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到底能不能买
其实,保险是值得购买的,人都有趋利避害的一面,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购买一些适合自己的保险,分散经济风险。不过,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以防踏入不良业务员给你钩织的陷阱。
2. 保险为什么不能和生活用品一样,等用户主动去买,而要每天招人去推销
因为他们是做这个工作啊,就像你如果是做销售的,难道你天天等着别人上门来找你么?相互体谅吧,不需要直接告诉别人就行。
3. 为什么保险行业不能碰具体有哪些问题吗
保险经营的性质决定保险经营必须遵循风险大量和风险分散等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组织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经济利益矛盾。
保险行业的社会联络面极为广泛。一方面依据保险合同,保险组织要承担对各行各业被保险人实行经济补偿的义务,同时还要协助被保险人防灾防损,保障社会财富和公民人身安全。
另一方面保险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社会防灾防损部门等具有紧密的联系。保险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利益代表,它可以以行业的名义与社会各行业、各有关部门发生横向联系,妥善协调、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保险业严格依法经营,充分发挥保险的职能作用。
此外,保险行业组织作为社团法人,还可以兴办保险咨询服务公司等第三产业,为社会公众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保险真不能等扩展阅读
我国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行使过对保险业监管的职能。1949 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保险业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和加强了监管保险业的内设机构。
199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保险司,专司对中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系统保险监管机构建设,要求在省级分行设立保险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备专职保险监管人员。
4. 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追得很紧,等真正要理赔的时候却说不能赔,是真的吗
很多人对保险都存在这样一个误解,但就是买的时候业务员非常热情,等该理赔了却说不能理赔。其实这并不是真的,究竟能否理赔并不是业务员说了算,不是要根据你所购买的保险合同来决定。
三、自行判断
购买保险时千万不能听从业务员的一面之词,我们需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确认上面的条例,认真考虑这款保险究竟是否真正适合自己。等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再选择购买,购买完保险之后的10~20天属于犹豫期,如果这时候后悔是可以全额退保的,所以大家可以把握好这一点。
5. :保险真的有用吗
保险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具体的保险产品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
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
3、自杀条款。
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
4、疾病险不赔。
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
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
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
6. 我买平安保险为什么不能买什么原因
你健康方面有问题吗?要不就是买足额了就买不上。买不上,平安会给你一个说明材料的,你仔细看看
7. 请问一下保险到底能不能买好多人说保险骗人。
曾经有一户家境殷实的小康之家因一位家庭成员患病而导致负债累累的悲惨故事。事实上,小的风险带来的损失我们往往可以承受和解决,而大的风险带来的常常是灭顶之灾,这些就要依靠保险来解决。何况对富人而言,用一点小钱来应对可能的突发大灾难,何乐而不为呢?
很多人在对待保险的态度上有从众心理,受亲朋好友的影响比较大。其实需不需要保险应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独立判断,否则最终耽误的还是自己。曾经有人花了100元买了份意外伤害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了2000多元,这位消费者不满意,就大发怨言,让家里一个刚准备买保险的亲戚打消了念头,后来这个亲戚出了险,家庭陷入了困境,就这样被耽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