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领取股票分红派息
你好,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可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分红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别一种是向股东派发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分红,或者同时用两种形式。
通过信息披露寻找会分红的上市公司,不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会进行股票分红,所以投资者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寻找进行股票分红的上市公司。在分红情况中如果存在“10派”、“10转”等字样,则代表上市公司会进行股票分红。
那买入到了会分红的股票,应该怎么领取呢?对此,投资者可以打开股票行情软件,看最近报道。里面的最新公告,会公布股权登记日的日期,这个日期收盘后就可以享受派息和派股了。
如果您是派息的话,那就是直接分现金,在红利发放日慧自动发放到您的股票账户。如果您是派股的话,那么派股的上市日就会自动添加到您的账户中。
一般除权除息完,您账户里面的股票价格会降低,股票数目会增加。所以您要好好看看分红报告,不必惊慌。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㈡ 股票分红怎么申请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
配股的认购缴款方式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配股缴款起始日为R+1日,缴款期一般为10个交易日,投资者可在缴款期内任意一天进行配股缴款,缴款方法;将股票代码600***改为700***,进行买入或卖出(具体应向证券商工作人员询问确定),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配股率,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如有疑问,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后再查询余额即可,如有转配股,代码也应作相应变动,具体方法应查阅该股说明书或向券商工作人员查询。
2、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配股缴款起始日R+3日,将股票代码0***改为8***,如为转配股,则改为3***,进行买入,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配股率,不足一股的舍去不配,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无论上海、还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进行配股缴款完之后,第二天都应及时打印交割单,确认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额不为零,应及时补配。另外,配股缴款不收任何手续费。配股缴款期过后,如仍未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不能补办。所配股票上市日应在该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变动公告”之后,由交易所通知后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一般为配股缴款截止日后半个月左右。 转配股转配股是证券市场特有的产物。
3、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够上市流通的。当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配股,社会公众因此而认购的股份,就是转配股。转配股属于变通股,与其他股份同股同权,享有分红派息、配股、参加股东大会等一切权利,同时,由转配股进行送股和配股等所产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质也依然为转配股。
分红的领取
送股与派息的领取办法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如有问题应与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
㈢ 股票多头开户上证指定交易怎么办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目前,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办理指定交易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投资者应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
2.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3.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报。在申报的过程中,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具体如下:代码为“799999”、数量为“1”,买卖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投资者采用上述哪种申报方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所证券营业部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
4.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生效。
㈣ 股票分红,散户该怎么操作
你好,分红是上市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每年都会有盈利,一般会在年底或者年中派发现金,这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行为就是分红。
散户股票分红领取办法有两种: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交易的规则,投资者们获得的红股和股息会实行自动到账的模式,股权股息登记日是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㈤ 买卖股票网上如何办理指定交易
没有开通 网上交易的业务。
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开通网上交易手续后就可以在网上交易了。
是不是在买入里添了1股,如果是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网上交易和在现场操作是一样的,在买入是必须是1手(100股)或1手的倍数。
电话委托也是一样的。
(5)股票分红的指定交易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由于沪市股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中央托管,投资者的上海股票可在任何一家券商进行交易,为保证投资者的股票安全,上交所推出“指定交易”服务,就是由投资者自愿选定一家券商,限定其上海股票交易只在此家券商交易,不能在除此外第二家券商交易,以防止其股票在其它券商被盗卖,保证其股票安全。
办理指定交易的好处:
股票安全性加强:如果投资者的上海股票帐户丢失,只需到指定券商处办理挂失,就会保证其股票安全;否则,他人拾到,可到其它任意一家券商抛出套现。
上海股票红利自动到帐:办理了指定交易,如果投资者的某只上海股票红利在挂牌期间未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在该红利挂牌的最后一天自动派到投资者帐户,投资者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否则,投资者要到证券登记公司或指定的地点补领。
可享受上交所发送的股票对帐:对于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帐户,可在上交所不定期发送对帐数据的次交易日在指定券商处查到上海股票余额。上交所不发送未指定交易帐户的股票余额,只可到证券登记公司申请查询。
防止他人误指定:已办理指定交易的帐户,不可能被其它投资者误指定。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帐户,有可能因为其它原因的误指定而被锁定股票,造成无法正常交易。
㈥ 什么是指定交易,如何办理指定交易
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根据需要自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变更 ()办理指定交易 般四步骤: 1.投资者应选择家证券营业部全面指定交易中国机构 2.投资者应持本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全面指定交易中国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3.投资者指定证券营业部须向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指令;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投资者通证券营业部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申报 申报程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指令申报代码799999、数量1买卖向买入价格1需要指论投资者采用述哪种申报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明确双责任权利关系 4.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效 (二)撤销指定交易 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程序: 1.向其原指定证券营业部填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2.由证券营业部通其场内交易员向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指令; 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收撤销申报指令收市由海证券交易所发确认报该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即失效 (三)变更指定交易 投资者须先办理撤销手续再新家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登记手续投资者便新证券营业部进行证券买卖指定交易般即效 见问题 情况能马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销必须投资者于原指定券商处已完清算交收责任且违约情况前提进行假某投资者午已经买进或卖某股票由于清算交收没完券商予受理该账户撤销指定交易申请 投资者未完清算交收责任能撤销指定交易情况种: 1.投资者已经证券交尚未完交易交收责任; 2.投资者已经办理委托未交且投资者未交部委托尚未全部撤销; 3.投资者账户证券余额负数未能解决; 4.投资者账户撤销造券商总证券余额负数; 5.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 6.证央登记结算公司认能撤销其情况 误指定交易
㈦ 股票方面“指定交易”
是的。
简单来说,你到营业部开户,开了上海的股东卡就叫做“指定交易”了。其他的程序上的东西,不用管。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目前,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网络http://ke..com/view/24212.htm
㈧ 买股票里的指定交易是什么
你好,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本所会员,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会员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