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三人保险是什么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 “ 交强险 ”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3、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 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 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4、交强险制度何时开始实施?原已投保的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汽车第三人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承保范围
汽车第三人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如下:
一、伤害责任险
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体伤,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仅对于超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给付标准以上之部份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意外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未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该保险契约已失效、或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之规定不为给付或可得追偿时,本保险之赔偿金额仍应先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所规定之给付标准扣除之。但经书面约定批改加保者不在此限。
二、财损责任险
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财物受有损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
被保险人因本保险承保范围内应负之赔偿责任所为之抗辩或诉讼,事先经本公司同意者,其支出之费用本公司同意支付之,并不受保险金额之限制。
第二条 被保险人之定义
本保险所称之「被保险人」,其意义包括列名被保险人及附加被保险人:
一、列名被保险人系指本保险契约所载明之被保险人,包括个人或团体。
二、附加被保险人系指下列之人而言:
(一)列名被保险人之配偶及其同居家属。
(二)列名被保险人所雇用之驾驶人及所属之业务使用人。
(三)经列名被保险人许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之人。
第三条 保险金额
本保险契约所载「每一个人」之保险金额系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内,对每一个人伤害于超过强制汽车责任险保险给付标准以上之部份所负之最高赔偿责任而言。如同一次意外事故体伤或死亡不祗一人时,本公司之赔偿责任以本保险契约所载「每一意外事故」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并仍受「每一个人」保险金额限制。
本保险契约所载「每一意外事故财物损失」之保险金额,系指本公司对每一次意外事故所有财物损失之最高责任额而言。
第四条 不保事项
因下列事项所致之赔偿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之责:
一、因尚未装载于被保险汽车或已自被保险汽车卸下之货物所引起之任何赔偿责任,但在被保险汽车装货卸货时所发生者,不在此限。
二、乘坐或上下被保险汽车之人死亡或受有体伤或其财物受有损失所致之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之人、驾驶被保险汽车之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之同居家属及其执行职务中之受雇人死亡或受有体伤所致之赔偿责任。
四、被保险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之人、驾驶被保险汽车之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之同居家属及其执行职务中之受雇人所有、使用、租用、保管或管理之财物受有损害所致之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汽车因其本身及其装载之重量或震动,以致桥梁、道路或计量台受有损害所致之赔偿责任。
六、被保险汽车因汽车修理、停车场, (包括代客停车) 加油站、汽车经销商或汽车运输等业在其受托业务期间所致之赔偿责任。
因下列事项所致之赔偿责任,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加保者外,本公司不负赔偿之责:
一、被保险人以契约或协议所承认或允诺之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汽车除曳引车外,拖挂其它汽车期间所致者。
第五条 和解之参与
被保险人发生本保险承保范围内之赔偿责任时,除共同条款第十三条所规定之费用外,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就其责任所为之承认、和解或赔偿,未经本公司参与者,本公司不受拘束。但经被保险人通知而本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参与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 直接请求权
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赔偿责任确定时,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得依下列规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依其应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请求支付赔偿金额:
一、被保险人依法应负之损害赔偿金额,经法院判决确定者;或
二、肇事责任已确定,并经当事人双方以书面达成和解,并经本公司同意者。
三、依法应负赔偿责任之被保险人,有破产、清算、失却清偿能力或死亡、失踪等情事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仍得依前项规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依其应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请求支付赔偿金额。
第七条 求偿文件之处理
被保险人于被请求赔偿或被起诉时,应将收受之赔偿请求书或法院书状等影本立即送交本公司。
损害赔偿请求偿人依前条规定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检具和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第八条 和解或抗辩
被保险汽车在本保险契约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有损害而应负赔偿责任时,被保险人如受有赔偿请求或被起诉,本公司得应被保险人之要求,协助其代为进行和解或抗辩,其所需费用由本公司负担,并不受保险金额之限制,被保险人有协助本公司处理之义务。
本公司协助被保险人为和解或抗辩时,倘可能达成之和解金额超过本保险契约所载明之保险金额或被保险人不同意本公司协助所为之和解或抗辩时,则本公司协助为和解或抗辩之义务即为终了。
第九条 理赔范围及方式
体伤死亡理赔范围及方式
一、急救或护送费用:紧急救治或护送伤亡者,所必需之实际费用。
二、医疗费用:须具有执照之中西医院所开具之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医药、X光检查等必需费用,如向药房购买药品等单据并应由主治医师签证。
关于医疗费用单据,倘伤者系于私立医院就医者,应请院方就治疗之经过将手术费、药品费、住院费、检查费等分项开列清单,贵重药品应加注药品名称、厂牌及数量、单价始准核销。
三、交通费用:受伤者在治疗期间来往医院所必需之实际交通费用为限。
四、看护费用:伤情严重确实必要者为限,但雇用特别护士时,须有主治医师认为必要之书面证明。
五、诊断书、证明书费用:诊断书须由合格医师所开立,并尽量要求医师在诊断书上填写该治疗期间需否住院,住院日数以及疗养方法与时间并作详确之估计。
六、丧葬费用及精神慰藉金:参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受扶养之遗属人数、生活程度及当地习惯等给付合理金额。
七、自疗费用:得视受伤情形,病愈程度,并参照已支用之医药费及医师诊断书所注之应继续治疗时间,给予必需之自疗费用。
八、其它体伤赔偿:以第三人依法可请求赔偿者为限。
财损理赔范围及方式
一、运费:搬运第三人财物损坏所必需之实际费用。
二、修复费用:修复第三人财物所需费用。但以该第三人受损财物之实际现金价值为准。
三、补偿费用:第三人之宠物、衣服、家畜、纪念品等因遭受损害,无法修理或恢复原状得按实际损失协议理赔之。
四、其它财损赔偿:以第三人依法可请求赔偿者为限。
第十条 理赔申请
被保险人遇有本保险承保范围内之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六条行使直接请求权向本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应分别检具下列文件:
一、汽车第三人伤害责任险体伤:
(一)理赔申请书(由本公司提供)。
(二)应本公司要求,应提供宪警单位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鉴定书。
(三)诊断书。
(四)医疗费收据。
(五)疗养费收据或其它补助收据。
(六)和解书或判决书。
(七)户口簿影本。
(八)赔偿金领款收据。
(九)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二、汽车第三人伤害责任险死亡:
(一)理赔申请书(由本公司提供)。
(二)应本公司要求,应提供宪警单位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鉴定书。
(三)死亡证明书。
(四)除户户口簿影本。
(五)和解书或判决书。
(六)死者遗属领款收据及被保险人领款收据。但受害第三人依第六条行使直接请求权时毋需提出被保险人领款收据。
(七)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三、汽车第三人责任险财损:
(一)理赔申请书(由本公司提供)。
(二)应本公司要求,应提供宪警单位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鉴定书。
(三)估价单或损失清单。
(四)发票或其它收据。
(五)照片。
(六)和解书或判决书。
(七)赔偿金领款收据。
(八)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本公司于接到上列相关文件齐全后应于十五日内给付之。但另有约定者,依其约定。
本公司因可归责于自已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项规定期限内为给付者,应给付迟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一分计算。
② 买保险要不要加三重赔付
要看保什么,如果重疾块。自己又有多余钱,五六重都买,重要是不能买到报赔付是相连的保单。想想一个重疾首年没有个20+W能解决吗?后期不需要钱维护吗?那维护的几年没工作,生活呢?会不会影响家庭。
③ 中国平安人身保险三重好礼活动是真的吗
公司活动也是正常的,年底活动是有的啦
④ 重疾险、防癌险、大病保险三者区别是什么
奶爸下面分别讲讲重疾险、防癌险、大病保险三者的区别:⑤ 什么是三保险
标 题: 简单扫盲-关于三金和税前税后(转载)
人们通常所说的工资,都是税前的,打个比方,税前2500,这个2500不是完全拿到手里的cash,它还要扣除通常说的三金和个人所得税,说说三金
三金是一个普遍的叫法,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金,其实除了这三金外还有工伤险,生育险和失业险,这些都是法规规定的,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一部分.到底交多少呢,是按照你的 基本工资*一定比率=应缴三金 计算出来,这个比率政府有规定下限.
那么基本工资是不是2500呢,不一定.你的基本工资由企业说了算,比如说基本工资给你1500,而另外给你发1000块补贴,什么名义都可以,住房补贴饮食补贴.这部分钱不计算作基本工资,也就不用当作三金计算基数.任何公司都想降低基本工资,因为三金计算基数少,公司交的那部分三金也少.举例计算
税前2500=基本工资1500+补贴1000
你要交的三金: 公司要交的三金:
住房1500*10%=150 住房1500*10%=150
养老1500*8%=120 养老1500*14%=210
医疗1500*2%=30 医疗1500*8=120
总共 300 480
上面略去失业工伤等,也就是说你的2500收入要扣除300块交三金,这样你还剩下2200块钱的个人收入,公司则要付出2500+480=2980每个月.但是你拿到手上的还不是2200,因为你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不同收入阶段来分别征收的,收入越多的人缴纳的比例也越大.厦门计算如下:
扣除保险金后的收入2200-厦门的基本生活水平1500(北京是1000)=700元
也就是说超过基本生活水平700块钱,这个700块钱属于500-2000一层,这一层的收税比例是10%,扣除因子25,那么你需要纳税(700 * 10%)-25=45元。
那么你最终到手的钱:2200-45=2155
于是税前2500,你到手2155,三金共780,你出小部分,公司出大部分。
这就是为什么公司喜欢压低你的基本工资,因为对公司来说总的付出也更少了,但三金并不是越多越好的,许多人都有这个误区,认为交了多少三金以后都是自己的,其实除了住房公积金,你和公司交多少以后买房就抵算多少,其他都是保险金了。交的太多,就好像保险金交太多一样,对自己没多大用处,都是算社会统筹了。交的太少也不好,想太极一样此消彼长.大公司通常都给你多少就全算作基本工资,一些私企比较灵活,可以和他们讨论你的基本工资和比例来决定你的三金.
通常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交三金比例更高,外企私企比较灵活,介绍这个主要是告诉大家,比较工资不是简单的比税前多少就行,还要考虑三金福利,公司给你交多少,这样才能清楚知道自己获益多少。
这个例子中自己虽然只有2155,但公司总共付了2980,一些小公司不给三金,说给你2300现金,看似比同学甲2155收入多,但现在你就知道猫腻了。
⑥ 人寿保险三重收益
要看什么保险,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
⑦ 确保不半途而废的三重保险的读后感
[半途而废读后感]今天我读到了一篇课文,叫做《半途而废》,半途而废读后感。课文时这样的,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做乐羊子,有一天他在路上拾到了一块金子,连忙带回家,以为妻子一定会很开心,谁知妻子劝他说:“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因为它的名字令人厌恶,宁可饿死,也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因为它侮辱人的尊严。”乐羊子听了之后非常惭愧,立刻把金子扔掉了。不久乐羊子去远方拜师求学,过了一年,乐羊子回来了。妻子问他为什么回家,乐羊子告诉妻子说:“长时间在外,想家了。”妻子听了十分生气,便拿着剪刀,剪断了织布机上的丝线说:“丝线来自蚕茧,一丝一丝的才能织成绢帛,然后一点点的积累才能成为整匹的绢帛,现在剪断了丝线,就前功尽弃了,白费了以前许多日子。你在外面读书求学,也要靠日积月累,若是半途而废,那与织布机上剪断的丝线又什么两样呢?”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羞愧的无地自容,马上回到了求学的地方,一连七年都没有回家,直到完成学业,才回到妻子身边,读后感《半途而废读后感》。我想到了我们不应该拾取别人的东西。如果拾到了别人的东西,就要物归原主。我还想到了,不要做什么事都坐一半,做事就要坚持到底。有一次,我在学校拾到了一元钱,我并没有据为己有,而是交给了老师。我在学习溜旱冰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当时我很想半途而废,但是,爸爸给了我很多鼓励,后来我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下来,学会了溜旱冰。如果当时放弃,我会失去很多的乐趣。
〔半途而废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