是因为其他人在买卖,或者基于所谓的消息,而这种跟风的投资,最终总以亏损结束。
(2)由于股市的资金门槛低,参与人数多,加上各种媒体不停的炒作,对投资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影响和压力。关于投资者心理的描述,我看过最好的一段是美国橡树资本创始人Howard
Marks写的“投资者的投降”。
适合对象
把钱全部投入股市,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过于激进。因为你没办法判断什么时候是低点,什么时候是高点——凭感觉或消息其实都是一种很脆弱的一厢情愿的想法。下跌30%在股市来说是很平常的事,即使各种指标都反映股市已经差不多到底了,市场可能仍旧继续下跌20%;而对于跟风投资者,可能面对的是超过50%的下跌。从时间的角度,你可能面临数年亏损的持续心理负担。
理性的投资者对股市的态度不是Yes or No,而是把部分的资金合理地配置到股市中——如果你没有把握“战胜市场”,那么选择跟踪市场指数的基金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你确信自己有能力战胜市场,那么你的策略是绕开基金,自己选择股票——区分你是否有这个能力,很简单,你拿出小部分资金试试看。巴菲特在2013年给投资者的信中说:“对于我的继承人,我的建议是把钱分成2份,10%放到短期的国债里,剩下90%放到低成本的指数基金里。我相信这样做从长时间来看比大多数投资者的结果都要强。”
4.基金
钱的投向
按照基金类型的不同,投资者的钱被投向不同资产——股票基金投股票、债券基金买债券、货币基金主要是存款… 基金的可投资对象覆盖了以上银行理财、信托、股票市场的大部分,因此基金可以作为前面几个投资渠道的替代方案,我们一一做比较。
比较
(1)银行理财产品 vs 货币基金
投向
货币基金以银行存款和准政府债(例如国家政策性银行)为主,企业短期债为辅;
银行理财产品则以企业短期借贷为主;
期限
纯货币基金没有固定期限,随时进出;
短期理财类的货币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类似,都有约定的期限
收益率
货币基金比银行理财产品低约0.5%
门槛
货币基金大多1元起投;银行理财产品普遍5万起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都属于极低风险的投资,收益率与通胀水平大致相当,区别主要在于期限和投资门槛。
(2)信托 VS 债券基金
投向
信托本质上是债券投资(更专业的叫法是固定收益)一个信托计划通常投向单一的借债人,而债券基金则投向多只不同的债券;
有的信托计划具备抵押、担保,而债券基金没有类似的担保条款
期限
信托一般有固定的付息还本期限,多为1-3年;
债券基金没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期限,投资者随时进出;
收益率
信托计划有预期收益率;债券基金没有预期收益
门槛
债券基金百元起投;信托计划的门槛一般是100万
过去,市场的不规范让人有信托不会亏损的错觉,随着投资环境的变化这一预期将被逐步打破。信托将逐步回归到债券投资中高风险、高回报的一端;而不是现在的低风险,高回报这种扭曲的位置。
(3)股票 & 股票基金
投向
都是投资于股市
期限
都没有固定的投资期限
收益率
都没有约定收益率
门槛
类似,几百至几千
股票和股票基金最大的差别在于基金持有多只股票,因此一般来说风险比单只股票要低。
风险点
(1)缺少系统科学的投资计划,随意地跟风买卖(炒基金)是基金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基金本身的风险和这一点比起来其实要小得多。
(2)销售机构重推销,轻服务的现状加剧了投资者跟风买卖的行为。
适合对象
基金是普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理想工具,前提是有一个系统科学的规划。
5.私募基金
钱的投向
和前面讲的公募基金一样,私募基金也是把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按照基金不同的投资方向策略进行投资。
特点
(1)投资范围很广,几乎什么都可以投:从股票、债券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即所谓的股权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石油、黄金期货…)、房地产、基建项目…
(2)投资策略比公募基金更丰富,更复杂。
(3)基金除了收固定的管理费,还收取业绩提成。
(4)投资门槛和信托类似,一般百万起。
(5)有较长的投资锁定期(一般一年以上),期间不可退出,锁定期之后定期开放退出(一般每个月开放一次)。
风险点
(1)非专业投资者很难真正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因此难以判断该投资到底是否合适自己 –
单纯依赖管理人的过往历史业绩来进行判断是目前大多数投资人的唯一手段,加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因此私募基金投资者比公募基金处于更大的信息劣势。
(2)私募产品变现能力(流动性)差,除了较长的锁定期外,还普遍存在惩罚性提前退出条款,当投资者发现基金表现不及预期往往不能退出或者要遭受损失。
适合对象
投资私募基金的前提:(1)有较大的可投资金融资产(例如1000万以上);(2)严格筛选私募管理人,在合理资产配置的前提下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6.P2P网贷
钱的去向
P2P网贷是最近两年逐渐出现的互联网理财模式。大部分网贷采用“投标”的方式,在网上集合投资者的钱,通过P2P平台,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一部分P2P借款人是满足个人消费(例如装修,车...)。另一部分是小额生意周转。
特点
(1)单笔交易小且分散
(2)期限多为几个月到一年
(3)约定收益率参考信托,目前一般是每年8%-15%。
风险点
(1)交易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由于单一借款额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低成本办法逐个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风险评估,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低,甚至有的平台所宣传的零风险。
(2)近似纯信用贷款的模式,投资者和平台缺乏对借款人的实质性违约防范及保护。
(3)平台本身目前没有适当的监管,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借款违约,平台本身可能倒闭,事实上从去年以来就不断出现P2P平台跑路的情况。
适合对象
P2P平台本身的信用比借款人的信用更重要,在P2P未规范之前,没有鉴别能力的投资者需要慎重。
9. 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直接私募需要缴纳增值税。征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计税方法;前者税率为3%,后者为6%。由于管理费属于私募基金的自营业务,一直都存在增值税,按6%交,所以咱就以6%来举例。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个表格,便于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题:假设我成立了一家契约型私募基金,向客户收取了100万元管理费,另外买卖股票获利100万;买卖金融债获利100万。(假设进项税额为零,暂不考虑增值税附加税)
解:
1、管理费征税
100万元的管理费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而这里的管理费就相当于增值税销售额。按照6%税率计算:
根据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那么应纳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000000÷(1+6%)×6%-0]
约5.66万
2、股票、债券买卖收益征税
炒股赚的100万元是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由于是契约型基金,则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1000000÷(1+3%)×3%
约2.91万
买卖债券赚的100万,同上也要征税:=1000000÷(1+3%)×3%
约2.91万
另外,咱们还要注意的是,债券还有利息,假设在持有期间收到金融债和国债利息均为10万元,那么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税的。
金融债利息的10万元相当于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而“地位”高点的国债利息收入则是免税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纳税额:=100000÷(1+3%)×3%
约2910
当然,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税方法与契约型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不同的则在于税率而已。
10. 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Q6:FOF私募基金如何缴纳增值税?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证监会令[105]号文”)允许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即FOF(Fund of Fund)私募基金,其收益主要为“持有基金分配收益”以及“持有基金赎回收益”两类。
(1)持有基金分配收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将基金纳入“其他金融商品”范畴,而证监会令[105]号文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即私募基金不属于承诺保本的金融商品。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第一条“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之规定,FOF私募基金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所获得的基金分配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例外的是,根据证监会《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保本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保本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保证的基金”,如果严格执行财税〔2016〕140号文,FOF私募基金取得保本基金分配收益,应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1)持有基金赎回收益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商品转让”之界定,FOF私募基金申购、赎回基金的差价收入应该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可能存在争议的是,根据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之规定,如果FOF私募基金配置了货币市场基金,且该货币市场基金保持每日1元的面值报价,其分配的基金收益作为红利再投资,转为增加FOF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FOF私募基金赎回该等货币市场基金产生的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国税总局对此尚未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上述“红利再投资”行为可以分解为“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分配”、“用收益增加认购货币市场基金”两项业务。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并非保本基金,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第一条之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分配”环节不征收增值税,而“用收益增加认购货币市场基金”亦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畴,故,上述“红利再投资”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增加的上述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本质上系其用所获得的货币市场基金分配收益认购,“买入价”仍是面值1元。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赎回收益”来源于上述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增加,并非货币市场基金面值的上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之规定,该类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销售额,故笔者认为,该类货币市场基金赎回收益无需缴纳增值税。
Q7:管理多支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多支私募基金分别建账核算的情况下,财税[2017]56号文第四条允许“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采用简易方式计征增值税,“分别核算方式”和“汇总核算方式”对于发生“金融商品(股票、债券除外,下同)转让”应税行为的私募基金影响较大。
由于“金融商品转让”系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而“金融商品转让”可能会发生正差,亦可能发生负差,“汇总核算方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用A私募基金的转让负差冲抵B私募基金的转让正差。整体而言,“汇总核算方式”有利于降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税负。
但是,降低的税负利益是否在A、B私募基金投资人之间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可能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斟酌。
Q8:合伙企业形式基金可否适用财税[2017]56号文?
私募基金不但包括契约型基金,还包括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
与没有税务登记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不同,合伙企业形式私募基金设立后,其本身是可以进行税务登记的,即合伙企业形式私募基金可以其名义独立进行纳税申报,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缴纳或代扣代缴。从这个角度,合伙企业形式基金与财税[2017]56号文的“管理人缴纳增值税”前提并不完全契合。
但是,在税局加强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趋势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需要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合伙企业形式私募基金税负有利。并且,财税[2017]56号文将“私募投资基金”纳入“资管产品”范围,而合伙企业形式私募基金又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因此,笔者认为,除国税总局另出规定外,合伙企业形式私募基金可以与税局沟通,主张适用财税[2017]5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