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首先你要明白发生事故以后所要走的哪些程序:1.要先打报案电话,保护好现场,(有人伤的情况同时拨打120)待所属的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来查勘现场,同时告知你所要提供的理赔材料。2.尽量提供全所需要的理赔材料,可以打客服电话咨询一下,(前提是在查勘员告知不清晰的基础上),小案件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最晚1周内可以给你的账户打上钱,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要令当别论,不要相信什么10内结案还是20日结案,那个保险公司都不可能保证打款日期,因为要走的程序比较复杂,有的还需要寄往上级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所以说如果着急的话可以勤打电话让其工作人员帮忙督促其完成。3.在交强商业俱全的情况下,如果牵扯人伤的话,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有人伤材料和交警出具的垫付通知书即可,这样可以缓解一时之急。希望这些能给这位朋友有所帮助。
⑵ 为什么大家会觉得保险理赔难
主要是条款专业术语太多,客户保险理解起来有困难,
销售时忽悠成分很高,造成预期结果差距大。
保险公司理赔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培训流于形式,实操性不强。
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中介机构参差不齐,相对个人客户,他们基本都是站在保险公司一头的。
最重要的一点:法律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导致维权难,在我国不支持集体诉讼,同样的问题只能一案一诉,不能对保险公司形成有效震慑力,反而提高了公众诉讼成本。
⑶ 为什么保险理赔这么难
保险公司首先要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相关证明材料、单据等来进行核赔,如果出现疑问可能还需要进行调查,整个过程非常复杂,时间也相对会很久。无形中增加了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和风险。因此选择包含有第三方服务的保险品种,将会大大简化理赔的程序,减少理赔的时间,降低风险。
在第三方理赔服务中,第三方公司会帮助你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医疗单据等,全权代理理赔,将被保险人从复杂的理赔程序中解放出来。服务更高效快捷。
国内目前服务比较全面的第三方服务商远盟,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能够提供从院前急救到院中急诊和院内住院治疗的无缝隙紧急医疗救援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除了提供普通的理赔服务外,还能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院前及急门诊、住院的担保垫付、以及后续保险理赔一系列健康保险解决方案,也是远盟的一大服务特色。目前国内很多大的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中包含都有远盟的服务。
⑷ 中国保险理赔难,为什么说保险公司是“骗子
核心原因是:中间商赚差价
中间商是谁?销售保险人员
“之前得过病,没事,保险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赔肯定难。
“没事你买了吧,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两年不可抗辩,理赔当然难。
这些话,部分中间商肯定说了,也这么干了。
保险公司理赔难不难?
不难。
投保人报案后,保险公司审查资料给予理赔。会不会有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理赔时长,人为设计障碍,保险法不准,银保监会也不允许。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只要做到了合规投保、合法,保险公司的理赔,并不难。
如何做到保险理赔不难?
这两点或许可以帮助到你~
1、投保前,认真阅读健康告知,逐条阅读。不确定的不能勉强过
2、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障内容。现在很多互联网产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赔案例,对于理解保障内容也有很大帮助。
⑸ 怎样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
随着保险监管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秩序逐渐规范,但“理赔难”问题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声誉,降低了人们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是关系到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根据被调查人员的建议及笔者的思考,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1.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承保到理赔的全过程,都将影响理赔服务质量,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承保过程看,重点解决销售误导、核保不严等问题,提高承保业务质量,降低理赔纠纷隐患;从理赔服务看,加强对结案率、结案周期和未决案件等的考核,将其与绩效考核相联系,并将客户的理赔服务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分析出现理赔纠纷的原因,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明确界定保险条款内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内容的模糊性是造成理赔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应收集整理那些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条款,将其进行明确界定,以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 3.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以打消或限制保险公司从合同条款制定、产品营销到后期理赔等环节回避履行赔付责任的动机和行为。 加强保险业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1.提高保险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度。目前,尽管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有详尽的信息披露要求,但对缺乏专业知识的投保人而言,其运行效果较为有限。提高保险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度可行的做法,是及时公布对各公司的处罚情况等信息,以帮助投保人作出直接有效的投保判断,从而有效起到公众约束的作用。 2.推动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发展。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提供的信息,可为消费者比较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便利,从而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理赔纠纷。此外,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还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形成约束,是一种政府强制监管之外的补充监督机制。 3.加强舆论导向建设。客观公正的舆论导向,一方面,可对保险业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了解保险业提供便捷的渠道。因此,针对媒体更关注“理赔难”和公众保险知识素养不高的现实,可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以促使媒体以客观、公正和积极的态度,关注保险业发展及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建立统一的理赔流程标准 针对不同险种,调查各家保险公司从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到赔付结案的整个流程,制定统一的理赔标准,要求各保险公司统一执行。对理赔过程中的每一具体程序,统计分析其具体的操作时间,从而制定统一的赔付时间限制,对达不到这一条件的公司给予处罚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建立跨行业跨部门合作机制 1.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打击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由于针对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的信息不对称,骗保、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保险欺诈给保险公司带来了高额赔付;另一方面,一些不成功的保险欺诈行为在客观上还助长了“理赔难”言论的泛滥。因此,应加强与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2.加强与医疗、交警等机构或部门的合作,减少理赔取证难度。单一保险公司很难建立与这些部门的有效合作机制,因此,建议通过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发文的方式,为保险理赔建立畅通的取证渠道,以降低取证时间和成本,有效提高理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