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孕妇在怀孕期间休事假保险应该自己出还是单位出劳动法有规定
请事假的话,原则上休假期间你是没有给单位创造价值的,在此期间你没有工资,社保你要自己交
② 怀孕请事假社保怎么算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因此员工事假未上班,单位也应缴社保。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③ 怀孕期休事假的保险承担问题
简单说一下: 1、根据劳动法,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就是说最少都有90天的,不包括难产等原因的。就是说你只有90天的带薪假期,当然社保也是按正常方式交纳,企业在这90天应承担此责任,超过90天企业没有承担的义务。 2、撤回调岗申请应得到支持,理由是你与公司双方还未能达成调岗的合意。建议还是协商协商,如果你投诉他们,以后还在这个公司工作也不会太顺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你要休事假5个月这个时间超过90天,看样子你现在的公司不是什么大度的公司,不好办。
④ 孕妇月中旬休产假,工资保险怎么算
1、保险和工资应该怎么算?
答:正常按你之前工资核算,正常缴纳社保。
2、申领生育金期间需要在保状态吗?
答:要一直缴纳至产期满后。
3、材料上报后多久打钱?
答:产期满后,提交材料,一般1-3个月内,生育津贴才能到公司账户上。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⑤ 孕期保胎请假期间保险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产假工资的福利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⑥ 怀孕期间请事假保险到底由谁支付
公司与个人正常比例支付。我去年怀孕时请了两个月都是。
⑦ 休产假的几个月,保险是怎么上的
休产假的几个月,保险是怎么上的?按〈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仍要依法缴纳保险的。
⑧ 产假期间的保险和公积金如何缴
1、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孕妇原单位将按照规定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8)孕妇请事假保险怎么算扩展阅读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考资料:网络—产假
⑨ 员工怀孕,请长期病假,社保应该怎么扣除
正常缴纳。
以下仅供参考: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医疗期待遇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社保费用等待遇。公司没有理由将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转嫁在员工身上,让休病假期间的员工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
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全额扣发工资,但并没有相关规定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职工请长假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由公司代扣代缴。由于事假不发工资,请事假员工个人支付的部分社保费用,单位可从他下月的工资中扣除。
⑩ 怀孕期间请病假保险需要自己承担吗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