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车强制保险标志贴需不需要贴啊
目前国家承认电子标签,但是由于设备等问题,并非全国交警都能用电子设备对车辆进行交强险查验,你们那里的情况如何可以直接咨询当地车管所。一般东部地区基本配备完毕,可以不再贴纸质标签,西部建议贴,否则真出事的话可能会平白多一些麻烦。
B. 交强险标志一定要贴吗
一定要贴!还要规定的位置,副驾驶前窗口右侧玻璃上。
根据有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分。
(2)保险帖子不贴没事吗扩展阅读:
有关交强险标志粘贴的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网页链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C. 现在的车都不需要贴环保贴交强险贴车辆年检贴了吗 就是玻璃上什么贴都不贴了吗 什么都不贴上路没问题吗
1.在挑选玻璃的时候,要根据玻璃的面积决定厚度,如果所采购的玻璃是用作玻璃门的,那么最好选择厚一点的玻璃。
2.窗户用的玻璃由于面积比较小,所以在购买玻璃的时候可以酌量减小厚度,但是也要根据窗户的面积大小决定,一般情况下都采用五毫米的玻璃。
以上建议望采纳 谢谢
D. 保险标志不贴是真的吗
保险标志不贴从2018年开始确实是可以的,因为车子交强险现在都是联网,不贴保险标志也可以查,不过稳妥起见建议最好与当地交警队核实确认。
E. 保险贴还需要贴吗
现在在国内的部分城市里,车主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是可以不用贴保险标志的,要注意的是仅仅是全国内的部分城市,因为电子保单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以上海为例,公安交警部门并不提倡市民把之前黏贴的交强险凭证贴标撕掉,因为驾驶员开车到外地,如果到了没有联网的地区,交警部门无法核查相关信息,可能也会进行处罚。
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调市保险同业公会、中保信上海分公司等单位,逐步打通双方信息系统互通,推进电子保单、电子标志在车管业务、路面执法应用,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现投保交强险机动车“三免”,即“保险标志免粘贴”、“车管业务免提交”、“纸质保单免携带”。
不同于以往在办理新车上牌、车辆年检等业务时,市民要提交纸质保单,电子保单全面应用后,车管部门可在后台查询本市投保车辆保险信息,纸质保单不再需要。
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未粘贴保险标志的机动车,经移动警务终端核查无误的,不再以未粘贴保险标志为由予以处罚或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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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取消或者已经取消的标志:
1、保险标志。
北京、深圳等地区率先实施了电子保单政策,车主购买的电子保单,交警只需联网即可查询到是否购买了保险,而无需再贴保险标志到车窗上,当然这个政策在试点地区得到的效果不错,相信很快将延伸到全国。
2、环保标志。
2016年7月21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管理。最重要的一条,以后挡风玻璃不会再有环保标志了。
3、皮卡反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代替GB7258-2012)文件第4.7.6项有关喷涂总质量及栏板高度内容公示中明确规定: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该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明起无需贴交强险纸质贴标
F. 汽车没有贴强制险标志有没有事
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要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罚款20元—200元,记1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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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G. 交强险标志SSSS店忘了给我,电子保单我打出来了放车里的,不贴应该没事吧
无需张贴,很多都是电子保单,标也一同打印,放车里待查所需时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