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发行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重点说说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说的,要通过银行行内的审批,获得备用授信额度。通俗说就是银行审批给予企业一个信用额度,但是不直接发放贷款。
接下来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银行一个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
二、银行+证券公司参与的模式
三、乙银行+甲银行+信托公司+丙银行模式(看着我都晕)
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同业资产,不仅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还能少提经济资本和贷款拨备,提升银行利润水平。此模式更复杂的可能还会引入一个假丙银行,就不再细说了。
以上说的都是银行主导的模式,其实信托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结构化团队也有自营客户,加深与银行在结构化融资方面的合作,未来的空间值得想象。
为什么银行热衷于用理财产品实现表外发放贷款呢?因为有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在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通过理财将贷款由表内转表外,社会融资总规模在监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于此类创新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❷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要什么条件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条件:
首先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
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
❸ 有规定说不允许银行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息吗
银行有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也就是理财产品的卖家,一般就是开发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投资人一般应该注意发行者的研发、投资管理的实力。
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资渠道是有资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机构可能没有资格参与这些投资,这样就对发行者造成了投资方向的限制,最终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因此,实力雄厚的机构的信用更加可靠。
任何理财产品发行之时都会规定一个期限。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较短,但是也有外资银行推出了期限为5~6年的理财产品。所以投资人应该明确自己资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资期内可能的流动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当投资长期理财产品时,投资人还需要关注宏观经济趋势,对利率等指标有一个大体的判断,避免利率等波动造成损失或者资金流动性困难。
❹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开发理财产品吗
一般的投资管理公司,不可以直接发理财产品,因为发行理财产品,需要有相关资质和资格才可以发售。另外金融业关系到国家的根基,对这方面监管很严格。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大型有实力的投资管理公司,就会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自己公司名义的产品,再由投资管理公司去销售。
❺ 证券公司发布理财产品需要什么资质吗
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
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
重点说说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第一步就是@meta 所说的,要通过银行行内的审批,获得备用授信额度。通俗说就是银行审批给予企业一个信用额度,但是不直接发放贷款。接下来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一、只有银行一个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
单一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单一客户。直接通过委托贷款,放贷款给企业,通常需要冻结企业的授信额度。这是最简单的模式,可遇不可求,因为单一客户通常不会投资太大金额,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金额需求。
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多个不同客户。银行将企业的债权在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然后自己摘牌,以理财产品资金购买挂牌债权,实现企业利用理财资金融资。
二、银行+证券公司参与的模式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券商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放贷款给企业。在银监会的72号文出台规范银信理财业务合作前,券商的角色通常由信托公司承担。
三、乙银行+甲银行+信托公司+丙银行模式(看着我都晕)
交易模式为:1、信托公司发放一笔信托贷款给需融资企业;2、甲银行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贷款收益权,也就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贷款卖给甲银行;3、甲银行将信托贷款收益权转让给乙银行,也就是乙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然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信托贷款;4、丙银行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
这种模式下,乙银行的理财产品本息由丙银行担保,丙银行根据自己给需融资企业审批的授信额度,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甲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交易结构中起通道作用,也可以用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代替之,并且由于收费较低,券商的定向资管计划正成为最受欢迎的通道。
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同业资产,不仅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还能少提经济资本和贷款拨备,提升银行利润水平。此模式更复杂的可能还会引入一个假丙银行,就不再细说了。以上说的都是银行主导的模式,其实信托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结构化团队也有自营客户,加深与银行在结构化融资方面的合作,未来的空间值得想象。为什么银行热衷于用理财产品实现表外发放贷款呢?因为有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在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通过理财将贷款由表内转表外,社会融资总规模在监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于此类创新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❻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和销售哪些理财产品
中国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应当遵守依法合规、符合代销有关金融产品资质要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在代销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四项原则。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❼ 公司下设全资投资公司为自己融资是合法的吗
投资公司可以使用自有或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但是否可以通过发行基金、理财产品等募资产品,需要看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即使代销其他有资质机构的产品也需要有相关销售资质。
如果投资公司资质齐全,所募集的资金也不允许投资自营项目或控股股东的项目,因为涉嫌自融,容易导致资金管理方和项目运营方利用统一控制人地位获得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导致资金出现风险,很多倒闭或跑路的平台就是涉嫌自融导致暴雷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也让平台责任人锒铛入狱。
公司融资可以选择专业机构来合作,包括券商、商业银行等有发行产品资质的机构来发行融资产品或投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投资方。
❽ 一般的财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理财产品吗宜信有资格发行理财产品吗
一般的财富投资公司,不可以直接发理财产品,因为发行理财产品,需要有相关资质和资格才可以发售的。因为金融业关系到国家的根基,对这方面监管很严格的。
大型有实力的财富公司,就会和相关的机构合作,推出自己公司名义的产品,再由财富公司去销售。
如果你想了解理财产品的话,可以点我头像查询进空间了解。
❾ 政府平台公司是否可以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一般不会。政府平台公司更多的是充当给政府融资的角色,缺钱的主,而且他们的资金多为财政局直接统筹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