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业保险,是怎么回事,如何领,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
一、失业保险,是怎么回事
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
二、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2、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三、办理部门:劳动部门或者社会人力资源保障局。
(1)失业保险需要领吗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如何领取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限制:
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管劳动者领取的次数多少。
5、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❷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些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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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❸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对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所须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登记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❹ 失业保险需要买吗失业之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不用单独购买,它是包含在五险一金当中,由公司统一购买,员工出一部分,公司出一部分。如果没有工作的人可能就无法购买失业保险,因为只有公司才有资格购买失业保险。不是所有人失业之后都可以你领取失业保险金。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只有获得你已经失业的信息之后才能给予失业人员失业补助。失业保险金各地有所不同。但是归根结底就是只要你能够提供已经失业的相关资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之后就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具体的申请领取的程序和资料要求还需要失业人员关注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的相关信息或者上门咨询了解。这里我提供以下三种方式供大家快速查询。
三、搜索当地相关公众号了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号是快速了解的渠道之一,不少当地的公共部门都会设置公众号,根据可以根据关键词搜索查找当地的相关公众号进入其内进行了解。
其实随着国家的发展,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非常便捷,就拿成都来说,如果你失业了只需要进入天府市民云App里面提交个人的相关信息之后,等待审核通过之后便可以获得失业补助金,其他地区我相信申领的程序也会越来越简单。对于失业保险你还有其他需要补充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补充。
❺ 失业保险要必须公司辞退才能领吗自己辞职能领吗
劳动者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