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60周岁以上的入癌险一年多少钱,能报销多少
从字面理解应该是重大疾病保险,60岁以上开始入,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不再承保,只有,部分公司推出的百万医疗,还可以投保,但是每年的费用大约在2000元左右
⑵ 有哪条规定不得向65岁以上老人销售人身保险销售
你好,没有人规定不能向65岁以上的老人销售人身保险。可能是展业过程中,很多老年人因为容易受人误导,一些业务员通过扭曲和夸大相关险种的收益,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然后行业内,有些公司或者部门为了避免给自己找麻烦,自己里的规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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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有哪条规定不得向65岁以上老人销售人身保险销售
你好,没有人规定不能向65岁以上的老人销售人身保险。可能是展业过程中,很多老年人因为容易受人误导,一些业务员通过扭曲和夸大相关险种的收益,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然后行业内,有些公司或者部门为了避免给自己找麻烦,自己里的规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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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被保险人超过60岁不需要双录吗
保额会增加,因为超过50岁的中老年人驾驶精力有限,对于这类人群购买车险保费定价相对较高。
其中,关于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就是在投保时在车辆驾驶驾驶人员上有特定对象,只有指定的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出现事故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足额赔偿,如果其他的人员驾驶出现事故就有一定的免赔率。而在保费这方面,这车险的指定驾驶人远比不指定的驾驶人有一定的优惠。
指定驾驶区域能使车险的价格便宜数百元。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一般如果在非指定区域发生理赔情况,保险公司能够给予车主90%的赔偿,剩下的10%需要消费者自行承担,而同样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可以少支出200-300元。
(4)向60周岁以上销售保险的质检比例扩展阅读: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
2、享有赔偿请求权。
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明确规定:
1、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就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该保险合同转让和质押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合同的转让和质押也无效。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⑸ 11月起保险将要实施什么新规定
11月起保险新规实施 电话卖保险要全程录音
今年保监会印发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依照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⑹ 明天起买保险也要“双录”了吗
10月31日,继证券、银行业启动“双录”之后,保险销售也将于明日正式进入“双录”时代。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为加强消费者保护,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何保障“双录”效果?
此外,《办法》明确了内外部监督管理措施,按照“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的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应通过内控制度落实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主体责任及对相关失职人员问责、追责的监管要求;明确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违反《办法》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罗青表示,在机制方面,可回溯管理办法设计了质监环节和内外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将对可回溯管理资料进行质量检测,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停业整顿;在监督检查方面,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投诉处理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在检查中间发现保险公司有没有落实可回溯相应的管理要求,或者是保险侵害消费者合法行为的,我们会在监察中间责令保险公司立即的停业整改,倒逼公司强化制度的实施效果。”罗青说。
“双录”更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安全。
⑺ 超过60岁 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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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监发〔2017〕54号文件传达内容,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共十八条。
由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关于60周岁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主要是限制投保人的年龄不能是60周岁(含)以上,并未限制被保险人的年龄。
附:保监会关于该通知的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