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保险 > 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内容

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内容

发布时间:2021-11-20 23:33:27

『壹』 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99版)条款

人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骗人啊,交8800过了11年给我10000,还不如银行啊,还不能随便取,领也不好领。哎

『贰』 中国人寿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快要到期了

可以的,今年中国人寿已经开始返还了。叫做子婚险。
拿我一个客户举例,92年投保,投了22年,每年300,共投6600,现在可以拿18800.年利率为8%以上。
没有上大学也是可以领取的。

『叁』 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99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年满20至5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1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在投保时可约定以下6项保险责任中的一项或者数项,本公司负相应的保险责任:
1.小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7、8、9、10、1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载明的小学教育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初中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载明的初中教育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3.高中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载明的高中教育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4.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载明的大学教育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5.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婚嫁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6.生活安定金(此款只供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时选择)。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以前,如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而被保险人生存,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本公司每年于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的生活安定金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如投保人因从事本条款规定的“特种职业”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于投保人约定的上款中某项保险责任(不含生活安定金):
1.当被保险人领完最后一期保险金后,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如被保险人已开始领取但未领完而身故,该项保险金的未领取部分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如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前身故,本公司退还投保人就此项保险金已交保险费总计的两倍,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开始领取约定的某项保险金之前,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如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当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第四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内因疾病身故;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负第四条所述生活安定金给付责任和免交保险费责任。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根据投保人的选择确定。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 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一条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投保人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如果自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教育金、婚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投保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对于约定的某项保险金,被保险人未领完或未开始领取的,本公司按照本条款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付,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法定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四条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五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六条 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本合同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原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七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八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九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二十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本公司体检的,则应扣除体检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释义
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
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对应日。
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特种职业:是指建筑、冶炼、勘探、、航海、搬运、装卸、伐木、井下采矿、高空作业、海上作业、航空执勤、职业体育、特技表演等职业。
利息:是指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利息,按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数额,经过天数和利率依复利方式计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总和。
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释: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肆』 93年的一张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单,该怎么处理

以前的产险和寿险没有分开经营的时候,是合称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只要是投保的时候选择的是趸交保险费,或者是交费已满的,现在的保险合同都是有效的。您有时间的话,可以拿着保单到最近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柜台去问一下经办人员,请他们给您查一下具体是什么时候领取。一般领取的时候由被保险人带上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去办理就可以了。

『伍』 教育婚嫁保险是什么

您好!

这样的保险还是很多的!

教育险是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成长阶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金。而且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教育险,除了高中和大学时期的教育金以外,还包括了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基金甚至还有退休以后的养老基金等。

这里提供给您一个参考,希望可以给您一些帮助。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分红型),您可以根据您的需求情况,自己选择搭配。该产品是专为少年儿童而设计的教育金保障计划,您可根据宝贝的年龄和未来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初中教育金、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和婚嫁创业金。

您还可以看看教育险哪种好(http://hi..com/ulbttivxcedorsr/item/7780f41a1d3bd075e65e0641)

您最好是再此基础搭配一份少儿保险卡,费用低。搭配本产品,对于孩子来说,基础的意外与医疗保障以及教育金保障将更加的全面。希望对您有帮助!

『陆』 什么叫子女教育婚嫁保险,这种保险有什么作用

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子女的教育经费以及孩子刚刚成年时的开支比较大,为了帮助家庭规避这种经济风险,尽早为孩子投保一份教育婚嫁保险是必要的。网上买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有哪些选择
以上热线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险为例,大致有专属的和兼顾重疾保障的产品两种,您可以根据自己孩子具体的投保详情来选择,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子女大学阶段以及刚刚成年时期所需要的经费开支较大,所以为孩子选择教育金保险一定要重点关注这些阶段的经费保障。
2.教育金保险有终身型和非终身型两种,过早为孩子规划一生的保障不太实际,建议您选择后者。
3.教育基金保险越早越好,投保时间越早,积累的教育金越多,年缴费越少,保障也越早。网上投保一份合适的教育婚嫁保险,您一定要选对投保平台,是提供专业教育婚嫁保险的电子商务平台,欢迎您前来对比选购。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分红型)保障内容:*初中/高中/大学教育金可选*身故保障金*特有高发疾病——保险病保障最低每月花费:100元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障内容:*大学教育金、深造金、立业金、婚嫁金*身故保障*特有保费豁免保障最低每月花费:10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柒』 子女婚嫁保险金怎么领取

是呀,合约有约定婚嫁金领取的方式的,具体领取方式只能按合同办事,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说法的

『捌』 子女教育 婚嫁金保险有什么条件

子女婚嫁金保险有何好处?
子女婚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为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措教育、婚嫁用费而开设的一种保险业务,具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这种保险方式可单保教育险,也可两者全保。保险期依照保险人的年龄,或者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一般为3年至20。
子女婚嫁金保险的好处在于,通常当被保者到了一定年龄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开始给付高中和大学的教育经费。而当被保者到了已婚年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婚嫁金,给付额按交付额的不同而不同。此外,当被保险者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而致残或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也将按规定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当投保人即父母病故,被保险者可被照顾免交未到期的保险费,但约定的保险责任仍由保险公司全盘担负。
如何购买子女婚嫁金保险?
子女婚嫁金保险往往是与教育保险捆绑在一起的,没有什么绝对的婚嫁金保险,它相当于一笔储蓄,利率比较高,是以婚嫁为由头的。大家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婚嫁金的教育保险来给予孩子这一方面的保障。
首先,在购买女婚假金保险时,最好兼顾重疾保障,如果孩子不幸在等待期后身患重疾,只要所买的教育金包含这些重疾保障,那么就可以按条款规定可获得赔偿、这样也可以给家庭减轻一些负担。
其次,结合孩子的实际保障需求,综合对比各家保险的相关产品进行选择。对于大部分家长而言,子女上大学阶段的费用和子女刚刚成年时期的费用往往较高,所以家长在为孩子买教育金保险时不妨重点关注大学教育金保障。
第三,挑选有豁免条款的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豁免未缴的保费,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这是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均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最后,依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投保,可以选择以孩子未成年之前的时间段为缴费期,这样孩子成人后可以根据其自身需求为自己选择合适险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玖』 网上买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有哪些选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子女的教育经费以及孩子刚刚成年时的开支比较大,为了帮助家庭规避这种经济风险,尽早为孩子投保一份教育婚嫁保险是必要的。


网上买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有哪些选择
以上热线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险为例,大致有专属的和兼顾重疾保障的产品两种,您可以根据自己孩子具体的投保详情来选择,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子女大学阶段以及刚刚成年时期所需要的经费开支较大,所以为孩子选择教育金保险一定要重点关注这些阶段的经费保障。
2.教育金保险有终身型和非终身型两种,过早为孩子规划一生的保障不太实际,建议您选择后者。
3.教育基金保险越早越好,投保时间越早,积累的教育金越多,年缴费越少,保障也越早。


网上投保一份合适的教育婚嫁保险,您一定要选对投保平台,是提供专业教育婚嫁保险的电子商务平台,欢迎您前来对比选购。

『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子女教育、婚嫁保险

如果是在1996年之前投保的子女婚嫁保险,缴费期是交到孩子21周岁生效对应日。你应该查询一下你投保时投保年龄是否正确。21减去投保时的周岁年龄,就是你的缴费期。
例如:1989年10月出生,1996年3月保险,缴费期为21-6=15年,2011年交完最后一期保费,2012年3月领取婚嫁金。

阅读全文

与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内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炒股可以赚回本钱吗 浏览:367
出生孩子买什么保险 浏览:258
炒股表图怎么看 浏览:694
股票交易的盲区 浏览:486
12款轩逸保险丝盒位置图片 浏览:481
p2p金融理财图片素材下载 浏览:466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什么 浏览:577
那个证券公司理财收益高 浏览:534
投资理财产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呢 浏览:12
卖理财产品怎么单爆 浏览:467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浏览:531
保险基础管理指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146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浏览:719
行驶证丢了保险理赔吗 浏览:497
基金会招募会员说明书 浏览:666
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 浏览:224
怎么推销理财型保险产品 浏览:261
基金的风险和方差 浏览: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见 浏览:610
银行五万理财一年收益多少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