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保险和产假工资二者有冲突吗
产假工资是包含在生育保险待遇里面的。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后者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进行报销;而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2. 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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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实施会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以后会不会影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首先这个生育保险它是合并到医疗保险当中去,他并不是取消这个生育保险,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概念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因为它没有取消生育保险的待遇,所以说是不会影响我们职工的一个生育保险的待遇的,所以说这一点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当然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来讲,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因为本身来讲,这个生育保险是全额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的,职工本人自己是无需承担这个生育保险费用的,所以说它即使合并到医疗保险当中去,那么我们职工该承担多少的一个缴费比例应当还是承担多少的一个缴费比例,因为毕竟个人是无需交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当然也就是说你作为企业在职职工,只要正常的参保这个社保,那么他的医疗保险当中包含了生育保险,所以说,你真正想要享受这个生育保险待遇的时候,完全可以正常的享受,一般情况下在妊娠之前的一年连续交费,生育保险,那么都可以正常的来享受生育保险的一个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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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育险和医保合并,生育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这个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从感性上说,女职工生育待遇只会更好,绝不会更坏,从理性和法律的角度说,生育险和医保合并,类似于国家的大部制改革,合并的只是机构,精简的是人员,提高的是效率,该办的事是一样也不能少的。
就是说,女职工生育所应当享受到的生育险待遇,全部都会按原标准支付,一分钱都不会少。
当前,女职工生育待遇主要有生育津贴、产检费、生产住院医疗费报销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该职工上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产假时间计算,产检费和住院医疗费也能报销一大部分,可以基本做到生育无忧。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只是改变了缴费和支付渠道,女职工生育应当享受到的一切待遇,不会变化。
要问我为什么对这事这么清楚,原因是,这几年我代理了几起非婚生育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按目前的政策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无法领取生育津贴,我得把这女职工该享受的津贴计算出来,让男方承担。
毫无疑问,该项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但我内心是很不安的,因为支付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且只应该是女职工上年度足额足月缴纳了生育保险,却不应该以女职工是否结婚为必要条件。否则女职工缴了保险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是对女职工权益的肆意侵犯,呼吁尽快修改此项规定。
既然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待遇一样,非婚生子女的妈妈也应该和婚生子女的妈妈享受同等待遇,在任何方面都不应当受到区别对待,乃至歧视。
5. 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1、生育险好处一:
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生育险好处二:
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3、生育险好处三:
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4、生育险好处四:
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险好处五:
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6、生育险好处六:
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难产或者生育多胞胎再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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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会降低还是不变呢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 ,遂宁市将在12月31日前 ,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近日 ,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了“两险”合并实施的目标、政策和措施。
据了解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统一缴费基数 ,实行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0.5%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5%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 ,将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生育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 ,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逐步实行住院分娩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智勇介绍 ,合并实施后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然保留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因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而降低。
据介绍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 ,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我市财政供养人员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对我市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7. 生育保险和工资有关系吗
生育保险虽然不用自己掏钱,由公司全额负责。但是个人或单位的平均工资多少是会影响到单位的缴费和个人领钱额度的。
因为政策规定:
1、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缴费基数为单位当月的人平均工资)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所以,对企业而言,单位的平均工资越高,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也就越高;而相对应的,对员工而言,单位的平均工资越高,将来能拿到的生育津贴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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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原公司办理了生育保险后换公司会影响后期报销吗
工作可变换,但新老单位之间不要出现终止交纳社保的情况。要协调好原单位交纳至某月,新单位交纳在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