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育三胞胎国家有什么政策
没有优惠政策。中国是计划生育,不像国外多生奖励。生的多基本是社会群体帮助的
B. 生三胞胎国家有没有什么补贴的政策
没有, 从政府而言,多胞胎家庭能够获得国家补助的前提是,孩子多了以后整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如果这样的话,就可以申请补助,获得批准后,可以拿到国家的补助,这就是所谓的国家补贴。
实例如下:
2009年10月16日 08:31 中国常州网
中国常州网讯 日前,武进礼嘉一位姓刘的产妇,在武进医院平安产下罕见的“双龙双凤”四胞胎(我市首例),给这个家庭带来喜气的同时,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却摆在了面前,那就是四胞胎的救治费(约16万元)和今后的抚养问题。这则新闻经各大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热心网友的关注。有网友建议为四胞胎捐款捐物,不过也有不少网友咨询:孕妇产出多胞胎,国家有没有相关补助抚养政策?今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等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所以我市有关部门也没有相应政策。
不过市民政部门也表示,多胞胎家庭若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区的民政部门申请救济补助,也可以到所在区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关部门将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审查。(王小明)
C. 国家对生三胞胎有没有什么相应的补助政策
没有优惠政策。我们国家是计划生育国,不像国外多生奖励。多产儿一般都是一些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给予一定的帮助(但这不是硬性的)
D. 给三胞胎上生育险能报销吗
不能,只要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E. 第三者责任险都保什么啊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F. 三胞胎生育险能报销吗报销多少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G. 三胞胎家庭,国家有什么扶助
第二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保障金;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保障金;
(三)对有大重病人、子女上学、残疾人、单亲家庭、双胞胎以上的多胞胎家庭等特殊困难居民家庭,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差额补助时,给予重点照顾;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H. 生孩子什么保险能报销
生孩子的生育费用是生育保险来报销的,如果有生育保险,除了报销生育费用,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8)三胞胎有什么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