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2021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
缴费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2年社平工资为62677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每年4月核定,根据上年月平均工资(下限为社平工资40%,5年过渡到60%;上限为社平工资300%)核定。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北京失业保险缴纳的不多,在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中,单位承担1%,个人只需承担0.5%,合计是1.5%。另外,缴纳基数也和职工下岗领取失业金具体金额有密切关系,基数越大,将来领取的金额越高。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不管职工缴纳了多久的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都不得超过24个月。
建议:在公司给自己上社会保险的同时应该也给自己上份商业保险,从多方面进行保障。如养老金,重疾、意外等。如果还不明白请找专业人士咨询。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
Ⅱ 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一、具体标准要看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 ,以下是以北京为例2021年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缴费的比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 ,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 ,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
1、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 ,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
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做了调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65.4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13元。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三、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领取流程
1.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3. “北京人社”APP
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Ⅲ 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北京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失业保险
Ⅳ 2021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什么呢
2021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自2021年5月1日起 ,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 ,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 ,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
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做了调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65.4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13元。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 ,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 ,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Ⅳ 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具体标准要看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 ,以下是以北京为例2021年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基数+比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 ,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 ,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
1、缴费基数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做了调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65.4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 ,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13元。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2、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 ,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
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三、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领取流程
1.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3. “北京人社”APP
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Ⅵ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呢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 ,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 ,具体的数额比例要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北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 ,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在我国 ,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 ,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 ,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Ⅶ 2019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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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问:什么是五险一金?
答:“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问:“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答: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问: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答: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问: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答: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问:参加失业保险将能享受待遇?
答: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问: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问: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答: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