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多久到帐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的治疗费很快就到。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通常3-5天到账。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常见于车险、意外险和医疗险,但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具有垫付功能,具体情况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车险中垫付医药费通常只限于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商业车险的费用,而在意外险和医疗险赔付过程中只有具有医疗垫付功能的保险,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垫付。
保险公司赔付一般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把钱给自己。人保一般一周内可以赔付。保险理赔流程: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 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
⑿财物损失清单;
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⒁财物损失相片。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机动车有没有商业,如果机动车有商业险的话,那么,这个事故中的赔偿就是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商业险的话,那么药费超出1.8万元以后,都是肇事司机自己承担了。
现在是,肇事方,承担费用,保险公司,也只能赔偿一点八万元,那就是交强险,你现在可以这样,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和他的保险公司,起诉书中第一被告就是肇事司机,第二被告就是他的保险公司,同时还要主张的赔偿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这个是必须给出的,由保险公司的赔偿。
结束后法院会在30到60个工作日内,与双方到法院首先进行调剂,也就是一起诉后,一个月,法院才能找你们。然后法院会把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以及你们,一起到法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赔偿协议,不能达成一致基建的就等着法院判决,法院会判决肇事司机和他的保险公司赔偿你们在这次事故中所受的损失,因为肇事车辆是选择,所以所有的费用都应该有肇事司机或者它的保险公司承担,抓紧起诉吧。
3. 车祸我全责,有保险,需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般不用垫付,伤的轻的话,伤者可以自己垫付,出院后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伤的重的话,出于人道主义,车主可以适当的垫付医疗费用,如果车辆有保险的话,将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封顶12.2万元(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承担1万元;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承担11万元、财产损失承担2000元),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如果车辆是全险的话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不用出什么钱。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相关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10000.0元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有下列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而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4. 交通事故车主需要垫付医药费吗那保险公司反多少给车主
一般车主不需提前垫付医药费,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付一定的医药费,以方便最后的赔偿。当然你也可以提前支付,但最好通过第三方转交做个凭证。实际赔偿中,提前垫付的很难再反给车主的,
5. 出车祸有保险 医药费怎么垫付
交通事故伤医疗费垫付的方法: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一般有两种方法: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综上可知,车祸的医疗费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的,日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6. 出车祸后医药费谁先垫付呢
出了车祸医药费谁先垫付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在一些特别情况下 ,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 ,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 ,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 ,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 ,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出了车祸之后肇事方是可以先去垫付医药费 ,具体之后医药费由谁来承担 ,需要警方认定之后才能够确定 ,保管好垫付依据之后也可以去要求理赔。
车险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
2.填写出险报案表 ,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3.检查车辆外观 ,拍照定损。
4.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交付维修站修理。
5.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车主签字认可。
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7.修理好车辆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 ,保险公司审核核算之后发放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