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有相关的规定,国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寿保险合同的长期性与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性怎么相适应的问题。《保险法》第八十五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二十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
第二十一条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Ⅱ 保险公司倒闭了我买的理财产品怎么办交的钱能拿回来吗我是退保还是继续交呢
公司如果都倒闭了的情况下,那么你当然选择退保了,不能再继续交钱了,可以申请把之前交的钱退回来,最保险的理财方式,还是定期存款。
现如今,市面上各种各样的理财方式,大家在在生活中也会选择适合自己理财产品来供自己生活理财,赚取另一份生活来源。其实外面很多理财产品虽然利率高,风险却也并不低,在不可把控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比较不碰这些理财产品。
那么大家就不理财了吗?其实银行存款也算是理财方式的一种,例如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等,都是大多数人更喜欢的,说到定期存款,分为3月~5年不等,很多人就会在存款时间上纠结,那么在银行“定期存款”到底是3年好还是5年好?存错该吃亏啦!
首先,是活期好呢,还是还定期好?答案肯定是定期好。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存款一般以效益优先,其次还需要一定的流动性,以保证不时之需。如果存活期,虽然可以随时存取,流动性非常高,但0.3-0.35%的利率确实也太低了,根本谈不上理财,仅仅是起到了由银行代为保管的作用。而存定期,按照有关规定仍然可以随时支取,对流动性没有丝毫影响。相反,如果中途不是特别原因,一般都可以持有到期。或提前支取部分,剩余部分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定期利率,直到到期。二者对比,首先流动性没有任何差别,其次取得更多利息的可能性要大的多,这样比较当然存定期划算。
至于存半年好,一年好,还是三年好?主要取决于你资金的闲置期限,或者说投资规划。如果投资规划模糊不明确,当然是期限较短更加符合实际。由于投资规划不明确,必然导致提前支取的可能性变大,一旦出现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就会损失更多利息,有得不偿失的感觉。但是,如果投资规划非常明确,能够基本确定资金的闲置期,肯定是选择3年期,因为1年期利率肯定低于3年期利率。在一般情况下,即使连续存三个1年的总利息也没有一个3年期利息多,这个是有理论依据的,不信可以自己算。
对于投资规划不能明确的,如何平衡效益性和流动性的矛盾?其实也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可以轻易解决,即分散存入。有两种形式,一是将一笔资金分成多笔存入,长期和短期组合配置,短期产品主要是应对临时用款之需;二是将不能确定期限的资金,转移存入到其他第三方理财平台,有货币基金类的,也有一些创新型存款,不仅利率远高于活期利率,而且可以随存随取,流动性较强,也比较安全。通过这些组合存款,也就有效解决了效益性和流动性之间的矛盾,使你不再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