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什么发展趋势
我国各大银行近些年在业务能力的创新上大下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跨行业、跨市场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产品种类繁杂。以下是近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信息如下:
(1)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产品和中长期产品。其中,短期产品一般指期限为六月以上一年内的产品,中长期产品是指期限则是一年以上的产品。
(2)发行规模有国家控股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发行。自2004年银行理财产品问世以来,每年都在以几何速度增长。但是银行理财产品真正引人注意是在2009年。来自于普益财富的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产品发行总量超过近一万只,而2008年全年产品发行数量就为六千多只。
(3)发行能力上,中行、交通、民生则名列前茅。
(4)银行存款一方面面临来自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内部体系严格的存贷比监管,导致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大量发行理财产品进行存款竞争。因此,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理财产品的发行和推广力度。
二、未来发展趋势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不断扩大,蔓延形成全球性金融危机,实体经济也遭受侵害。全球证券市场大幅下挫,外汇市场剧烈震荡,商品市场同样未能幸免,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各国为拯救金融体系和刺激经济增长纷纷出台政策措施。
1、多样化投资;我国大多数的理财产品都是采用信贷理财,虽然流动性比较差,但收益还是比较稳定的,深受投资者的喜爱,零八年以来随着股票、基金、债券等收益的减少,再加上美国金融危机影响,股票和证券也慢慢进入了低谷。
2、个性化投资;美国的次贷危机给各个理财产品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风险,投资者也就慢慢走向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投资产品,收益固定风险小,银行对市场分析又是格外的细心,在产品设计阶段更重要的是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
3、规模化投资;从收益上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众多,这一切都是由于先前的产品基数低,随着技术的不断增加,以及相关业务的成熟,银行将更多地去关注理财产品的质量以及规模的良性发展,而非一味副收益产品数量。
4、结构复杂化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另类投资的逐步兴起,艺术品和饮品(酒与茶)已逐步进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视野,未来的低碳概念、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的投资将会成为下一个热点。
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分析下吧
可以去普益财富找相关报告!
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
(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
(二)内部审核文件;
(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
(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
(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
(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
(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
(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
(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4. 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是什么要求呢
具体是什么时间需要呢
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
最好有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
那样就好做了
5. 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银行的理财产品肯定是未来的趋势,国内现在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很快
楼主是想从事这行吗
6. 如何看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
近期,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个别出现负收益,引发市场关注,也让一些对银行理财产品有着“保本”印象的投资者感到不太适应。对此应如何理性全面地看待?
市场变化必然导致净值产品的波动,目前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占比已达60%,这么大的规模,出现阶段性浮亏是正常现象。
资产端看,随着经济恢复,资金利率短期波动引起债券二级市场价格波动;产品端看,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对固收类净值型产品进行战略布局,客观上这些新产品的成立时间点较为集中于年初收益率曲线的低点。
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回撤风险总体可控。除去少量产品外,绝大多数净值型理财产品由于资产组合较为分散、成立期限多元,净值波动有限。
,随着以资管新规为核心的一系列重要监管文件的落地实施,“破刚兑、净值化”成为银行理财业务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出现波动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也从侧面反映出资管新规实施以来,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已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显示,2019年净值型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50.96万亿元,同比增幅67.49%。2019年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余额10.13万亿元,同比增加4.12万亿元,增长68.61%。
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量与存量增幅均增长近70%,表明净值型理财产品在销售中逐渐为投资者所接受,理财产品打破刚兑也逐步为投资者所理解。
理财产品净值化是对参与各方更加有利的选择。对客户来说,较之传统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不足客户承担、超额收益银行全拿,净值型理财产品虽然收益不足还是客户承担,但大部分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风险和收益基本平衡。
需要看到的是,净值波动是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转型面临的必然挑战。
银行理财客户主要来自于银行原有的存款客户,相较其他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银行理财的投资者整体风险偏好较低,对净值波动的容忍度较小。
这需要在理财管理端不断增强投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在市场端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积极适应市场波动,关注资产配置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并通过长期投资来平滑净值波动。
净值化趋势下,银行理财业务要把保护投资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以更加专业化的投研实力、更加完善的产品体系和更加全面的风险管理,提高理财产品净值稳定性。
建议,投资者应充分考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同时逐步树立起长期、理性的价值投资理念,避免因为过度关注个别产品局部时段的净值变化,影响正常的投资决策。可以在投资之前到辨险识财查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