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理财产品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和基金的区别如下:㈡ 银行理财产品与基金理财有哪些区别
银行理财产品与基金理财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2、基金理财的概述:理财基金为一种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把众多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起来,由基金托管人(例如银行)托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通过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实现收益的目的。
二、两者的主要特点不同:
1、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2、基金理财的主要特点:理财基金对自身的投资品种和久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投A股和可转债,只能投397天以内央票、短期融资券、协议存款等短期限、安全性高品种。
所以其风险是非常低的,与货币基金相当。另外,与银行的理财产品相比,理财基金还有一个优势就是运作会比较透明,因为是基金管理的,因此每天都会公布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等收益率数据。
三、两者的选择原则不同:
1、银行理财产品的选择原则:
(1)一看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状况: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而且银行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理财专家说,在当前弱市环境,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2)二看产品结构和赎回条件: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了解产品的挂钩标的;对于那些自己不熟悉、没把握的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
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有的理财产品虽然能够提前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且需要支付赎回费用;有的理财产品有保本条款,但其前提是产品必须到期,投资者提前赎回就有可能亏损本金。
(3)三看产品期限:有理财专家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有长有短,一些半年期或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可能是在股市高位发行的,现在股指已经“腰斩”,这类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要想在短期实现“翻本”,难度较大。
有的理财产品期限较长,设计的结构又比较好,即使现在亏损,但今后二三年内如果市场向好,这类理财产品完全有可能扭亏为盈。
2、基金理财的选择原则:
(1)买老不买新:目前的市场处于降息周期,早期成立的基金因为建仓时可以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益会比较好,而且早期成立的理财基金与刚成立的相比,不太可能存在打开时大量帮忙资金赎回的情况,规模较稳定,也对收益有帮助。附增理财基金成立时间表。
(2)匹配自身流动性要求:理财基金都是定期开放赎回的,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不同期限的理财基金。有7天、14天、28天、30天、60天、90天等不同期限的理财基金,投资者应该结合自身的流动性需求来选择不同的理财基金。
(3)优先考虑可滚动投资的品种:目前理财基金的投资模式是两种,一种是以汇添富为代表的滚动投资模式,一种是华安的定期清算模式。
当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理财基金的投资模式都是前者,因为滚动投资可以建仓较长久期的品种,对收益比较有利。而华安模式每期全部清算,对提升收益不利,但有较明确的预期收益。从投资获利的角度来看,可优先考虑可滚动投资的品种。
㈢ 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出的理财产品是基金吗
不是,最多称为
集合理财
,一般是保险的衍生品。
㈣ 银行理财产品和基金相比,有哪些异同点
若是持有我行卡购买,基金和受托理财有下面的区别哦:
申购门槛:基金购买起点一般1000元左右,而受托理财购买起点一般为5万元或以上;
流动性:基金的流动性较强,一般可以随时赎回(有些是封闭管理的,不能随时赎回),而受托理财除了特定产品,一般都有固定期限,只能到期赎回;
风险性:大部分基金本金风险高于受托理财的;
收益:基由基金公司管理运作,每个交易日公布基金净值;受托理财由招商银行管理运作,收益率由银行公布;
手续费:大部分基金收取申购、赎回费;除特定产品,大部分受托理财没有申购、赎回费。
㈤ 银行的理财产品与基金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在操作上又有什么不同
1、运作主体的不同
比如中行的“中银债市通”其实和纯债券基金基本一样,还有投资方向也很相似,但是它们的区别就是在于这个运作主体的不同,还有中行的“中银新兴市场”这款理财产品和股票型基金也差不多。
2、监管的不同
比如银行的固定型理财产品,它是不需要具体的产品运作情况的,而公募基金却在监管这块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从刚开始产品发起到最后产品的整事运营,这一过程都是需要很多相关部门的审批的,而且每天再将净值进行统一公布。
3、产品类型的侧重不同
基金公司几乎所有产品都是浮动型的,银行理财主要是固定收益类的,除了极少数产品是浮动收益外。
㈥ 商业银行如何与基金公司更好地合作共赢
一 、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势在必行依存业务关系。 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对商业银行来讲,可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金融产品创新(创新论文)、提升客户服务层次等多种目的。 首先是银行获取高价值客户资源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客户资源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近年来,基金公司针对高端客户群体发展了一对一、一对多等专户业务,拥有了较为丰富的高价值客户资源,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建立联盟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对方的客户资源,让基金公司的客户体验商业银行成熟的金融(金融论文)产品和增值服务,吸引和留住这类客户群体,拓宽商业银行客户资源渠道。
二、是银行实现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途径。在产品同质化、功能差别少的今天,如何开发出使对手难以模仿和复制的产品,是商业银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基金公司具有深厚的专业领域知识和丰富的投资实践经验,对市场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商业银行通过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可以共同探索金融产品创新的有效途径,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针对中高端客户量身定制各类结构性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专户理财产品,更好地满足中高端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新需求。 再者是银行提升客户服务的紧迫需要。商业银行加强与基金公司的合作,争取合作方的支持,能够提升服务水平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使客户真正接受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形成银行、基金公司、服务对象三者之间不可分割、牢固的
三、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建立战略联盟的模式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在产品创新、客户服务、渠道拓展、品牌联合等方面,通过双方业务对接,建立“地位对等、目标一致、结果双赢”的合作模式,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合作单位的客户渗透率。 一产品联盟模式。旨在通过产品开发合作达成双方之间产品信息、行业信息、同业产品信息及宏观经济分析等的交流,为客户设计能顺应市场变动,风险相对可控的优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