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财产保险的各种险种名称都有不同的特点,其中,企业财产保险是什么因素命名的
就是以被保险标的命名啊
Ⅱ 财产保险的各种险种名称都有不同的特点,其中,企业财产保险是按照什么命名的
按承保范围命名,常用企业财产保险有以下几种:
1、财产基本险,仅承保火灾、爆炸、雷击、空中飞行物坠落
2、财产综合险,在第1种基础上增加十三种自然灾害保障,并对特殊情况的电力导致损失承保
3、在第2种的基础上增加意外事故损失。保障较为全面。
4、机器损坏综合保险,与第3项为互补关系,主要承保机器内部原因造成的损坏。
5、利损险。(附加保障)发生前述主险事故的基础上间接造成营业中断引发的利润损失,按保单约定赔付。
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网络-财产保险
Ⅲ 财产保险的各种险种名称都有不同的特点,农村保险是按照什么命名的
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1、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2、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
3、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4、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5、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Ⅳ 为什么有些保险公司名称前缀可以加中国2个字比如中国平安~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以下性质的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另外,对注册资本也有要求,一般的是一百万资本只能挂地市级的,三百万以上可以挂省级的,一千万以上可以挂国家级的。
保险因为注册资本本来就很高,一般都是全国性的,所以可以加上中国,比如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保险。并不是只有人寿这样的国企可以加中国。
Ⅳ 企业财产保险是什么因素命名的
为了保护企业整个集体资产。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Ⅵ 看保险产品名称识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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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应该是一份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产品,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上有注明的,不要只听业务员说的,自己好好的把保险合同拿出来仔细的看看(保险责任)那一条,看保险合同,主要就是要看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至于每年返多少应该是不确定的,要看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有高有低,
Ⅶ 为什么我的社保有两个编号
一个人在不同的单位就业,其社保的单位参保信息编号就不同,所以就会出现多个社保编号。
社会保障号是每个人社会保障的检索号,根据《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规定,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将使用身份证号。而在这现阶段,各地虽然也普遍使用身份证号作为检索查询序号,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电脑序号、手册编号等地方的检索序号。
(7)为什么保险产品有两个命名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Ⅷ 保险名称啥意思
常用保险名称解释:
1. 保证保险Fidelity Bond
保证保险是在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被保险人(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2. 保险标的Insurance Subject
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3. 保险条款Insurance Clauses
明确保险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文。
4. 保险合同Insurance Contract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 保险基金Insurance Fond
由专业保险公司向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个人收取保险费,而筹集的后备基金。
6.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
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7.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8. 不定值保险合同Unvalued Insurance Contract
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9. 承诺Approved
是指保险人(公司)同意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即做出承保行为。
10. 等待期Observation Period
习惯上称为观察期,使用于医疗保险。一般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也 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11. 定值保险合同Valued Insurance Contract
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地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12. 对价Consideration
在合同中应明确表示,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所承担的义务为基础,其间的关系,并不是双方所负的义务平衡无差,不是指等价,仅须双方有对价报偿的性质即可,唯一的条件是必须有特定偶然事件的发生。
13. 附加险Extraneous Risks
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参加附加险的前提是必须购买主险。
14. 货物运输保险Freightage Insurance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
分类:
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2)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3)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15. 家庭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 for Home
家庭财产保险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分类: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是家庭财产保险的基本形式,它属于补偿性质的财产保险。
2、 储金式家庭财产保险 兼具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的性质,是以被保险人的本金利息作为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届满时,退还被保险人本金
16.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分娩等所致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的保险。
特点:
1) 健康保险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为一年左右的时间。
2) 费率计算的依据是被保险人的职业、性别、年龄和保额,其中职业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年龄因素不像在人寿保险中那样重要。
3) 保单没有现金价值
内容:
1) 疾病给付
2) 生育或分娩给付
3) 医药给付
4) 疾病或死亡给付
17. 缴费期Payout Period
又称供款期。即在保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缴付保险费的期间。
18. 企业财产保险Enterprise Property Insurance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它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企业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凡是由投保人所有或代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都可以列入投保
19. 人身保险 Personal Insurance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承担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的义务。
20. 人寿保险Life Insurance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要件。人寿保险所称“生”指生存,而非出生。“死”指死亡,包括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在内。保险给付条件除自杀和犯罪死亡外,只要死亡,则给付,不究其死亡原因。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选择。
人寿保险的分类:
1、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
1) 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
2) 生存保险:单纯的生存保险、年金保险
3) 两全保险:普通两全保险、期满双赔两全保险、养老附加两全保险、联合两全保险
2、 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划分:
1) 传统的人寿保险:包括定期保险、传统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
2) 创新的人寿保险:变额人寿保险、可调整的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21. 少儿保险 Juvenile insurance
少儿保险从严格意义上说并非人身保险业务中的一个分类。它只是保险公司针对0―15周岁这一特定年龄段的人群提供的一种人身风险保障。
22. 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
责任保险是在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为保险标的,以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其保险金额即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赔偿的损失价值。
23. 运输工具保险 Vehicle Coverage
运输工具保险是以各类运输工具,如汽车、飞机、船舶、火车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4. 团体人寿保险 Group Life Insurance
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为对象,以团体的所有成员或者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人寿保险。一般都不进行体检。
25. 意外伤害保险 Life Accident Insurance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6. 信用保险 Credit Insurance
信用保险是以在商品赊销合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27. 要约Offer
是指由投保人提出订立合同建议的法律行为,即指填写要保单,这是签定合同的一个重要步骤。
28. 主险main risks
又称基本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29. 被保险人Insured
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享有补偿请求权,即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取得补偿或给付的人。
30. 定期年金保险Term Annuities Insurance
是指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付年金,约定期满,给付终止的保险。
31. 保险代理 Insurance Agent
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32. 保险费Insurance Premium
简称保费,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价格。保险费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
33. 保险 Insurance(狭义指商业保险)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34. 保险金额 Insured Amount
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对于保险人来说,它既是收取保费的计算标准,也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来说,它既是缴纳保费的依据,也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35. 保险人Insurer
签定合同的一方,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
36. 受益人Beneficiary
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37. 投保人Applicant
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应具有权利行为能力。
38. 保单Policy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