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失业证但就业时没去登记,现在又失业了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您好,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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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办理失业证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
⑶ 失业证办理后没有失业保险的可以领什么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意: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被判刑、劳教,现已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城镇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在办理好本市城镇户口后,按上述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您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遇到以下情况,您应当暂停领取:
1、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应征服兵役;
3、重新就业的;
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况出现后,请您务必及时告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我处将暂停支付您的失业保险金,同时将您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暂停原因消失后,如果您仍未就业可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再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当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请凭《就业登记证》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同时可以作出以下选择:
* 您可以到职业介绍机构接受职业指导,申领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直至核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全部领完。
* 您可以暂时不去申领,等到确定需要的时候再申领,这时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领取期限替您保留着,不会因您未申领或未领完而作废。
领取失业保险金,您还要办理申领手续,须填写申领表,签订“承诺书”。经核定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职能部门将核定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发放标准记载到您的《就业登记证》上。
申领手续必须由您本人履行,因特殊情况需要由他人代办的,须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同意。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您的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和委托书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金当月申请,次月领取。(每月15日到22日[节假日除外]凭《就业登记证》到发证处的劳动所或街道劳动分所签收,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每月30日前凭签收花名册将失业保险金汇至您的银行存折上。)除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您本人签收,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如果您已被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却不按规定日期去领取,您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您放弃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返还失业保险基金,归全市统一管理使用。
首先,需要确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持相关证明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由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4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每个月的金额标准为:1—5年的领取382元;5—10年领取409元;10—15年的领取436元;15—20年的领取463元;20年以上的领取491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最多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总额)。
⑷ 先办了失业证没领失业金,还能领失业金吗
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该由谁来办理失业手续? 由用人单位办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⑸ 没有失业证,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不能,办理失业保险的必备要件就是要先办理失业证,如果是自己辞职的,就办不了失业证。
⑹ 已有失业证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领取失业养老金,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注意在实际办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解除劳动合同介绍信,要求填单位原因解除合同。
2)而且单位不能欠缴失业保险费,否则不能办理。
3)必须在停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当月15日前去失业窗口办理。
三、失业保险办理流程;(具体办理时间各地会有差别,具体时间咨询当地失业保险宣传口)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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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我有失业证没交社保能领失业金吗
有失业证没交社保是不能领失业金的。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社保中的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⑻ 没有办失业保险,但有失业证,可领失业金吗
仅仅办理了失业证,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就是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当然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