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会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吗
一、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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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金包含住房公积金吗
对的,包括公积金。
社保包括5险1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㈢ 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保险还是福利
是保障,还是福利?
1998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并终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这项制度设计初衷是建立一项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居民的商品房购买能力。
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6万亿元,共有8112万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圆了安居梦,购房面积达数亿平方米。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同时,单位需要配套缴存同等金额,因此许多私营企业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并不高。而一位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许多外企和效益好的单位都能达到最高上限。
以广州为例,如果按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00元和国家要求的公积金最低缴纳比重5%计算,广州人每月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130元;如果按收入和缴存上限计算,部分高收入者月公积金存缴额可达9500元左右。两者相差数十倍。
对此,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肖恒光表示,公积金缴纳额的差距实质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集中体现,本质是收入不公平。针对“公积金是一项隐性福利,亟待控高提低”的观点,他表示,“不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光堵公积金的口子,那些能发放大额公积金的单位,总能找别的渠道发钱”。
㈣ 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五险一金 这住房公积金算社会保险里吗
是指五险的,公积金还没有普及,很多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
㈤ 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的缴纳比例与缴纳基数如下:
1、缴纳比例。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缴纳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里只是原则上不能超过,说明还是可以超过的。对于超过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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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积金属于社会保险吗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是国家强制性的缴费制度,也是国家对职工福利的重要分配措施,
㈦ 住房公积金属于社会保险统筹吗
公积金是这样核算的。就按照你理解的那样是对的。社保是社保。公积金是公积金。两个是没有太大联系的。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注意:以上五险一金可能在各个地区实践有所不同,你的单位也许不会把五险一金全部为你交,比如南京有些单位就不给职工交医疗保险而只交其余的四险一金,有些单位不交公积金而只交五险,所以你一定要搞清楚你的单位到底给你交了哪些保险以及是否交公积金)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公积金的构成比例为:
公司一半,个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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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住房公积金属于社会保险么
住房公积金是按“单位资助、个人缴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归集起来的一种具有保障性和互助型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目的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筹集和融通住房建设资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它与财政资金、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单位住房基金有何区别?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因此也应当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与财政资金、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主要区别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与财政资金的区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不论是企业还是国家财政拨款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就其性质而言都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个人收入,就其资金的属性与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内、外资金有根本的区别。
(2)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障统筹基金的区别:社会保障统筹基金,是以互助为基础,以满足职工个人最基本的看病和养老需要为目的,在客观上分散了个人看病和养老的风险,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使用,也不能返还。
因此,统筹基金不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视为统筹对象所共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所有权直接与职工个人相对应,全部归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多少,决定着职工个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多少。如缴存期间未使用,职工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
(3)住房公积金与单位住房基金的区别:单位住房基金是单位用于住房建设、维护、管理以及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住房资金财务和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今后单位不再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是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一个重要来源方式,已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就不再是单位住房基金的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由于其所具有的专项用途和性质,又决定了住房公积金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方面受到一定限制。职工在支取住房公积金前并不能实际占有和支配,而是由所在单位统一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进行管理。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在没有提取现金前,所有人除可以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6、?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原则是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委员会决策”是指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包括有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规定和运作管理等重要事项。如: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等。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委员会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有关专家组成。这对在住房委员会的统一决策下,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都具有重要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是指在住房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城市依法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承办住房委员决定的其他事项等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
“银行专户存储”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用帐户,专项存储住房公积金。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是落实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和专项使用的基本措施。若由各单位随意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就无从谈起,专款专用也无法保证。
“财政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进行检查监督。财政监督的根本目的是防止住房公积金的挤占和挪用,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费用支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和会计核算办法,使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规范、高效,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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