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理财保险为什么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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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停售了,可不可以续保,要看购买产品的时候,有没有保证续保等条款,如果有,那么即便停售,但是符合承保条件的被保险人也可以续保,但如果没有这个条款,停售了就不可以续保了。至于为什么保险产品会停售,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是监管局觉得这个产品不符合监管规定,那么被迫停售,另一种是保险公司经营这款产品赔付率很高,不能盈利甚至亏损,那么久会停售,希望可以帮到你。
❷ 保险停售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政策,某些类型的保险产品受到国家限制,不准出售,例如今年出台新的保险政策:短期即3年内反还型的分红理财型产品明年很有可能停售。原因是这样子的,快速反还产品的的出台是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大部分客户的喜好,毕竟竞争也是很激烈的,但是这种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和良性发展不利。国家保监会为了遏制这种状况出台政策,限制出售或者停售。
❸ 保险公司说我的保险产品停售了,需要换保险产品,我可以不换么
问下你保险交到期没?
如果是在保险期限内的一年交保费的话,必须在原来的保险公司交!除非这家保险公司运营不行要关门大吉了,你的保险单子会由保监会规定的一家保险公司接手!这时候你才能去保监会规定的公司交保费!
退保不划算的!只能退还你的现金价值,以及分红的一些钱罢了!如果你交到期了有的险种退保的话可以拿到你交费的那些钱,但是你以后的保障就没了!
买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短期内一般险种是看不出来大的收益!
建议你别退保!有需要的话可以问我!
❹ 商业保险停交怎么办
在商业保险中,一般是期交保费的保险产品会出现保费停交的情况,按照规定,商业保险停交后,根据断缴时间的长短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参保人只要按照规定补缴保费,保单依旧有效。
1.断缴不超过60天的。除了短期意外险、团险和财产险外,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理财类保险都有60天的宽限期,只要在宽限期内将保费补缴上,那就不影响享受保障。有哪些带意外医疗的意外险?哪款保障更多?哪款更值得买?我们一起来看下最新榜单!全国保险公司热门意外险排名!
2.断缴超过60天但在2年内的。保费断缴超过宽限期,那保单就会失效,但如果没有超过2年,还可以申请复效。只要在2年内补齐相应的保费和利息就可复效,但是,需要明白的是,复效之后,具有观察期的保险产品就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甚至有些还要求重新体检。对于买保险体检的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买保险体检体测十大注意事项!
3.断缴超过2年。如果忘记缴纳保费超过2年,那就没办法再补缴保费了,只能申请退保,如果想要获得保障,就需要重新购买保险。那么如果买错了保险,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话怎么退才能不亏钱呢?最新攻略!买错保险退保退钱流程和注意事项!
保哥提示:商业保险停交怎么办?商业保险停交不超过60天的,只要在宽限期内将保费补缴上即可。停交超过60天但在2年内的,只要在2年内补齐相应的保费和利息就可复效。如果商业保险停交超过2年,只能退保,不能进行补缴。
❺ 保险停售了还能续保吗 为什么保险产品会停售
产品停售了对已投的保单没有任何影响,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单都是合同,是经监管单位批准、法律承认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产品更迭,不可能因为去年买的产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产品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确保顺利理赔。完成保单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保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很多人请教学姐,自己想要买保险,也想要了解一些保险知识,希望达到那种自学能够看懂基本条款的程度,需要掌握哪些内容呢?学姐花了一些时间的整理,把一些基础的保险名词解释和常用术语汇总如下: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购买的是一年期的医疗险、意外险等短期险,学姐建议:如果产品停售,在保单到期前请及时购买替代产品,避免出现保障“真空期”,否则在此期间出了问题而无法理赔,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学姐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保险停售你的保险是不是白买了?这得看你买的是长险还是短险。
如果你买的是长期险,放宽心。比如我们买了保一辈子的重疾险,不管它是否停售,我们都能享受重疾保障。保险公司停售它,只是下架这款产品,还没买的人不能买了而已。但对于已经买了的人来说,就算停售了,只要还在保障期内,它就能一直保障我们。
如果你买的是一年期保险,那就要注意了。比如今年2月买的百万医疗险,到了5月产品停售了。那在产品到期失效前几个月,就要开始挑选替代的保险产品了。但有些百万医疗险有“X年保证续保”功能,这种产品,投保后就算停售了,在保证续保期内也还能继续购买。
❻ 保险停售了还能续保吗
产品停售了对已投的保单没有任何影响,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单都是合同,是经监管单位批准、法律承认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产品更迭,不可能因为去年买的产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产品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确保顺利理赔。完成保单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保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购买的是一年期的医疗险、意外险等短期险,学姐建议:如果产品停售,在保单到期前请及时购买替代产品,避免出现保障“真空期”,否则在此期间出了问题而无法理赔,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学姐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保险停售你的保险是不是白买了?这得看你买的是长险还是短险。
如果你买的是长期险,放宽心。比如我们买了保一辈子的重疾险,不管它是否停售,我们都能享受重疾保障。保险公司停售它,只是下架这款产品,还没买的人不能买了而已。但对于已经买了的人来说,就算停售了,只要还在保障期内,它就能一直保障我们。
如果你买的是一年期保险,那就要注意了。比如今年2月买的百万医疗险,到了5月产品停售了。那在产品到期失效前几个月,就要开始挑选替代的保险产品了。但有些百万医疗险有“X年保证续保”功能,这种产品,投保后就算停售了,在保证续保期内也还能继续购买。
❼ 2019保险产品停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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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6〕76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保险金额应满足以下要求:
到达年龄比例下限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以上120%
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二、保险公司应根据精算原理、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风险保费、初始费用、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如利润测试主要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三、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市场利率水平、投资市场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定价,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四、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四)对于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与产品实际经营情况有明显偏差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续期产品数据瞒报、少报、漏报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公司总精算师的相关责任。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七、保险公司总精算师作为公司产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保险公司应建立产品定价回溯机制,总精算师应定期对产品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对产品定价发生率或退保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进行说明,对于主观或故意原因导致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若保险公司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等方面重大风险,或产品精算方面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总精算师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未及时报告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