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新三板数量大于最大可卖,交易不成功呢
超会最大的交易量肯定是不让交易的,交易不成功是正常的
『贰』 新三板乌龙指交易瞬间损失390万是怎么回事
在3月8日,周三上午盘中,新三板协议转让企业宁波水表(834980.OC)股票交易出现乌龙指,一名买方输入小数点错误,将19.70买入价输为1970元,随后被交易对手迅速点击成交,损失390万元。这是新三板成交价最高的一起乌龙指事件。
行情显示,宁波水表周三收盘于20.36元,最高价1970元,最低价19.6元,振幅达到8900%。当日成交总金额460万元。
在协议转让中,系统不会自动为买卖双方撮合交易,投资者需要手动进行一系列操作才能完成成交。所以,协议转让中,市场遵循的不是价格优先,而是时间优先,全凭投资者眼疾手快,才能抢得最优价格。
由于交易流程中的人工操作成分较大,并且一些交易者对新三板的交易规则还不够熟悉,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乌龙指。
『叁』 新三板交易新规推出后流动性待释放吗
新三板交易新规推出之初,集合竞价的引入被认为是最大的亮点。但从新规落地以来市场表现看,集合竞价板块盘中交易观望情绪浓厚,整体表现平淡;而盘后“大宗交易”反客为主。分析人士指出,盘中与盘后交易量的倒挂,与新三板当前所处发展阶段有关。在目前交易制度下,新三板一级市场交易规则趋于完善,但二级市场流动性还需要通过诸多配套措施来挖掘。
付立春建议,在新三板二级市场,针对一些优质企业、规范企业,可以在合格投资者要求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适当放低准入门槛。这将促进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市场定价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齐头并进。
『肆』 新三板股票如何成交,为什么半天都没有买卖
新三板股票是通过股票中的股转系统输入席位号,约定号,股东号进行交易,从而成交,半年没有买卖是因为有点股权没有进行融资,我这边有很多支都是活跃度很高,经常交易
『伍』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后能交易限制是多少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
『陆』 关于新三板的一些问题。
1、目前的新三板股票交易是非常不活跃的。所以会出现你所说的有些有交易,有些没有交易的情况。
2、假设你有原始股,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中无法抛售,一般可以做质押融资,限售期后就可以抛售了,但是也是需要寻找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一般由自行寻找,也可以通过你的承销券商寻找。目前为了包揽业务,证券公司都是承发承揽的。
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也就是场外报价,场内成交;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由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
补充:新三板潜力较大,良好的转板机制生成后,加上一些投机盘的参与,交易会活跃起来的。
『柒』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1/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包括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2/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