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再帮我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几点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或公司个人都不可以按任何理由在此前提下,对怀孕的女职工进行辞退或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开除,刚别说不购买社会保险。这个是违法的,国家会保护我们女职工而专门设定的。建议你可以先同公司协商解决。正如劳动法的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实在无法解决的时候就可以上诉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祝你好运!!
2. 适合孕妇的保险都有哪些
1.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立法,对生育职工在经济、物质等方面的保障。主要的福利是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医疗服务等,能够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稳定的经济收入及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待遇一般有生育津贴及医疗待遇。
2.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女性重大疾病保险相比重疾险及寿险来说,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将女性生育纳入到保障范围内。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专为女性设计的一款保险,在保障中将女性重大疾病加入
其中,比如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并将重大疾病中不适合女性的保险功能去掉。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在购买的过程中可以搭配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不仅可以为孕妇提供保障,还能够为新生儿重大疾病及特定手术提供保障。
3.母婴保险
母婴保险是同时保障准妈妈及宝宝的保险。在保障上,孕期疾病或意外,如弥漫性脉管凝血症、宫外孕、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等,胎儿先天疾病,如先天性脑积水、唇裂等先天性疾病等都列入保障范围。除了上述这些妊娠期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外,许多母婴保险的内容还包括提供新生儿贺喜金等比较温情的保险利益。
3. 适合孕妇的保险有哪些 哪种好
新生命即将到临,会为一个家庭带来无尽的喜悦。针对怀孕过程中的保险,自然也有。
下面学姐来梳理下:怀孕可以买哪些保险?
怀孕后,宝妈们一边认真钻研育儿知识,一边在幸福中期待着宝宝的降临,但对孕期风险的关注,可能并不多。
1、孕产有哪些风险?
孕产风险的概率虽然小,但无论摊到谁身上都难以承受,常见的孕产风险就包括:
孕妈:例如流产、妊娠期高血压、羊水栓塞,产后抑郁症,以及生产过程大出血等等。
新生宝贝:由于遗传和环境影响,新生宝宝可能面临早产、先天性疾病、黄疸等风险因素。
以新生宝宝来说,如果出生时存在宫内感染、呼吸异常,或者早产,都需要住进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若早产入住,每日花费可能上万。
2、孕产费用,保险能报销吗?
整个孕期少则花费几千,多则数以万计。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我们看看有哪些保险能报销?
社保生育险:职工社保就含有生育险,它可以报销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也能领取生育津贴,几乎涵盖了妈妈们整个孕期在医院的开支。这是国家给予的福利。
孕产保险:可以保障妊娠并发症、妊娠身故、流产、难产等,有的也可以保新生儿身故、先天性疾病,比社保的报销范围更广。
高端医疗险:有的高端医疗险也含有生育保障,它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去私立医院生孩子,但费用较高。
如果大家预算足够,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购买孕产险或高端医疗保险,不但能给更好的生育体验,也能报销各种孕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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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辞退孕妇员工可以要求交保险吗
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员工,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5. 适合孕妇的保险有哪些
孕妇可以购买的保险产品还是很多的,如果您已经怀孕,想要针对孕期的保障,建议你可以选择孕期保险,如果您还在备孕,奶爸更加建议您选择四大险种。6. 孕妇保险应该买什么保险
新生命即将到临,会为一个家庭带来无尽的喜悦。针对怀孕过程中的保险,自然也有。下面奶爸来梳理下:怀孕可以买哪些保险?7. 怀孕职工不上班保险怎么交
8.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到底怎么样呢
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3个月以上后可以申请的保险待遇 ,其具体包含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个方面。
产假
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产妇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 ,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 ,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 ,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第一次对生育津贴作出了通用性的国际规范 ,1952年在对该公约的修订中 ,明确这是一项属于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 ,津贴不应低于原收入的2/3。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又提出 ,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
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 ,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不少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 ,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
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 ,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 ,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 ,以了解孕妇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成长情况。
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 ,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 ,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职工个人不缴费。
9. 产假期间的保险和公积金如何缴
1、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孕妇原单位将按照规定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9)孕妇职工保险扩展阅读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考资料:网络—产假
10. 孕妇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关于孕妇报销生育保险的问题,奶爸给大家总结了一下,不妨接着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