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是一年的,但还没到能退出来吗,要扣违约金吗
你好,请咨询银行,大部分的理财产品没有到期不可退出,你可以看看你买的有没有提前退出条款,如果有的话可以,反之则不可以,会扣一部分利息的。
Ⅱ 工行理财产品违约了,怎么办
还真没有碰到过工行理财产品违约的现象啊,最近,我改投诚信贷。只有在这个平台,轻松投资,其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会在15%-20%的。
Ⅲ 银行理财违约金一般多少
违约方是谁,一般银行理财是非保本的。如果是银行没有支付购买约定的利息,那么就要看你购买的说明书如何约定的。而客户理财违约,肯定是亏本的。
Ⅳ 你认为理财产品有没有大规模违约的风险
从2018年开始,借款市的收益率继续上升,市场的财力收益率一直下降。这两件事相互互补,很多人渐渐习惯了,把像婴儿货币一样的钱换成债券基金。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也把债券作为货币产品的替代品来宣传,虽然不严密,但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那个时候,必须要出示风险。债券基金分为短期债券、利息债券、信用债券、转租债券等各种类型。
请不要认为这件事与你无关。熟悉的是,货币基金多买超短债,大量银行的理财也都有债权类的资产,否则会给你收益。并不是有很大的风险。短债和利息债不是更好的。一般来说是金融机构的发行主体,政策债券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可转换债券和股票一样,不能说。
Ⅳ 招行10亿理财违约怎么回事
招商银行爆出10亿产品违约!
投资人千万利息消失无踪!你是不是该到银行看看你的钱了?
近日,一位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爆料称,其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首体支行的客户经理介绍下,于2013年投资的理财产品,在2017年9月份遭遇违约。
下面是产品的合同,根据合同(《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弘毅夹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该资管计划由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担任资产托管人,募集资金的对应标的为联想控股旗下弘毅投资的夹层基金——规模10亿元的弘毅一期(深圳)夹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看着比较复杂,简单来说这款产品:
由招商银行的投资机构运作
资金由招商银行托管然后投给了弘毅一期(深圳)夹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按照投资人的说法,当时购买这款产品时,招商银行的客户经理曾向他表示:
该产品3年到期,是保本保息产品,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1%-13%
于是该投资人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和2014年8月19日实缴1200万元和800万元,共认购的基金份额为2000万元。
按照和银行的约定,投资人在2016年9月2日就可以从银行拿回自己投入的本金和利息,但是问题出现了,招行客户经理称:
该基金期限采用3+1结构,根据《资管合同》,普通合伙人有权将基金期限顺延一年。也就是说,基金管理方有权将基金期限延期至2017年9月2日。
于是招商银行将产品的到期日延期一年,但是在2017年9月2日,产品出现了违约,招行客户经理再次宣称:
投资者的2000万元投资款,或仅能收回本金,并不能保证利息或“收益甚微”
2000万的本金,按照年化收益11%来算,4年的利息额将高达1036万元,招行两次违约,投资者还损失了上千万元的利息!
那么这款致使招行违约的产品到底是什么呢?
违约的产品!
下面观察君就为各位分析一下这款产品,以及为什么违约!
产品的名称为弘毅一期,成立于2013年5月17日,当年9月2日完成首次交割,总认缴出资额约为10.4亿元。
产品结构中,弘毅夹层(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5000万元;
4个有限合伙人(LP)认缴金额分别为:
联想控股1亿元
深圳市嘉源中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
西藏嘉城夹层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0万元
招商财富约8.4亿元
期限方面,基金存续期为成立日(即2013年5月17日)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三个周年日(即2016年9月2日);基金期限采用3+1结构,根据《资管合同》,普通合伙人有权将基金期限顺延一年。
在违约时,招行客户经理宣称:违约的原因是因为,弘毅一期投资三个项目两个正常,一个出了点问题,正在重组。
但是观察君仔细梳理之后发现,弘毅一期所投项目,并非是3个,而是6个,其中3个在资管计划到期后,依旧未能退出!
弘毅一期2017年二季度基金管理报告(下称“管理报告”)显示,6个项目包括:
未能退出的三个项目为:
融众小贷(二期)
据基金管理报告,对融众小贷的第一笔1.5亿元投资,于2014年10月退出,实现投资收益2290万元;之后,弘毅一期追加了1.5亿元开展二期投资,年利率16%,但2015年年底展期半年后,由于资金流动性原因,融众小贷未能在2016 年6 月贷款到期时还款,已造成逾期。”
中联重机
弘毅一期于2014年8月联手弘毅投资的被投企业中联重科,投资奇瑞重工(后更名为中联重机)。其中,弘毅一期出资额1.13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中联重机计划2015年年底挂牌新三板。
但随着中联重机冲刺新三板受阻,方案改为:将以大股东回购的方式,于2017年实现退出。但截至目前,该项目依旧未能退出。
上海誉丰项目
弘毅一期分别于2015年6月、7月和10月三次向上海誉丰提供共计1.3亿元人民币,资金用途为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由于银行抽贷造成债务危机,上海誉丰资金链断裂,预计上海誉丰总负债为10亿元,可处置资产总值仅3.2亿元,严重资不抵债。
投资了六个项目,三个出现了问题,这才是产品违约的根本原因!
钱还能拿回来吗?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投资人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虽然还没有公布,但最终处理的结果,应该正如那位招行客户经理所说:本金可以拿回来,但是“收益甚微”!
也就是说,投了这个产品的投资人,他们的10.4亿资金被别人借走,然后白白地用了4年!
责任应该在谁?
观察君认为两方都存在问题,招行可能应承担较大责任:
招商银行:
第一:招商银行的客户经理私自承诺收益
11%-13%年化收益率,招商银行并没有为投资人出示担保函,虽然这是客户经理的个人行为,但是招行存在监督管理上的失误。
第二:未能充分提示风险
该产品风险早已出现,但招行私人银行部工作人员始终未对风险进行充分揭示,导致投资人出现投资上的错误判断
投资人:
在招行并没有出具担保函的基础上,投资人依然选择相信客户经理许诺的投资收益率,说明投资人对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的风险和运作机制并没有完全的了解。
结语!
上个月,陆金服刚刚爆出了1.4亿资管计划违约;还没过一个月,又出现了招商银行10亿产品违约,观察君还了解到上个月交通银行也出现3亿理财产品退出!
单独来看,可能只是几起无伤大雅的资管行业违约事件,但如果把这一系列的事件放在一起分析的话,就可以看到背后的真相!
那就是,在国家经济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后,资产管理行业的刚性兑付或将彻底成为历史!
简单地说,就是投资者拿不到投资收益,甚至是投资本金的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第一、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
做投资首先要纠正一个错误观点,就是如果我投错了也会有银行或国家为我兜底,这种可能性在未来几乎是不存在的,投资是自己的事,做出了错误的投资决策,就要自己负责任!
所以,投资任何产品、任何产品、任何产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定要仔细了解自己它的风险和运作方式,不能连保本产品和非保本产品都分不清楚!
第二、银行提供的产品也要仔细甄别
在中国,许多大银行都是国有的,这样投资者就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就是银行一定是安全的,银行提供的产品也不会出问题!
这是完全错误的,银行提供的产品也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收益的派发上就可以分为保本保息、保本不保息、不保本等多种产品,从投资的方向还可以分为信托、基金、保险等。
在银行购买产品,观察君建议,首先看保不保本(不能只听客户经理,要看到银行的担保函),再看资产的出口端(投向哪里)是什么,然后看违约的处理方法!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今后不要再想着“傻瓜式理财”,把钱放在银行就不管不问,要对自己的资金负责,因为你不负责的话没有人会给你兜底!
Ⅵ 实体经济违约风险对银行理财产品影响有多大
�衔��欣聿撇�肪奂�舜罅糠缦眨�艺庑┓缦湛床煌浮⒚�磺澹�坏┘�斜�⒕突嵛<罢�鲆�幸档挠��芰Γ�踔廖<叭�缁峋�迷诵小� 这些分析多从理财产品总量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来分析,认为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一旦出现风险将不可收拾。事实上在不发生系统风险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想象中的“理财产品风险大爆炸”产生,鉴于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上很大比例为信贷类产品,其风险程度或者可以对比贷款不良率得出。 一、实体经济违约风险影响到底有多大 经济实体的违约风险表现为理财产品到期兑付危机,基于理财产品的代客理财性质和法律关系,银行对兑付风险不承担赔付责任,但是兑付危机一旦产生就会影响商业银行声誉,从而最终转化成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如果银行为确保自身声誉而代为赔付,风险则由银行表外蔓延到表内,变为表内不良资产,这是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特性。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银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另一类则是代销机构产品,包括代销信托、保险、基金等。近日产生兑付危机的多为代销类产品,迄今为止还未有一单银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真正无法兑付客户本金。 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没有风险。从风险角度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与非保本两种类型,根据winds资讯数据,2012年,市场上保本类理财产品约占40%,非保本理财产品约占60%,保本理财产品纳入银行表内统计,资金投向多为同业存款等,对投资者而言基本等同无风险。 风险主要集中在非保本类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多为信贷类理财产品,少部分投资于股权、黄金、另类投资品等。追求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完全无风险是不现实的,单个理财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应该从整体收益来看,以理财产品整体收益大于风险为原则。根据当前市场价格,非保本类理财产品负债端成本(投资者收益)多为4.5%-5%/年,资产端成本为6.0%-6.5%/年,银行的收益空间在1.5%左右,这意味着有占资金总量1.5%的产品发生违约的情况下,银行才会损失全部收益。事实上,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违约率不会高于1.5%。鉴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多为信贷理财产品,这个结论可以比较银行的不良率得出,根据2012年上市银行的中期报告,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不良率仅为1%左右,股份制银行更低,在1%以下,且由于监管机构对银行理财产品较贷款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及银行在理财产品投向上较贷款更为审慎的行业选择、客户选择等,理财产品兑付危机发生的概率远远低于银行不良率——即便是在理财产品违约率逼近不良率的极端情况下,银行整体收益仍能保持在0.5%,并无银行亏损之虞,更不会危及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 二、解决之道 解决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兑付危机,除了在理财资金投向上审慎经营外,还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在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匹配度基础上,对不同种类、不同风险的理财产品按照不同的权重系数计提风险准备金,一旦某笔理财产品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可为维护理财产品的正常兑付提供财务保证。从过往发生的信托行业的几单信托产品兑付危机也可以看到,产品到期时,企业虽然出现经营困难、流动性风险,但是产品本身都有足额的担保或抵质押,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为避免声誉风险引发的更大损失而选择产品到期时正常兑付客户理财产品本金,将风险转入表内慢慢化解显然优于让投资者直接承担风险,既避免了声誉风险,又避免了因投资者恐慌而引发的社会危机。后记: 应该看到,理财产品市场的成长是在中国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摆脱经营模式单一化,开辟直接融资市场新渠道,加强体系创新等环境中逐渐成长起来的,理财产品改善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改变了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是利率市场化的先行,具有金融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这期间,创新和监管的磨合一直在艰难地进行着,如果在批评商业银行经营依赖传统业务的同时又对理财产品的发展横加藩篱,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将又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理财产品的风险宜疏不宜堵,因噎废食或管理过死都不是发展之道,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赖监管、银行、投资者三方的共同努力。
Ⅶ 一般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违约要怎么办
刚开始买的吋候你就签了字的,最终解释权归银行。
Ⅷ 理财产品违约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应该还没有违约的,个别信托刚性队服开始出现问题。为了防范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买保本型的,看清投资方向;买信托可以买地方政府平台信托,矿产和小房地产公司的信托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