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体工商户需要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吗
个体工商户必须要给员工交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1社、 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开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该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历年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其中之一,作为依据:
①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
②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
③个体协会会员证;
④原始的完税凭证;
⑤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⑥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险的朋友,可以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办理住院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约定扣款时间,按月/季足额进行缴纳。但各地方缴费基数和比例会有差异,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⑵ 个体工商户必须给员工交保险吗都有哪些规定
其实的话,如果按照规定的话,那么个体户在雇佣员工的时候,是必须要给员工交一些基本的保险的。是,比如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这些都是必须要交的。还有就是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再去交保险。但是呢?在我们中国的话,这样的情况就很少出现。交保险的也是极少,就比如那些大的知名企业,才会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那么你们觉得是否该缴纳呢?
⑶ 个体工商户是不是必须要给员工买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是必须给员工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因为个体工商户请员工,那 么个体户就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应该为雇工缴纳社保。
⑷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缴社保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体户是可以交社保的,且只可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户交社保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为自己缴纳社保,这是以个人身份参保,可参加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和缴纳费用都是城乡居民一样。还有一种方式是以个体户的身份交社保,这样的话,就需要为所雇员工缴纳,这个就好像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样。
个体户为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缴纳社保人员的名册及需要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照片;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开户及缴纳社保手续,然后缴费,之后按月缴纳社保即可。
⑸ 个体工商户要交社会保险吗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从申报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计算缴费年限。
(一)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并按照省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记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结息一次。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到其它单位就业的,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体工商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按照8.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参照统筹地区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分担。
划入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费,按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年龄段确定:45周岁以下的划拨比例2.8%, 46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
3.9%,划拨基数等同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5%1基数为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退休时,按太原市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5%核定其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8元/人/月。其中,个体工商户承担5元,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承担3元。
(三)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以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3%的比例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按照2%比例缴纳,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按1%比例缴纳。
(四)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依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按照太原市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五)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
以个体工商户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个人不再缴费。
⑹ 个体工商户必须给员工交保险吗
个体工商户是必须给员工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因为个体工商户请员工,那么个体户就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应该为雇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拒交社保的后果
1、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根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⑺ 个体户应该如何买保险
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由于并不供职于单位、企业,也就无法通过单位或企业享受社保。
(一)新参保程序
用人单位携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征缴部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
3、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参保单位填报的《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花名册》和《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申报表》,均加盖公章;
5、参保单位填报的有关表格、证件和资料,经过审核无误后,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6、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时,应提供补缴人档案。
(二)申报缴费
1、填报《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月)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征缴业务部门申报缴费;如参保单位当月缴费人员有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填写《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在当月15日前报社保中心征缴部;征缴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表格是否准确无误,开出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书》,参保单位凭此单到商业银行社会保险费代售点缴费。
2、已办理银行代扣的单位如有变动,填报《贵阳市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并加盖公章,每月15日前报征缴部;无变动的单位于每月19日前将社会保险足额存入商业银行社会保险费代扣存折(各单位存款前拨打12333查询缴费金额,避免余额不足造成代扣失败,影响职工待遇享受。)
(三)转移
1、统筹范围内转移:
转出地办理停保后到转入地办理续保。
2、跨统筹转移:
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接受证明。
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及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接受证明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征缴部核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费转移情况表”及“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对帐单”后到财务部门开具转移支票。
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费转移情况表”、“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对帐单”、转移支票、个人身份证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⑻ 个体工商户必须给员工交社保吗
个体工商户是必须给员工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因为个体工商户请员工,那么个体户就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应该为雇工缴纳社保。
(8)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保险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拒交社保的后果
1、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根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