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财产品销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看保险公司的实力,才能保证有较高稳定的受益。
二、看自己的经济状况,买保险还是应该用闲钱比较好,毕竟是一种长期的投资.。
三、看保单的条款,有些险种是要扣费的,个人所缴的保费要扣去一定费用以后才计入理财账户,这点往往会被营销员隐瞒,千万注意。
四、专款专用,理财型保险和保障型保险是不一样的,看自己需要的什么。
销售内控制度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理财产品销售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密切关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体现充分了解客户和符合客户利益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规定理财产品销售的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销售业务的性质和自身特点建立科学、透明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体系和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运营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以及应急处理机制。
第五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包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活动风险评估等在内的科学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情况的理财产品销售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有效控制分支机构的销售风险。授权管理应当至少包括:
(一)明确规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
(二)制定统一的标准化销售服务规程,提高分支机构的销售服务质量;
(三)统一信息技术系统和平台,确保客户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客户资金安全;
(四)建立清晰的报告路线,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五)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核对、现场核查、风险评估等方式有效控制分支机构的风险。
第六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保障理财产品销售资金的安全和账户的有序管理。
第六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基本规程,对开户、销户、资料变更等账户类业务,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类业务做出规定。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面、透明、快捷和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体系,具体应当包括:
(一)有专门的部门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
(二)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至少应当包括投诉处理流程、调查程序、解决方案、客户反馈程序、内部反馈程序等;
(三)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诉途径,确保客户了解投诉的途径、方法及程序,采用本行统一标准,公平和公正地处理投诉;
(四)向社会公布受理客户投诉的方式,包括电话、邮件、信函以及现场投诉等并公布投诉处理规则;
(五)准确记录投诉内容,所有投诉应当保留记录并存档,投诉电话应当录音;
(六)评估客户投诉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七)定期根据客户投诉总结相关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发现业务风险,完善内控制度。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防范客户信息被不当使用。
第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文档保存制度,妥善保存理财产品销售环节涉及的所有文件、记录、录音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与管控理财产品销售风险相适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和后台保障能力,尽快建立完整的销售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必要的信息管理岗位,确保销售管理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理财产品销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内部监督和独立审核措施,配备必要的人员,对本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操守资质、服务合规性和服务质量等进行内部调查和监督。内部调查应当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对理财产品销售质量进行调查时,内部调查监督人员还应当亲自或委托适当的人员,以客户身份进行调查。
内部调查监督人员应当在审查销售服务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当销售的情况。
㈢ 金融产品销售主要是做什么的
Beta理财师《成长手册》系列里有一本《新人篇》中有一篇文章——《理财销售因标准而专业》
我截了其中一部分,文章对销售工作的一些细节都有介绍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银行从前在没有开始个人理财业务的时候,仅仅是柜台交易作业,那时候的流程主要就是针对开户、存取款、汇款的交易作业流程。今天银行转型开始做销售的时候,整个分支的设置布局发生了改变,行员的工作职责也因业务内容变动而发生改变,分行要销售各种理财产品。这时候就需要制定新的标准化流程,专门针对在分行理财业务的服务销售流程,每一个在分行的理财从业人员遵循服务销售的流程各尽其职又要相互协作,来完成分支行理财业务整体的服务销售工作。
这个新的标准化流程首先应当是一个合规的作业流程,也是一个服务销售的流程。以某外资银行接待来分行客户服务销售流程为例,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行员在接待来行的客户时,即按照标准化的步骤流程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和销售。
第一步(step1):识别、分流
客户走进银行第一个遇到的是迎宾主管(也就是大堂经理,或者是引导员),迎宾主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识别、分流和引导。
首先,迎宾主管通过简单的问询判别客户:
如果是贵宾客户或潜在的贵宾客户,即通知贵宾理财经理来服务并做后续的销售动作;
如果是一般理财客户则交由低柜区(非现金柜)的个人理财经理来服务并做后续的销售;
如果只是一般户,则交由业务助理帮助办理,这部分客户一般没有太多的资金理财,多数不做销售,只协助其办理简单的业务介绍自动化服务就完成交易。
第二歩(step2):KYC——了解你的客户
当理财业务人员(贵宾理财经理或个人理财经理)接待来自大堂经理转介过来的开户客户时,理财经理首先要做的就是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让客户填写事先准备好的开户问卷。做这个步骤的目的是:
1.收集客户个人资料,藉此了解客户资金的来源,以符合“洗钱防制”规定,对客户身份的识别。
2.根据客户填写的个人资料,通过问询了解客户的理财需求,发现销售线索,为下一步销售动作做铺垫。
在外资银行理财业务中,KYC是一个标准化的规范作业流程。这与传统的简单客户资料填写有着明显的区别,现今的KYC不仅要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资料(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还要详细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资金来源、职业、家庭状况、个人喜好等等,这些个人的资料在服务顶级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规范要求更为严格,规定理财经理必须通过KYC问卷清楚地知道客户资金来源、财产所得来源、职业等。
第三步(step3):即时销售与理财健诊
理财业务人员经过对客户的KYC后,已初步掌握客户的一些理财需求,在帮助客户办理业务(例如开户)的同时,应即时开始做销售的动作——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也就是“即时销售”。
即时销售的内容通常从谈理财开始,根据经验,如果是直接向客户推销产品,可能会引起客户的反感,对理财人员产生戒心。同时,考虑到客户通常对于财力上的问题会比较敏感,不太愿意启齿谈论个人财力状况,而一些客户对投资理财知识很陌生,如何切入去跟客户谈投资理财的话题?根据经验,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销售工具(sales kits)来帮助理财人员进行销售的动作。
以服务VIP客户为例,对于第一次接触的客户,较多采用的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免费的“理财健诊”,顾名思义,理财健诊的意思就是像医生诊断一样,通过一些理财规划的工具帮助客户评估目前的资产配置是否合理,发掘客户的理财需求,提供专业的理财建议,向客户推介适合的产品。理财健诊的工具可以是一套财富管理系统、理财规划系统,这套系统把在KYC步骤获得的客户信息如客户年龄、过去的投资经验、客户所愿意承担的风险等等资料全部输入进去后,电脑经过分析就会生成一个客户的资产分配,告诉客户的钱可以分别放在长、中、短期的哪类产品上,适合购买的产品的风险测试结果和理财规划,理财经理根据结果给客户做一些适合他的产品介绍和建议。
即时销售的过程中,理财人员将事先准备好的销售工具(如产品的宣传单张、产品介绍、投资分析报告、为贵宾客户提供的专享优惠等等)根据对客户KYC后需求的了解,逐一向客户介绍,帮助客户了解理财规划的好处,并推介适当的产品。
㈣ 活期理财产品可能有合规性问题,这些还能投吗
有很多种可能:
开立过存款证明,账户被冻结
钱在理财产品(包括基金等)中
具体可致电招商银行客服
㈤ 人民币理财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要遵循什么原则
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㈥ 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规范出炉,你对理财产品了解多少
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征求意见稿终于出炉。
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针对此前市场广泛讨论的“互联网机构能否代销理财子公司产品”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暂时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据《财新》报道,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财子公司现阶段只允许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公司品牌宣传,相关广告视频、图片中不得展示某只产品的详细情况,例如名称、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等。
而界面新闻记者发现,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app内理财推荐主页对青银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投资期限、起投金额等要素均予以了详细展示。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撰文指出,暂时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比如券商,蚂蚁集团,理财通,京东金融等互联网平台,以导流的形式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合作都可能面临合规问题,具体代销仍然需要银行。
孙海波认为,《征求意见稿》现阶段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保持了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销售机构范围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尚未能够与公募基金站在同一起跑线,或在一定程度对短期内理财子公司的发展规模与速度形成制约。
㈦ 如何加强对理财业务风险防控
一、强化理财产品合规销售。一是在营销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理财产品规定销售,对第一次在网点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首先填写《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依据风险等级再对其推介相应的个人理财产品。二是事实求是地向广大客户宣传我行每期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将理财产品的发行期、预期收益、起存点及到期赎回等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三是在开展柜面营销个人理财产品过程中,严格按操作流程办理,并做到确为本人办理。
二、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客户购买该理财产品时要求都要了解该产品后才购买并在产品说明书上签字。确保了客户在签署产品购买合同时能够清楚知晓产品具体投资方向、资金运作方式、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和风险,并要求客户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条款同时抄录及签名。
三、注重全员理财产品知识的业务培训,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积极组织理财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法规的学习,切实掌握理财业务的各项监管要求、提升了理财人员的合规意识和素质。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参加上级行的各项理财业务培训,提升员工理财产品业务知识和营销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快业务发展。
四、加大网上银行的营销力度。积极引导客户利用我行网上银行的优势,自行购买。客户通过网上银行自动购买,不存在强制性搭配销售及其他形式的捆绑销售问题。
五、注重投诉处理。对发生投诉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案,搞好售后服务和管理,加强第一责任人意识,避免引起客户投诉,杜绝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