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我失业3个月了,要什么材料和证明,流程是怎么样的
1, 能不能领失业金要符合一下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自己辞职是领取不到失业金的。
2, 领多少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只有单位方中止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2. 长沙失业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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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由失业人员本人填写;领取停发工资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一份,由单位填写盖章;
3.上述表格填好后,带齐相关资料至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登记;
4.提交上述资料,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保险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事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歌曲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领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7.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可以自审核确定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
3. 长沙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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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发工资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一份,由单位填写盖章;
3、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红头文件三份;
4、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合同制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五张。
领取长沙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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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是自己辞职,是领取不到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长沙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在长沙当地领取。领取的标准为928元/月。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4,具体:(1)、如果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登记表、户口本、身份等去长沙社保机构办理。(2)、是在长沙本地领取,按月领取。3、统一按照长沙时标准领取,928元/月。
5.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在长沙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员工失去工作即可领取,在领取时需要用人单位发放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根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享有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和档案自其失业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民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长沙如何领取失业保险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