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实例)怎么解释保险法不可抗辩期
1、会查。2、查得出来。3、出险的话,要看大三阳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有严重影响,如果有的话,保险公司一样可以拒赔。4、这项规定是在保险法里的,怎么会无故取消?除非保险法修订,或有新的司法解释,那样的话,会对原来的保险合同是否适用问题做出规定的。
❷ 保险用语“永不可逆转”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永远不可以逆转,永远不会再恢复到原来了
❸ 丧失与永久不可逆性有什么区别
❹ 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保单合同中,10释义,10.18,永久不可逆,请帮我解释一下,
永久不可逆一般是指的残疾内容,比如失明,如果永远治不好就叫做永久不可逆。比如腿残疾,永久丧失功能,不能恢复也叫做永久不可逆。这个词一般出现在瘫痪、残疾的项目下面。而其他疾病一般没有这个概念。比如癌症,很多人治不好,但这也不能称为永久不可逆。比如糖尿病,大部分也治不好,也不能称作永久不可逆。因为在这些疾病下面,没有这个词语和解释。35种重疾都有自己的严格定义的。
❺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年之后必须赔的解释
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不可抗辩条款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❻ 重大疾病保险中对终末期肾病的解释,怎么办
一下是保险法中规定的重大疾病 每个重大疾病险必须含有这25种重大疾病 其他病种保险产品当中会有注解 比如我们中国人寿国寿福110种重大疾病 平安人寿平安福100种重大疾病 都包涵了一以下25种重大疾病
4.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4.2 急性心肌梗塞
4.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4.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4.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4.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4.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4.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4.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4.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4.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15 瘫痪——永久完全
4.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4.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4.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4.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❼ 对最高院《保险法》的解释中第19条如何理解
新《保险法》第19条的法理基础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原则,内容上对我国《合同法》和台湾地区“保险法”有关规定有所借鉴。其立法意旨是依据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对不利于被保险人的不公平条款进行规制。保险条款效力认定,包括合法性判断和合理性判断。合法性判断要着重分析保险条款免除的义务或排除的权利所指向之法律规定为任意性规范的情形;合理性判断重在具体情形下的利益平衡。鉴于现阶段保险条款存在较多公平性问题,第19条的规范意义非常重大;为避免矫枉过正,其适用应当科学审慎,尤其要尊重保险合同特性,合理运用司法裁量。
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3条和25条解释的问题,不懂的别乱说。
网友你好:
分太高了,答案很简单:没冲突,因为23和25压根就规定的不是一个程序。
咱不说法条了,你不是法律专业我就不用法言法语了:
23条:立法目的--解决索赔难!针对保险公司赔偿请求后长时间拖延,不予理睬的问题。该条明确规定,人家报险了,那你就30日内作出核定(注意25条是确定),该不该赔钱。认为应当赔钱的话,如果合同很清楚或者和投保人说好了,那么10内给钱!!!
可是核定还可能有一个结果,就是保险公司认为不应该赔钱,那么怎么办呢--去看24条:3天内发拒赔通知。
25条:立法目的--解决理赔难(先予赔付条款)!核定确属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理赔也要有过程啊,保险事故是很复杂的,比如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票据,伤残等级、损失鉴定.....这需要投保人提供的,在提供齐全之后,如果60天内没办法确定数额,那就不能找理由在拖延人家了,先把能确定的给了。
所以说:23条和25条没冲突,23规定的是赔不赔,25规定的是怎么赔(之一)。
OK让我们举个理解用小例子:张三投个意外伤害险(假设全赔)。张三从楼梯摔下,腿骨折,住院花1万,打个钢板。张三打电话报险,保险公司派员到医院查病历,问120,属实,依据23条,30内核定属于保险事故,张三说给我1万得了,保险公司说好,10内给钱。可是张三要求全赔,双方协商不好,具体赔多少也不明确,钢板现在不能取,医疗费其实没完结,那没办法,依据25条,60天内确定不了全部数额,先把有医疗票的那1万给张三。
网友你明白了吗?你的问题法科生都觉得难!
❾ 保险多长时间不交为永久失效
一般来说,大部分的保险都有60天宽限期,超过宽限期还没有缴费,保单就会失效。不过投保人可以在失效之后的两年内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经保险公司同意之后,投保人补齐所有保费后即可生效,具体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详情建议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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