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失为什么要提供账户冻结证明
2011年7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中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制定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登记在本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票(不含非流通股),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权证等证券,因发生证券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之一涉及证券持有人变更的,作为过出方和过入方可以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中登公司以上述实施细则规定了因离婚,继承涉及的证券过户登记可以适用非证券交易过户的方式.
2016年1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了关于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修订通知,对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政策法规和业务规则进行了最新的修订(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其中对于因继承引发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增加了遗赠部分,而离婚财产分割仍然还是属于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的一种.
Ⅱ 股票非交易过户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可依据《继承法》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具体操作可咨询股票开户行。
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非交易过户的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1]。
(15)非交易过户的转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要先办理开户业务。
Ⅲ 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如下:
1.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提交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的,按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和过户费
3.中国结算将报税材料邮寄至香港结算,并将印花税税款交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税务局并在成交单据贴印花后,邮寄至中国结算
4.中国结算收到相关通知和材料后办理股份过户,并将成交单据寄送给投资者
提示投资者注意:
1.因要向香港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周期至少需要八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须注意其中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司法冻结等风险
2.就法人资格丧失或继承遗产事宜,在符合香港法例的要求下,可申请豁免缴付印花税。如需申请豁免的,中国结算将豁免材料代为邮寄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印花税署,香港印花税署审核通过的,可豁免缴付印花税
Ⅳ 股东自然人去世 股票非交易过户 手续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可依据《继承法》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具体操作可咨询股票开户行。
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非交易过户的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1]。
(15)非交易过户的转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要先办理开户业务。
Ⅳ 办理挂牌股票非交易过户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办理挂牌股票的非交易过户。(1) 证券协议转让过户适用范围:① 与挂牌公司收购及股东重大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② 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③ 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挂牌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④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⑤行政划拨。(2)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过户 适用范围:因解散、破产、合并、分立、歇业、注销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也适用于合 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3)适用于继承、遗赠所涉证券过户(4)离婚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5)向基金会捐赠证券的过户 适用范围:作为受赠人的基金会是指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合法设立,并在省级或 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不含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Ⅵ 如何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人没有证券账户的话,又该如何办理? 安徽柳先生 柳先生: 证券类财产发生继承、馈赠、分割时,在经过公证后,需要进行非交易过户。沪市证券过户时,证券受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公证书到指定交易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证券的非交易过户手续。对于深市证券的非交易过户手续的办理,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麻云燕律师指出,目前还需要到深圳证券登记中心在各地的代理机构方能办理。对流通股的非交易过户手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只受理流通股遗产继承、职工股赠与两种。夫妻离异的财产分割不能通过非交易过户进行,由双方自行通过交易方式解决,结算公司不受理。 周晓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Ⅶ 证券非交易过户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1年7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中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制定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登记在本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票(不含非流通股),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权证等证券,因发生证券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之一涉及证券持有人变更的,作为过出方和过入方可以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中登公司以上述实施细则规定了因离婚,继承涉及的证券过户登记可以适用非证券交易过户的方式.
2016年1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了关于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修订通知,对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政策法规和业务规则进行了最新的修订(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其中对于因继承引发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增加了遗赠部分,而离婚财产分割仍然还是属于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的一种.
Ⅷ 什么是非交易过户申请
非交易过户是不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的形式,而使股票的所有权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过户。包括赠与、继承、协助执行司法判决。赠与指证券持有人愿将其持有的证券全部或部分无偿给与他人; 继承指证券持有人死亡后,其财产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证券; 协助执行司法判决指证券持有人对证券的所有权被司法机关强行判给他人,而接受方又不可能通过交易账户程序得到其应收证券时采取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