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的理解和认识
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
2、买保险的意义是为了转移身边的风险,人的一生随时可能遇到风险,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造成巨额的损失,保险就是减少损失的。保险的功用能抵御疾病、意外、医疗还有养老的风险。不同的保险,作用也不一样,您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家庭结构、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购买人身保险(如寿险、意外险、疾病险等),既能够负担得起保费支出,也能够适当转移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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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有哪些
一、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1)人身保险产品需求面广,但需求弹性较大。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的。
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5)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6)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
二、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有哪些
1)人身保险通常按年度均衡费率计收保险费。
2)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对每份人身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
4)人身保险单的调整难度大
5)人身保险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
3. 人身保险这门课程第四章传统人身保险产品的知识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这门课第四章传统人身保险产品的知识点包含章节导引,第一节传统的人寿保险,第二节年金保险,第三节意外伤害保险,第四节健康保险,。
4. 什么是人身保险产品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1.人寿保险。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在人们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就可获得高保障,投保简便,无需体检,所以承保人次较多,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二)按保险期间分类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年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三)按承保方式分类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保监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单只为一个人或为一个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险。(四)按是否分红分类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除上述分类外,人身保险还可按设计类型分为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
5. 人身保险产品主要有哪些类型
第一类,保障+储蓄,这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就是可以保障人身的安全,要是出现了意外就是可以及时的进行赔偿和保障;要是没有出现意外就是可以当做是自己储蓄的资金,这样是可以帮助自己更好的进行资金的管理,也可以帮助自己存储钱;保险的保费相对来说较高,不过,在真正保障的过程中受益的还是投保人,自己的资金还是可以自己支配;
第二类,保障+补偿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这款保险在市场中销售的也是很好,主要是因为保障的范围是比较广泛,而补偿的资金一般都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最高额或者是限额进行补偿,这种保险主要就是能够让自己在受到伤害和意外的时候都是能够及时的保障,获得一定的补偿金,这样自己就可以及时的治疗或者是调整;
第三类,保障功能;这类型的产品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保障,主要体现的人身保险产品就是人身意外险,在出现意外的时候是可以及时的进行保障,这样对很多人来说才是比较重要的,毕竟自身的安危还是很重要的,需要及时的购买,出现交通意外或者是其他的意外都是可以进行保障,在市场中这款保险也是销售的很好,我们乘坐飞机,火车都是可以购买和保障;
第四类,保障+分红类型的保险;这类型的产品在市场中就是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不仅能够保障自身的安危,最主要的是能够分红,而且保险在实际的保障过程中价格是很合理,并不会很麻烦,或者是其他的情况,而现在保险保障的也很全面,是人身保险产品中不错的产品。
6. 人身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一)
1:人身保险对个人的意义
首先,人身保险可以延续我们对家人的爱。
其次,人身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完成未尽的责任。
再次,人身保险能够让我们获得尊严。
2:人身保险对家庭的意义
首先,人身保险可以帮助家庭转移风险。
其次,人身保险可以让父母不再成为子女的负担。
3:人身保险对社会的意义
首先,人身保险有利于宣扬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
其次,人身保险有助于创建和谐社会。
(二)人身保险的功用
1、帮助强制储蓄
国人历来有储蓄习惯,这是一种美德,但是,大多数人储蓄的目的性不是很明确。当别人问起为何要存钱时,相当一部分人自己也不清楚,最多给你一个答复:“备不时之需”。
2、应对日益膨胀的医疗费用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学技术日新月异,不断有重大技术突破,许多以前被认为是绝症的病例,利用现代医疗技术都可以治疗。但问题是,医疗费用也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而提高。所以,现在人们常说的,疾病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能否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3、可以有效避税
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加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这种趋势会越来越明显。征收遗产税作为平衡或调节的手段之是一个必然趋势,中国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开征主要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还没有到位。但是每个人都很清楚,银行账户的实名制、财产的登记制度、高额收入(年收入12万以上)的申报制度等等,无一不是在为开征遗产税奠定基础。
4、可以有效保全家庭财产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家庭最大的资产往往就是房产。这些房产中的大多数都是有贷款的,尤其是年轻一族,贷款的额度一般较高,月供的数额较大。如果一旦发生风险导致收入中断,无法继续供房。后果大家都知道,房子就会被收回。而保险可以帮助我们保全我们的房子不会被银行收回。
5、可以作为良好的投资工具
投资型保险(比如投连险)采用FOF的运营模式,通过专家理财,可以有效避免个人直接投资股票和基金的盲目性和冲动性。通过长期投资获得比较理想的投资收益,从而避免通货膨胀率所带来的货币贬值风险。
6、还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或者部分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我们一生还有可能需要以下众多费用,比如:教育金、创业基金、婚嫁基金、家庭应急金、重振基金、养老基金、最后一笔费用(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可以通过保险来进行很好的规划,让我们生活得更从容,更精彩。
7.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 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 必然性:非生即死 — 分散性 — 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死亡风险增加, 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 需求面广,需求弹性较大; 二 保险金额的特殊性。
定期寿险特征:保险费低廉,适于低收入者投保;容易发生逆选择;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单可以更换。
终身寿险特征:保费终身缴付;保费较低;在保单失效时能够获得退保金; 灵活性。
两全险的特征:保障充分 — 保费较高 — 保障与储蓄的两重性。
创新险种——万能寿险:交费灵活 ; 保额可调整 ; 目标保险费率 ; 明确保费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费用、利息和管理费用 ; 高透明度 ; 单独设立理财帐户 。
创新险种——变额保险:保证最低死亡给付 ; 分立账户 ; 保单持有人参与投资决策 ; 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双重资格。
8. 人身保险的特点
人身保险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2、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险合同享有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补偿损失的权利,投保人则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承担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义务。
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可以采用保险协议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订立。
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
5、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对当事人的诚实信用的要求更为严格,故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8)人身保险产品的认知扩展阅读:
按保障范围分类
1、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3、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5、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6、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9. 人身保险有什么特点
没啥特点
说简单点
人身保险就是死亡保险
保额是多少
如保险期间内死亡
那么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