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时买好几家不同公司的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报销是不能同时进行的,赔付才能同时进行。
报销呢,是以弥补损失为目的的,也就说你损失了多少钱,他就给我们去报多少钱,是不能同时进行报销的,如果说这家公司的额度不够,自己损失的部分,那么再可以找下一家进行报销。比如说医疗保险。
可赔付就是买了多少的额度达到了理赔的标准,那么就直接赔付一个现金,比如说重疾险。
Ⅱ 同时在两个公司购买意外险 能获得双份理赔吗
各款产品都有它的特点,你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选择,如果同时买了两个公司的意外险,因意外而身故可以同时获得理赔,发生的医疗费在一家理赔后另一家只在剩余部分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Ⅲ 两份保险能同时理赔吗
您好!具体要看您购买的是什么保险、理赔的是什么项目了,如果是人身意外险、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那么在后期理赔时,意外身故保额可以累积赔付的,但未成年人由于受到保监会规定的意外身故保额限定,所以,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额累积赔付总额不能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此外,重疾险的赔偿额度也可以累积,如果某人同时在两家购买了重疾险,在发生重疾医疗事故后,就可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定期寿险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这类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如果某人提前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一份定期寿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身故以后,其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得到两家公司的双重赔偿额度。整体来说,在进行人身保险理赔时,对于“无价”风险(如身故、癌症)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份数越多,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
Ⅳ 两份不同公司的交强险车辆出险后可以同时陪付吗
可以理赔,但是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即规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另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投保了两份交强险,也仅获一份赔偿。
车辆同时投保了两份交强险,均在有效期内,属重复保险。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可以同时理赔,但是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并且即使车辆投保了两份交强险,但根据=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的规定,只需两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共同分担一份交强险的保险赔偿限额。
另外在出险后进行理赔,如果实际损失未超过各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总和的,以实际损失作为保险价值,反之,则以各保险公司保险限额的总和作为保险价值。
Ⅳ 不同保险公司可否重复赔付
您好!这要看是什么险种,一般来说,如果是意外险、津贴型医疗保险等险种,是可以重复投保的,但如果是财产险、儿童寿险等,都是无法重复投保的。具体而言,意外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意外险的叠加理赔也仅限于身故、致残等方面。意外身故或残疾金可以互相不影响的赔付,而类似于意外医疗范围的产品,在理赔的时候只能补充赔付,不能重复赔付。商业医疗保险分为费用报销型和津贴型两种。费用报销型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已在别处报销医疗费,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额补偿。津贴型则不必遵循补偿原则,只要手术或是住院,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津贴。也就是说,对于某些类型的保险来说,就算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最高赔偿额的补偿。因此,同类型保险投保多份,并不能获得多份赔偿。另外,财产险、人身险、儿童寿险等都属于不能重复赔付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即便通过不同险企投保多份,也不能获得多份赔偿。因此,用户在投保时也需要注意,避免重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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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买了不同公司的保险,可以同时理赔吗
看你买的什么类型的保险,凭票报销的不能同时理赔,确诊理赔的,生存金返还的,身故全残赔付的,养老的这类可以同时申请赔付
Ⅶ 不同公司的多份身故保险可以重复赔付吗
不同公司的多份身故保险符合合同承保范围内可以重复赔付。
1、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2、《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Ⅷ 在不同公司买的保险可以同时报吗
如果你是在不同公司买的是不同的保险,那么就可以同时报销,如果你是在不同公司买的保险是一样的话就不能同时享受报销的。
Ⅸ 买了两份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出事了能一起报吗
具体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损失能以数量来计量的话,那么一方的保额范围内全报还不够你的全部支出的时候,另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报差额
但如果一家公司就赔够了的话,第二家公司就不能再报了,因为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你的实际损失,否则就存在道德风险了;
如果损失无法计量的时候,也就是人身故了的话,因为人身是无价的,那两家保险公司都得按保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