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及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反映:一般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含投出和收回)以及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流量,均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分别列入“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等相关项目内。
现金流量表分析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是有意义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有多大。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当企业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补偿不了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但如果企业投资有效,将会在未来产生现金净流入用于偿还债务,创造收益,企业不会有偿债困难。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如果现金净流入量主要来自于企业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不仅不会面临偿债压力,资金实力反而增强。因此,在分析时,可将吸收权益性资本收到的现金与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比较,所占比重大,说明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
(四)现金流量构成分析。
首先,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的比重,了解现金的主要来源。其次,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流出的比重,它能具体反映企业的现金用于哪些方面。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比重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支出结构较为合理。
参考资料:网络-现金流量表
⑵ 我要写公司理财报告,内容是关于筹资活动的,请给提供点建议和思路
一,公司财务现状分析。股权结构,现金流,现有资金渠道以及比例,财务风险,各项指数。
二,隐患分析,也就是为什么要改变筹资方式。
三,你的筹资渠道设计:贷款、自有筹资、民间筹资、投资机构融资,股权合作。。。。。
四,新筹资渠道分析及预期(方法同一)
自己想的 建议多看些专业书籍 罗斯的《公司理财》
⑶ 企业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填表时受益人怎么写
如果能填公司名称最好,这样收益也是入对公账户,不会有争议,如果非得写人,那就只有填写法人了,但是收益还是要入对公账户
⑷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向国资委申报,谁给写个申请报告呀,谢谢
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目前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称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⑸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吗
除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外,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5)公司购置理财产品报告扩展阅读: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五条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应当要求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说明来源,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对拒不说明、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或者经查证说明不属实的,由执纪执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