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公司陪付后又追偿怎么办
为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条例赋予受害人就其人身伤亡损失向保险公司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但对致害人而言,其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是保险合同关系,应受双方签订的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的约束。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约定驾驶人在醉酒驾驶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就为受害人垫付的费用向致害人追偿。故驾驶人在醉酒驾驶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虽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先行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后可向致害人追偿,在及时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也不放纵侵权人。本案中,被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原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某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可向被告追偿。现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自愿合法。
B. 借车人无证驾驶出事故 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否向车主追偿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需要借车子的人承担责任的。请看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谓有过错,一般是指明知对方无驾照而借出等类似的行为。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C. 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交强险损失后怎么跟肇事者追偿啊
跟致害方协商下,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D.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完结后,当事人司机还要再赔偿吗求大神帮忙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肇事方的司机继续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公司赔偿后向司机追偿扩展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 单位车辆发生事故,在保险赔偿后,能否向肇事的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
公司可以扣发当月奖金
除此以外,最好不要做过多的处罚,司机也不容易,工资比白领低多了,养家糊口而以,做人何必那么绝呢?
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是主观故意
F. 交通事故后责任人逃逸,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吗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司机对自己的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将他人撞伤后驾车逃逸,保险公司依法赔偿了被撞人的相关费用后,有权向肇事司机进行追偿。肇事司机归案后要面对的不仅是赔偿被撞人的人身伤害费用,还要面对刑事责任,可能会锒铛入狱。
G. 在交通事故中逃逸,保险公司能向司机和车主追偿吗
问:我单位是中山市三角镇的一家纺织公司,2008年的一日,我单位司机李某驾驶我单位的货车(车牌号为粤T00XXX),在送货的途中撞倒了一辆摩托车。出事后,李某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撞摩托车司机在送往医院后第二天死亡。后来交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李某全责。司机李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死者的家属以我单位、司机李某、保险公司为被告,索要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十二万二千元,余额均由我单位赔偿。该判决现已经履行。现我单位又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诉状,以我单位司机李某逃逸造成负事故全责为由,要求我单位及司机李某赔偿他们已经赔付的十二点二万元。我想问:
回复:你所问的问题目前在法学理论上有一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全国各地也各不相同。分析如下:一、像广东广州、深圳等地,会严格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判,不支持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条并未规定,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追偿。
二、但是,像广东中山、佛山等地的法院会出于公平原则,支持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他们认为,尽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并未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有权追偿,但也没有禁止。肇事后逃逸是类似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适用于该条的规定。
H. 肇事司机赔偿后可否向保险公司追偿交强险
问题没有交待清楚,为什么保险公司不直接赔偿,而由肇事司机垫付呢?假如是这样的话,司机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的。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I. 车辆所有人赔付后,如何向保险公司追偿吗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车辆损坏索赔需要的资料:(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J. 货物保险是由司机买的,但保单上都写货主。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给货主后又代位追偿司机,司机怎么应对
如果司机确有责任应该赔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