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公司律师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10月13号开庭,现在11月9号,还没通知
我认为不正常,你应该积极催促律师尽快落实次问题,时间越长对你越不利。不过我认为保险公司提出的伤残鉴定是有道理的,伤残鉴定指的是事故发生后,伤者治疗完毕后烙下的伤残等级,并非发生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你在钢板未取出(还未完全治疗完毕)的情况下做的伤残鉴定是没有意义的,一定要在治疗结束后做鉴定,在鉴定是否因为此次事故烙下残疾,从保险赔偿的方面考虑是这样。
② 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保险公司还要求再次做工伤认定合理吗
如果我们已经做了一次工伤认定,那么,保险公司还要求再次做工伤认定,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正常情况下,我们只需要做一次工伤认定即可,我们就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了,保险公司也是没有权利要求我们再做一次工伤认定的,这也是不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我们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就算我们到同一个地方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对应的部门也不一定会再受理。
如果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请求的话,我们作为投保人,也是拥有合法权益,可以去拒绝保险公司的不合理请求的。对于一些保险公司的不合法行为,我们也是可以选择向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样子,我们才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③ 工伤赔偿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保险公司还要求在次做工伤认定正确吗
工伤认定只有一次,没有再次工伤认定的说法。即使再次申请了,人社局也不应该受理了。另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办理了工伤保险,就应该是人社局赔偿。
④ 保险公司为什么还要招那么多业务员
因为每个业务员能骗到的人的数量是有限的,当一个业务员不能再骗到更多的人时也就失去了价值,所以保险公司就会招新的业务员。
⑤ 保险公司做的不是赔本生意么,为什么还要继续做呢
1.只要获得赔偿费,会按程序打到原告卡上,律师不会提前转移走,也不会提前扣除应当支付给自己的律师费,律师应当将卡先交给当事人后,再领取报酬。
2.如果你不放心把原件交出去的话,可以复制下原件自己保留做备份,或者拍照留下做备份。
对你是不会有影响的,律师都是很谨慎的。
律师如果按照你图中给的关系那么做的话,那等待着他的就是刑罚了,而且保险公司也会受到处罚。
其实保险公司给你支付了保险金后,是可以代替你向肇事方进行追偿的,一直到对方没有能力继续偿还为止。不是像你所想的,保险公司自己掏钱,那样的话保险公司岂不是天天在做赔本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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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一审还没有开庭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
1、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看是否符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如果符合的话,法院会安排重新鉴定;
2、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⑦ 伤残鉴定对方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做怎么办
那么由对方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与你无关,只要鉴定单位是合法资质。
⑧ 一般的保险公司能接受再保险分入业务吗还是要专业的再保险公司才能做啊
再保险的业务要由再保险公司才可以受理.一般的保险公司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